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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旧指能离开人体而存在的精神;魄:旧指依附形体而显现的精神。道家语,其称人之魂魄由“三魂七魄”组成,科学尚无法证明宗教所言魂魄可离体或轮回,以及魂魄组成是否正确。

三魂:1.道家谓人有三魂:一曰胎光,二曰爽灵,三曰幽精,见《云笈七签》卷五十四。

儒家谓人有魂魄《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昭公七年》:“人生始化曰魄,即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孔颖达疏:“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各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所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

七魄:1.道家谓人有七魄,各有名目。第一魄名尸狗,第二魄名伏矢,第三魄名雀阴,第四魄名吞贼,第五魄名非毒,第六魄名除秽,第七魄名臭肺,见《云笈七签》卷五四。

正统道教的三魂七魄:

三魂:胎光、爽灵、幽精。

正一真人居鹤鸣山洞,告赵升曰:夫人身有三魂,一名胎光,太清阳和之气也;一名爽灵,阴气之变也;一名幽精,阴气之杂也。若阴气制阳,则人心不清净;阴杂之气,则人心昏暗,神气阙少,肾气不续,脾胃五脉不通,四大疾病系体,大期至焉。旦夕常为,屍卧之形将奄忽而谢,得不伤哉?夫人常欲得清阳气,不为三魂所制,则神气清爽,五行不拘,百邪不侵,疾病不萦,长生可学。--《云笈七签》

七魄: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

其第一魄名屍狗,其第二魄名伏矢,其第三魄名雀阴,其第四魄名吞贼,其第五魄名非毒,其第六魄名除秽,其第七魄名臭肺。此皆七魄之名也,身中之浊鬼也。--《云笈七签》

三魂

一名胎光,太清阳和之气,属于天;二名爽灵,阴气之变,属于五行;三名幽精,阴气之杂,属于地。胎光主生命,久居人身则可使入神清气爽,益寿延年;源于母体。爽灵主财禄,能使明气制阳,使人机谋万物,劳役百神,生祸若害;决定智慧、能力,源于父。幽精主灾衰,使人好色嗜欲,溺于秽乱之思,耗损精华,神气缺少,肾气不足,脾胃五脉不通,旦夕形若尸卧。控制人体性腺,性取向。因此,养生修道务在制御幽精,保养阳和之气。如在黎明时分或夜间入睡前,叩齿并呼三魂,反复三次,即可神气常坚,精华不散,疾病不侵,鬼神畏惧。三魂呈红色,人形。

三魂与识神、元神、欲神关系

爽灵与识神掌管均为人的聪明、智慧,应为同一物。幽精掌管与**有关的一切,为欲神。

七魄名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指喜、怒、哀、惧、爱、恶、欲,生存于物质中,所以人身去世,七魄也消失。之后再随新的肉身产生“肉体及魄”则属于“阳世的物质世界”。

七魄为人身的血,第一就是眼睛的血,眼睛的血是涩的,第二就是耳朵的血,耳朵的血是冷的且不容易凝固,第三就是鼻子的血,鼻子的血是咸的,第四就是舌头的血,舌头的血是甜的,第五就是身体的血,身体的血是热的比较容易凝固,前五项为五根的血,分别是眼、耳、鼻、舌、身等五根,五根以外就是脏腑内脏之血,我们的脏腑分成红内脏和白内脏,红内脏就是心脏、肺和肝等,白内脏就是胃、大肠和小肠等,红内脏的血是腥的,白内脏的血是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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