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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儿女情长就会英雄气短?既有家国情怀,又有儿女情长,才堪称侠之大者。英雄首先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正因为有这份儿女情长,才使英雄那充满了刀光剑影、恩怨情仇的人生中有了归宿。只不过这世间悲哀的是,英雄的爱情故事往往没有完美的结局。
大酋长共典在出使前,召开了家族内部会议,夫人于骄、共羿、共空、共敏、共捷参会。
共康自从上次与大酋长闹了别扭以后,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在内城出现,大家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我将于两天后出发去拜火氏族,与连魁一道赴京城觐见鹰神之王,我已经通知共由氏族各个部落,在我出使期间,由夫人于骄暂代大酋长之职,氏族的一切大小事务都由她来决定。夫人,有劳您了。”共典说。
“大酋长,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您这次出使京城,准备带谁去呢?”于骄问。
“父亲大人,还是由我跟随您去京城,为您保驾护航。”共空自告奋勇说道。
“共空你不能去。”共典语气坚定地再次否决了共空的提议,“我出使期间,由你们的母亲暂代大酋长职务期间,共羿,你在家里辅佐母亲,由共康随我赴京城。”
“父亲大人,还是由大哥辅佐母亲,由我跟随您赴京城。”共羿说。
“不行,你是共由氏族未来的大酋长,共由氏族的未来寄托在你的身上,你要跟你母亲好好学习一下氏族的治理,而你大哥武功高强,由他陪我去京城最为合适。说起你大哥共康我就来气,他这几天跑到哪里去了?人影也见不着。”
“父亲大人,这么多天都没在内城见到大哥,他可能还在生您的气,您也消消气,你们两个见了面又会吵架,在路上会让拜火氏族的人耻笑,所以还是由我陪您去京城吧。”
共羿的此话说到点子上了,他看到父亲听完后沉思不语,然后继续说道:“我各项能力与威望都不如大哥,不愿顶替大哥做这个继承人,等我们这次出使京城回来后,我们爷儿三个再坐在一起,好好商量一下继承人之事。”
“嗯,共羿你提醒的好,这次我们要先去拜火氏族,与连魁会合后一起去京城,你大哥跟我去拜火氏族确实不合适,那么就由你代替你大哥跟我去。你是我氏族未来的大酋长继承人,去京城也是一次历练,这次去见见鹰神之王,提前拜拜码头也好。”
共羿见共典仍然不改口,正想继续说服父亲自己不愿做继承人,这时最小的女儿共捷开口说话了:“爹,我也想跟您一起去京城。我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求求您,这次带上我好吧。”共捷还小,每次称呼共典都叫“爹”,而不像几个哥哥那样尊称父亲。
“不行,你以为我们此番是去游山玩水?此次去京城路途遥远且任务艰辛,共捷,你尚未成年,好好呆在家里。共敏,你好好看好你妹妹,不要给你妈妈添乱,知道吗?”
“爹,我知道了,妹妹她只是一时兴起说说而已,我会照顾好她的,请您放心。”
共典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我们此次出使京城,是要鹰神之王来裁断两个氏族的人祭争端,借此机会,我还会通过鹰神之王,向天神提出减免人祭与劳役人数的请求,我们出使人员肩负艰巨的任务,随时冒着可能惹怒天神的巨大风险。所以,我决定,这次就带上共羿、大将军共维、卫将军易武与总教头吕进出使京城。”
清晨,望丘城的外城。
稷杰与虞凯两人披挂整齐,推开树屋的门一看,只见共康仰面躺在床上,装酒的兽皮带从他手中滑落,撒了一地的酒,很明显,他昨晚又喝了一夜的酒。
看到共康颓废的样子,两人摇摇头。
他们是共康的结拜兄弟,共康为大哥。
共康自与父母吵架后,就离开内城,来到了稷杰在外城的住所,稷杰搬到虞凯的家里住,把房间留给了共康。
白天稷杰与虞凯出去打猎,邀请共康同去,共康总是摇摇头拒绝,他老是一个人呆在稷杰的房间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喝着闷酒,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有龙部落的军事力量主要分为这几个部分:望丘城卫队是常备军,属于正规部队,归部落大酋长共典直辖,大将军是共典的三弟共维,大约有8万人;西隘口与东隘口驻军,首领分别是共典的二弟共辉与四弟共耀,分别有守军5000人左右。
部落猎民几乎全民皆兵,和平年代是猎民,一旦发生战争随时应召入伍。共康与共羿在猎民中组织好手,成立了长枪队与神射营,亦兵亦民,每周归队一次,集中训练演习一天,平时作为猎民组成小队赴森林打猎,这两个民兵部队的人数各为1万人左右。
采摘队女兵连,也是民兵组织,归夫人于骄管辖,负责保护各个采摘队赴森林采摘作业,人数约为3000人左右。
谍报组织斥候内卫司由共空管理,人数约为500人。
稷杰与虞凯是长枪队的副队长,平时与队长共康关系最好。
两人在参加长枪队前就是望丘城有名的猎民,稷氏与虞氏是望丘城两个最大猎民家族的宗族势力,双方经常组织各自宗族的猎民去森林狩猎,就难免有时候为了猎物资源而发生冲突。
稷杰与虞凯是两个家族年轻人中的翘楚,有一次,稷杰带领二三十名宗族的年轻猎手去森林打猎,他们偷偷地潜伏在下风处,五六只大角野牛进入了他们的包围圈。
大角野牛是森林里常见的食草动物,体型庞大,肉质鲜美,但是脾气暴躁,力大无比,长着一双大角。
稷杰一声令下,埋伏的猎民们纷纷投出了长矛,走在前面的几头大角野牛被长矛刺中倒地,最后面的一头大角野牛只是背上中了一矛,它转头向森林深入跑去。
稷杰吩咐十几名猎民收拾倒在地上的猎物,然后带着其余人,去追踪那只受伤的长角野牛。
那只受伤的长角野牛一路奔跑逃命,不巧却迎面碰上了另一支打猎的队伍,这支队伍正好是虞凯率领的虞氏宗族的猎民,它死在了虞凯的长矛下。
此时稷杰带人也赶到了现场,双方就为这头野兽的归属吵了起来。最终双方争执不下,决定比武,胜利者拥有这只猎物。
稷杰与虞凯代表各自宗族的猎民参加比武,围观人群不断响起喝彩声。
喝彩声吸引了正巧路过这一带的另一帮人的注意,这帮人为首的正是共康,此时斥候队的首领是共康,他正带领十几名斥候从此经过。
共康看到有比武,顿时来了兴趣,也加入了围观之中。
他看到这两个年轻人拿着长剑,各自施展着绝技,打的难解难分,十分精彩,两人的武功都很高,共康看着也不住地点头称赞。
两虎相斗必有一伤,稷杰与虞凯两人都是猎民出身,武功没有花架子,都是招招致命。
共康很珍惜两人的才能,看到自己再不出手的话,可能会出人命,于是在稷杰与虞凯两人的长剑缠在一起,互相较劲的时候,共康抽出龙焰剑,大叫一声“开”,用剑往上一撩,稷杰与虞凯只觉得虎口震裂,剑拿不稳飞了出去。
稷杰与虞凯两人侧过头,疑惑地看着眼前这个陌生人,稷杰怒目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何管我等闲事?”
稷杰与虞凯两人对自己都很有信心,但两人比试后发现对方与自己旗鼓相当,在双方宗族年轻人的围观鼓动下,他们两人已经下不了台,唯有拼尽全力才能取胜,如果当时没有人出面制止,真不知道谁会血洒当场。所以在内心深处,两人当时都对共康充满感激。
“两位好汉,我是谁不重要。人固有一死,向死而生,死而后生。我只觉得两位都是英雄,英雄应该刀刃向外,死在抵抗外族的战场上,而不是死在部落内部的内讧上。若是死在互相残杀的话,岂不让世人耻笑!”共康说道。
一席话点醒了两人,两人羞愧地向共康一抱拳,“这位好汉,您教训的对!”
“不知两位好汉为何事在此争斗呢?”
稷杰与虞凯向共康介绍了事情的原委,共康听到后哈哈一笑,说道:“这很简单。”
只见他走到那只大角野牛的尸体跟前,拔出龙焰宝剑,只一剑下去,那只野牛从头到尾齐刷刷被切成两半,这剑法惊呆了众人。
“你们两个家族各分一半如何?”
“如此甚好!”
稷杰与虞凯同意不再争斗,此时正值晌午,到了午饭时间,于是两人邀请共康共进午餐。
现场烤起刚刚宰杀的大角野牛的肉,三人一边大口喝酒吃肉,一边聊起武功,三人谈的甚欢,越聊越投机,英雄惜英雄。
最后共康提议,三人在此结拜兄弟,义结金兰,根据年龄大小,共康为老大,稷杰与虞凯为老二老三。
稷杰与虞凯此时只是知道大哥名字叫共康,并不知道共康是氏族大酋长的大公子。
一年后,共康参加首届共由拜火两氏族的人祭比武大赛而名扬天下,这时稷杰与虞凯才知道了共康的身份。
第二年下半年的某天,共康找到稷杰与虞凯,请他们两个帮忙组建民兵队伍,稷杰与虞凯积极在望丘城的猎民之间游说,稷氏与虞氏两族的猎民纷纷报名加入,组建了长枪队。这之后,共羿又请稷氏与虞氏宗族帮忙,组建了神射营。
这之后,不断有其他宗族的猎民加入,共康与共羿两兄弟的民兵队伍不断壮大,他们两人作为这两支民兵队伍的主帅,定期对两支队伍进行训练,几年下来,长枪队与神射营的战斗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哥,醒醒。”稷杰摇摇共康说道。
“别吵吵,让我再睡睡。”
“大哥,今天是长枪队每周一次的集中训练时间,您必须要出席。”
“什么?你咋不早说。”共康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尽管胡子拉碴的,但是共康穿上盔甲披挂整齐后,人精神了很多。
他与稷杰、虞凯快步走出树屋,在树下骑上驼马,朝城外广场赶去。
他自从执掌长枪队队长以来,风雨无阻,从没有缺席过长枪队每周一次的训练。
在望丘城外广场,近一万人的手执长枪的士兵,步兵与骑兵分成两列,英姿飒爽地排列整齐,在等候检阅。
共康在长枪队中的威望很高,一是他武功高强,没有人不佩服。二是由于他虽贵为共由氏族大酋长的大公子,却一点都没有架子,与长枪队士兵打成一片,爱兵如子,赏罚分明。
长枪队虽然只是民兵队伍,却一点不比正规军差,甚至在某些方面超出了许多,是一支拥有军纪严明、军令如山、雷厉风行军风的队伍。
长枪队分为步兵与骑兵,士兵皆身穿铠甲,左手持盾,右手执长枪,背上插着三根短矛,身背长弓,左腰间挎着长剑,右腰挂着箭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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