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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手艺是特地学过的,抻面的时候仿佛若行云流水,微黄的面条在飞扬的白面上轻舞飞扬,甩出华丽的弧度,因为是吃茄丁面,所以杨中元并没有抻成最细的银丝面,却更有较劲,陪着肉味十足的茄丁卤汁,香得程维哲一连吃了两大碗。
因为下午他都在忙着定其余食材和铺子的东西,所以时间有些仓促,但他手艺过硬,短短时间里只用一碗面两个小菜征服了另外两个人,算是他的本事。
要不是只有一个灶台,杨中元能再抄两个热菜出来,吃饭的时候一直感叹:“家里灶台太少,限制我发挥,等前面的泥砖干了,我给你们做更好的。”
周泉旭这是第一次吃儿子亲手做的饭菜,要知道杨中元小时候连衣服都不用洗,更何况做这油烟杂乱的灶台工作,但儿子这一手手艺确实顶尖,他一边吃着,一边不由心酸起来。
如果不是实在生存艰难,一个曾经的富家子弟怎么能学得这样出色,他心里越是难过,吃着这一晚香气四溢的茄丁面就越不是滋味。可当着程维哲的面,他却又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
他知道儿子无论现在多自立自强,什么脏活累活都干得,却不愿意让程维哲知道他曾经入宫为奴。虽说这个事情并不怨他,但被亲生父亲这样对待,真的很让人难以启齿。
而杨中元,也确实是不想跟程维哲说实话。永安宫那个地方,不是你努力就能活着出来的。因为落差太大,曾经的富贵荣华转瞬即逝,他曾经低三下四给高阶宫人赔笑脸,给管事们洗过衣服打过水,犯了错误挨打都不能说疼,就算再累,也得把所有活计都做完。
他自己并不为自己当时的行为为耻,可不知为什么,他却偏偏不想让程维哲知道一丝一毫。
毕竟,那跟年幼的他,已经是天差地别。
他知道如今的自己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但还是想让程维哲的记忆里,有自己最快意鲜活的那些年。
那个他失去了的,再也找不回来的,美好的童年。
陈叔介绍的泥瓦匠手艺非常好,趁着夏日天气炎热,两天的功夫前面灶台已经干透,杨中元便把买好的碗橱和大案台摆进铺子里,然后清洗干净了所有的面碗与小菜碟,他买好了品相极佳的香菇与枸杞,把调料分门别类放到竹罐里摆在案台上,一个崭新铮亮的面铺子便跃入眼帘。
他把后院那个小铁炉子架到灶台旁,又添了一口圆锅,这才架了凳子,一个人晃晃悠悠把程维哲给他写的招牌贴在铺子正门上方。
等贴好了招牌,他这才下了凳子,一个人抬头仰望那个霸气十足的面字。
程维哲的字大气磅礴,尤其是狂草,随着年龄渐长,如今的这一手字已经比他幼时强了千百倍。他父亲是秀才,在杨中元的心里,他早晚都会考取功名,然后成为年轻有为的朝臣。
可是现在,他守着一个看起来并不太赚钱的茶叶铺子,每日都悠闲度日。
想到他,杨中元这才发现程维哲好几日都没来了,也不知道这两日在忙些什么,连茶铺子也未去。
原本他想去茶铺子问问的,可是不知怎么的,他就是迈不开腿往隔壁走去,于是犹犹豫豫的,两天了也没问出一句话。
这正是百姓们下了工往家赶的时候,许多人是茶铺子的老顾客,见了杨中元便会问一句什么时候开张,杨中元索性就站在门口,一一笑着答了明日开张,请大家多多过来捧场,第一日不收钱的。
而不认识他的人,也会好奇问一句开的是什么买卖,杨中元于是把店里的招牌顺口报出来,然后请人家一定要来尝尝。
他选的时间好,这半个时辰就一直在铺子外面吆喝,等到金乌渐渐降的到西边的云层里,这才口干舌燥回了后院。
李大夫的药确实不错,周泉旭连着吃了三日脸色就好多了,因为每日跟儿子一起生活,他人也精神一些,偶尔坐在院子里,还能帮他清洗食材。
杨中元关好铺门,回到后院时就看到他爹在清洗小油菜,于是忙说:“爹,晚上我给你炒个香菇油菜,保准你爱吃。”
周泉旭笑笑,抬头望他,温和道:“我们家小元手艺最好了,等明日开了张,一定宾客盈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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