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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流浪狗很乖巧。

卢子平不喜欢猫,他认为猫是一种很冷血孤傲的生物,尤其是那双小猫爪子,动不动就挠人。

年幼的时候他曾看见一位亲戚家养的猫很可爱,就上前逗弄,但那只猫的攻击力很凶悍,居然把他挠了一个大花脸。

从那之后,他就不喜欢猫了,反而是狗,深得他的喜爱。

虽然狗也会发疯乱吠咬人,但卢子平却认为,比起猫,狗要可爱的多。

猫是冰疙瘩,捂不热的冰疙瘩,可是狗,你对它好,它感受得到,并且还会用它的忠诚作为对你的回报。

不过在这之前,他从未想过养狗,或许是因为在他以前的生命中,光顾着如何寻欢作乐,如何找女人享受了。

那些年他纸醉金迷,过得稀里糊涂,然而子孙根被废之后,也不知是因祸得福,还是怎样,他居然发现了很多以前所没有发现的事情。

比如,清晨五六点的空气很清新,傍晚的夕阳非常美好,夏天的夜风很是凉爽,而这些东西,全是他此前那二十多年的生命,从未留意过的。

喂完了流浪狗,拍拍小狗的脑袋,他起身,打算离开了,但是这只脏兮兮的小流浪狗,却是呜咽着,用嘴巴咬住了他裤脚,像是在舍不得他一样。

如果是以前,被这种“脏东西”咬住自己的裤腿,他肯定是满满反感的,并且还会一脚踹出,把这“狗东西”踹得越远越好,然而他现在的性格已经洗涤了心中的暴戾,变得温驯了许多。

他重新蹲下身,抚摸这只流浪狗的头部,也没有嫌流浪狗的身上有一股怪味,而且皮毛还很脏,反而是好言好语地劝说。

“我真的要走了,我明天再来看你,好吗?”

这只流浪狗很通人性,它瞅着卢子平眨眨眼,最后很是不甘不愿地放开了卢子平的裤脚。

卢子平的脸上浮现一抹柔和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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