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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小晚推开门,迎面扑来就是一股寒气,她重重打了喷嚏,抱紧双臂不停打颤。

屋檐上和地面上都堆满雪,连窗户都是浓浓的雾气,看来昨晚深夜应该是下了好大一场雪,却因睡得太沉不知寒意。

可即便今天的温度狠狠下降,冻得连奶油都缩在小窝里不愿出来,小晚照样还是绝对领域搭配着短裙。

“你不冷啊?”澄溪裹着厚厚的羽绒衣,慢吞吞地一脚一步下楼。今天为什么会冷成这样啊?别说出门了,她差点愿沉睡在被窝永远不醒。

“嘿嘿,还好还好。”刚出来时她才穿了件单薄衬衣,被寒风不怀好意袭击了之后速度跑回房间加多了件毛衣整个人就变的暖和多了。和兰州相比,这点温度还是小case的,毕竟在兰州可是天天零下几度的,冷都可以成习惯了。

“准备吃早餐啦!”从厨房飘出来的声音,带着香香软软的气味。

厨房里忙碌的人自然是伦森。伦森比小晚还要早起,早早在厨房里做着早餐。他没有赖床的习惯,无论有多冷被窝里有多舒服,每天都是到点起床。

今天早晨是软软糯糯的胡萝卜白果腐竹粥和金灿灿的油条。

伦森端着早餐出来,等吃的三人早已拿好碗和汤匙,乖乖地坐在桌边。晨铭坐在小晚旁边,带着帽子围着围巾裹在被子里趴在桌上;小晚摇晃着双腿,在用汤匙敲着碗打出脆耳的声音;澄溪也坐在小晚旁边,整个人都挨在小晚身上。三人闻到香味,见到伦森的那刻,双眼齐齐放光。

伦森早已习惯这样的画面,早餐一放下就被秒伸出的好多手拿?不,是抢去。

“你们都是饿鬼投胎吗?”有时,伦森真心想这么喊一句。

小晚很挑食,胡萝卜白果都不吃全都勺到了晨铭碗里。晨铭到是早已“养成”习惯,不动声息地通通吃掉。还记得高中与她去饭堂时,有次她点了个炒米粉,结果米粉里葱啊洋葱啊豆芽啊胡萝卜丝啊什么的占得比量不是一般地多,她居然也能够很耐心地把它们一一挑出,这种耐心真的不知道让晨铭该笑该哭了。

说到挑食这点,晨铭才想起某人真的不是一般程度的挑食啊。除了葱,大蒜,蔬菜,水果这些,小晚还不是很喜欢吃肉,每往点了一堆的东西都是把它们全部加到自己碗里,然后她就吃白饭。果然是奇葩中的绝品啊。难怪她总说将来的老公一定不能挑食,并且能接受她如此挑食,把她夹进他碗里的东西都要不介意地吃掉。

今天的油条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好吃,估计是自己一直很喜欢吃脆脆的东西吧?一口气吃了三根过后,小晚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巴,再次拿起筷子对盘里的油条发起进攻。

一旁的澄溪却只吃了一根的一半就把剩下的丢进了小晚碗里,不是她不喜欢吃,只是因为吃的太多脸上又会冒痘痘的,所以拒绝诱惑。她真的是超羡慕小晚的啊,为什么无论小晚怎么熬夜,吃再多上火的东西都不会长痘痘呢?脸上的皮肤一直那么好,有白又嫩,干干净净地让人看了就舒服。说到底还是每个人的肤质不一样吧,就像有些人无论怎么日对夜对着手机电脑都不会近视一样。

“先别顾着吃,商量一下等下去哪里玩吧?”

“去星语广场买衣服!”

“想去游乐场玩吧!”

“我随便。都行。”

三人含糊着同一时间应道,答案却完完全全不一致。伦森汗颜。

先不理晨铭这个“万年随便”答复,要是先去游乐场的话肯定会玩疯,最后累到不行已经可以知道她们不会再去逛街买衣服什么的了。要是先去买衣服什么,女人一到这种地方绝对大包小包,她们倒无所谓也不用担心拿着累什么的,毕竟最后受害者是他和晨铭啊。等等,游乐场什么的应该有寄存东西的地方吧?那就没有问题了,先听澄溪说的去购物,最后在陪小晚去游乐场就好了!

伦森几分钟的深思熟虑完毕,“好。我们就先去星语广场,买完东西后再去游乐场。”

“唔嗯。”小晚那厢还在美滋滋的啃油条,“话说日用品什么你们也都去看看,看一下沐浴露啊洗发水那些什么还剩多少,反正都去逛了顺便一起买就好。”

“我要买浴巾啊!”晨铭强烈表示不满:“为什么奶油睡的那条毛巾是出自我本人啊?而且还是未经本人同意的!明明还是十全新,我都还没有舍得用呢。”

澄溪想说谁叫就你的还是新的啊?不用你的用谁的?但犯人毕竟是她,还是不要多嘴比较好。这个时候转移话题才是明智:“还要买好多买吃的呢,饮料薯片饼干那些都快没有了。”

“……昨晚小晚才明明买了大堆回来。”语气分明就带着“你们都是猪嘛”的鄙视。

澄溪瞪着伦森:“不知道女生晚上胃口特别好啊?”

晨铭还沉浸在“我可怜的新毛巾啊就这样失去你”的悲伤中。

小晚总算吃饱,双腿一伸,伸了个懒腰,“行啊,那就准备出发吧。”

“顾晨铭不许走!别以为你偷偷地往下面缩就可以逃过我的火眼金睛了!”澄溪扑过去,一把捉住晨铭的衣领,“快准备洗碗啦。”

“……点解?”

“早餐是你做的?”

“……不是。”

“懂不懂干活时必须男士优先?”

“……可以不懂吗?”

好吧,说多了都是泪,反正每次最后一个在厨房忙碌的人都是他。

上午十点,四人站在了巴士站,向往星语广场出发。

星语广场是幽镇人流最多的地方,吃喝穿玩样样齐全。一楼是珠宝店和药店,二楼是服装,三楼是超市,四楼是电影城,五楼是儿童天地。

等了好久才终于好不容易挤上了观光电梯,却不单止因为人太多的原因,更因为小晚有恐扶手电梯症状(?)所以四人才不得不放弃了方便有效率有速度的上楼方式。

小晚同学一本正经胡说八道:“你们不觉得那种电梯很恐怖吗?好像会把脚吃进去一样!就像,就像那个电锯惊魂里的那个那个,不是在这种电梯里死掉的吗?”

三人面无表情应道:“哦。”

陪女生逛街是件超级神烦的事情,她们往往拿着两件款式差别并没有多大的衣服在犹豫半天也还是选不出,更或者在颜色中犹豫。还有就是拿着一件打算买的衣服却还要想大半天。

晨铭和伦森本以为会在这天深有体会,却不料这次的现实是美好的。

小晚喜欢纯色的衣服,喜欢衬衣裙子。澄溪喜欢休闲简约的衣服,喜欢牛仔T恤拒绝繁琐衣物。两人虽也不是很果断的人,但只要稍微思考一下能喜欢上在日后不会穿几次就丢弃的衣服都会立刻买下。

这天正好是周日,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三人看到都有点晕了,何况是某人还是群恐惧症。晨铭和伦森各站在两个女生身旁,防止走散也能在忽如其来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保护她们。或许是四人的颜值过高,站在一起如加了特效般变得更加耀眼,引得旁人纷纷注目。

“这件怎么样?”澄溪举起一件棉质圆领纯白衬衣。

“买买买。”

“这件呢?”是一条浅色碎花长裙。

“买买买。”

“这个呢?”宽松长款绘有可爱猫咪头像的T恤

“买买买。”

“你说这个颜色好还是这个颜色更耐看?”

“都买了。”

“不行啊。日后会为此考虑这天穿颜色而伤脑的。”

“那你挑这两种颜色中你最喜欢的,另一件我穿。”

“小晚你真好。”一把抱过去。

两个男生汗颜地看着眼前左拥右抱的两位女生,无论吐槽了。

走到衬衣处,小晚一件一件看过去,指尖在柔软的衣裳上轻轻划过。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十分喜爱衬衣那种干净温柔的感觉。

指尖忽然停下,她微微怔了一下,心里竟渐渐有点抽痛。她拿起了件衣服,是件纯天蓝色的带领衬衣,衣质柔软舒服。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不,她怎么可能会记错呢?这件衣服除了袖子的设计不同之外其他地方都与季封那件蓝色衬衣一模一样。

心里无法抑制,悲伤疯狂滋生。手里紧紧拿着衬衣,终是无法放下转身。

是不是无论过了多久,只有想起你,心脏还是会不受控制继续疼痛悲伤?

“这件衣服真好看啊,很适合你哦。”澄溪突然从背后蹭上来,双手搭在小晚的肩上,看见衣服后双眸一亮。

小晚回过神:“是,是吗?”唇角轻扬,很是勉强的笑容。

“恩。”双眸也弯成微笑的弧度,澄溪认真地说:“从很早之前就这么觉得了,小晚你很适合穿这种衣服呢,特别是蓝色。怎么说呢,与你平时的穿着很不同哦,穿上了这种衣服你整个人看起来变得更加温柔成熟,非常好看呢。”

小晚一愣,随即轻笑:“谢谢你。那就买买买!”本就是放不了,不如不再自欺欺人去面对吧。

想起了就想起了,心疼就让它疼吧,何必勉强自己去遗忘你。

小晚垂下眼帘,看着那件蓝色的衬衣。你是我心中无法磨灭的疼痛,但你更是照亮了我温暖了我的星辰啊。你曾经为我发光,带我进过童话,即使最后你远离,我也还是要努力前进的对吗?

我的世界里,你曾来过,带来了无数艳丽色彩,这就已经足够了。

何况,我还是处于童话世界里啊。

等晨铭和伦森提着两袋奶茶,穿过厚厚的人层回来时,看见两个女生笑魇如花,仿佛使整个店面都靓丽了。

她们本就美好如画,年轻充满着活力,带着少女独特的甜美温柔气息,无论站在哪里都能发光发亮,成为一道过目不忘的风景。

他们走过去,对她们说道:“休息一下吧,喝东西啦。”

两个女生同时回头,瞬间脸上的笑容绽放得更美好灿烂,“好的呀。”

“这杯是什么?”

“古酿什么鬼来着?总之就是话梅汁啦。”

“哇。酸酸甜甜就是我我喜欢!”

“奶茶是小晚的吧,给你。”

“玫瑰奶茶?好评点赞。”

“哈哈,晨铭你那杯是墨汁?”

“黑得一逼啊,我喜欢。”

“毕竟重口味。”

……

四人欢声笑语。

走走逛逛,手里的提着的东西越来越多。

等等!

晨铭和伦森大叫好苦啊!是只有他们手里的东西越来越多好不好?身旁的两个女生分明笑容还那么轻松明亮。

就知道陪女生逛街是做苦工的!虽然手上也是有他们的衣服,但比例也占太小了吧!

“等等!”澄溪像发现到了什么,双眸莹莹闪烁,如猫一样扑了过去。

小晚她们跟了过去,一定眼,原来是一个正方形的玻璃柜子,里面整齐有序地放着各种精致的饰品,有项链,戒指和耳环。每样饰品都小巧别致,映着灯光闪闪发亮,很是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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