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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了饭,于山叮嘱了一下奶奶,让她一定要督促爷爷,给他收购家禽家畜,等到奶奶保证过之后,于山才无奈的离开家,准备回一趟泰城。

此时于山才想起来,他的那一百万现金,还是一个**烦,不过现在暴露了金元宝,却是给他找了一个极好的理由。

刚才于山也不全是在撒谎,他虽然没有卖出一只金元宝,但他因为缺钱,却没少收集手中金元宝的信息。

于山手中的金元宝,有着明显的特征,最明显的就是一侧打双“吉”字。

这样的金元宝十分容易查找,于山就很容易查到了不少信息,这种金元宝,应该是清代乾隆年间十两金元宝,这样的金元宝就有一侧打双“吉”字的样式。

这种金元宝重量是369.0克,1984年于荷兰“geldemalsen”号沉船中打捞出水,沉于海底232年。

十两型金元宝仅发现十八件,极其罕见。

十七、十八世纪,欧洲上流社会流行喝茶,因此,中国瓷器供不应求,商人们开始从中国大量进口瓷器,海上贸易盛极一时。

geldemalsen号商船也于十八世纪加入这一行列,1751年12月18日,geldemalsen号满载中国货物从粤省驶往故乡荷兰。

1752年1月3日,由于导航失误,geldemalsen号在中国南海触礁沉没。

1984年,这艘沉船被打捞上来,发现有大批的瓷器和少量的黄金。

1986年4月,佳士得公司在阿姆斯特丹,拍卖了这批在海底沉睡了二百三十二年之久的物品,轰动欧洲社会,拍卖会盛况空前。

由于当时中国与国际社会的联系尚不十分紧密,这些反映十八世纪中国对外贸易历史的物品的拍卖,国内无人知晓,所有拍品均为国外买家购得。

这样的金元宝源于佳士得公司的这次拍卖会,此前一直为海外藏家所拥有,极为珍贵。

“哈契尔是一位荷兰商人,985年哈契尔与他的搭档麦克斯德·拉姆一起,在位于南中国海国际水域发现了荷沉船“geldermalsen”,从中打捞出大量的中国瓷器和黄金。

这些史称“金陵货物”的物品,在佳士得公司于阿姆斯特丹举办的拍卖会上,创造了超过一千万英镑的成交记录。

从“geldermalsen号”上发现的物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文物、黄金和瓷器。

根据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档案记载,此船装载的黄金共有147件,哈契尔打捞到了125件。

据研究者的描述,这些黄金有两种形状,长条形107条,每条8x2.5x1.5厘米;鞋型(或称船型)18个,每个5.5x3x3厘米,每个约重350克,并带有中文标志或印记。

就其形状而言,这些黄金也就是中国的金条和金锭(金元宝)。

从当时的书信记录可知,这些黄金大都购买自金陵。

1986年4月,这些从“geldermalsen号”打捞出来的物品,在阿姆斯特丹佳士得公司的拍卖会付拍。

茶碗、茶壶以及大量青花瓷器,都被卖出了极高的价钱,但更值得关注的是那125件金条和金元宝的拍卖。

买家为了这些不同寻常的“船型”金锭疯狂了,金元宝在中国意味着“财富”,而在国外,显然也是这样。

所以当时一件约350克的金元宝,被卖到53,297英镑,这相对于当时约2000英镑的金价而言,无疑是卖出了天价。

所以于山推论说,这样的金元宝的价值,是现在金价的三十倍,也不是空口无凭的胡说,而是有着事实根据的。

走出村子之时,于山还没忘了,仔细查看一下村子边上的小树林,这里的怨气更加浓厚了,而且在于山的天眼之下,他还看到了地下凝聚了一片浓郁的阴气,看来这里的问题不小。

不过,现在于山却不想自己处理这个麻烦,而是想着嫁接给别人,而目标,自然是林雨杰他们了,谁让这些人来找他麻烦?

只要他们还来这里,还想着从正元村进入天元谷,于山怎么也有机会,让他们发现这里的情况。

于山一边想着,怎么把这里的祸水东引,一边快步了起来,现在他最先面对的麻烦就是爸妈。

虽然祭出了金元宝,打消了爷爷奶奶的顾虑,但于爸于妈可不是那么好骗的。

最起码,要找个下家,证明他确实买过一只金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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