罗大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78章 宛州,有酒有剑有佳人,罗大王,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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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硕从张宝鼎身边路过的时候一句话没有说。

他知道自己的嘴里全是鲜血。

这个武当山上的道人强的可怕,神妙的道法也是让他开了眼界,不过万幸,他还是赢了。

而且通过这次比试,对于飞剑之术,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这些认知能够融会贯通,他的实力会有一个飞跃。

李文硕依旧在驿道上大摇大摆的走着,不过在下一个城镇时停了两天,休养了一下身体。

期间给铁大这孩子买了一把剑,按李文硕的说法,这可是师门传统。

十几两银子的宝剑呢。

陈依依虽然有些无奈,觉得丢面儿,但也不好说什么。

不过铁大倒是很高兴,这铁剑比王老汉的剑好多了,手臂粗细的木头随便一下就砍断了,美中不足的是上面没有铁锈,那些天然的毒素。

看了李文硕的剑法之后,他固执的也要开始学剑,这也是李文硕给他买剑的原因。

只不过路上稍微指点了一下,他发现铁大不仅体质不行,脑子也一根儿筋,无论怎样神妙的招式,在他手上,总是那般大开大合,毫无美感。

不过李文硕也不在意,他的身边高手够多了,不怕多一个笨的。

再说只是笨嘛,我们换个好听的说法,叫执着,执着总是件好事了吧,李文硕这样想着,不再去瞅地上一边牵马,一边挥剑的铁大,满意的喝着手中的酒。

瀚州的林子很多,可是人们除非饿极了,否则也不会往林子里钻,钻的深了,不见有几个能活着出来的。

铁大能活着从林子里走出来,且没有被抓去成为奴隶,只是因为李文硕的一句话。

所以他很珍惜现在的生活,特别是听李文硕说等到了宛州的庄子就帮他上户口之后。

不比瀚州,宛州属于江南一带,是极为有名的富庶之乡,那里的稻米可以做到一年三熟,粮食多的几乎可以烂在地里,人们根本不愁吃穿。

逐渐往南走,人口也是密集了起来,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农家小院儿,等到李文硕真正来到宛州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六月份儿,宛州的夏天虽然有些炎热,但总比风华州那边要好得多。

迎面吹来了阵阵凉风,呼呼地直往人怀里钻,又爽人,又惬意。

李文硕到了一个镇子里,把两匹马卖了,换了二十两银子,有些开始期待自己的庄子了。

铁大的眼睛已经瞪得老大,他从来不知道老百姓的生活可以这样,他以前的庄子,每年冬天都会饿死很多人,特别是在庄子的最后一年,那年大旱,六个月没有下雨,庄子里的人死的死,走的走,最后一个都不剩了。

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的村子还在不在。

想到这里,铁大有些伤感,不过这些伤感很快就被李文硕递过来的冰糖葫芦给驱散了。

李文硕不是递过来一根儿,直接把那个插冰糖葫芦的架子都买了下来,让铁大帮忙扛着,他和陈依依二人则是一手拿着一个吃。

铁大也吃,他的牙都快酸倒了,可是他还在吃,吃的很高兴。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吃的东西太多而苦恼,这些事情往往都是梦中才会发生的。

李文硕再次换上了一身青色的儒袍,他的脸经过了那么长时间的风吹日晒,却是奇怪的洁白无比,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远行的背剑书生。

这是宛州女子最喜欢的那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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