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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钟,烟城的暗夜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看不见星辰,看不见汽车和柏油路,看不见来来往往的孤独愤青,仅有那几束霓虹灯带来的迷醉,也很快被一阵轻拂的微风吞噬了。
“啊呜!”叶雨凝几乎是以黄继光扑机枪之势撞出酒吧大门,抱着电线杆子就是一阵吐,好在这个点没什么人,仅仅过去那几个都顶着黑眼圈,懒得搭理她。
今天她故意选择了一个靠边角的座位,风吹不到那里,她得已一醉方休,等从鸡尾酒酒瓶里爬出来的时候,胃里面翻江倒海一片。
迎面吹来一阵微风,感觉好了很多,她抬头望着醉生梦死的生活,眼前的景色渐渐清晰起来,便扭了扭肩膀,朝着附近的走去。
没什么比在一场巨大的变故后用酒精来逃避生活更为实在,也没什么比酒后清醒又要面对窘迫生活更为悲催,而这一过程,叶雨凝仅仅用了两秒钟。
她不知道叶雯如今的情况,但是猜得到她的焦急,当时她距离老大那么近,巨大的爆炸早就将她的手机轰成渣,现在手里面这部国产机还没有手机卡,她等于就是失联了,但是管他的呢,叶雯没事,万物俱静。
她漫无目的地行走,这个点,地铁都停运了,但是地铁站里仍然能够听到微弱的歌声,她不知不觉走过去,好像是个男孩自弹自唱,唱《斑马斑马》,听上去有点凄凉,但落魄的味道很足。
走下楼梯,老远就看到他的身影,他很瘦,干瘦干瘦的,几乎快要被硕大的吉他压垮。他坐在塑料小凳上,靠着墙壁,没有摆饭碗,只有一枚空荡荡的吉他包,还有一个小塑料袋,里面放着两个包子,估计已经凉了。
他唱得兴起,眼就没睁开过,她悄悄地靠在他身边的墙壁上,也学着他微微闭上眼,感受着音符在耳边跳动,突然觉得全身上下所有神经都放松下来,灵魂随着音符慢飘飘地舞蹈在空中,来回来回转,不知疲倦地转。
“不顺利?”
一首歌结束后,声音从耳边响起,她朝着他瞧了一眼,点点头,男孩大约二十多岁,留着小胡子,但脸上仍保留着轻微的稚气,他上下打量着叶雨凝,从她那沾满灰尘的皮靴,顺着撕裂风的牛仔裤,一直到破破烂烂的夹克衫,叶雨凝这身打扮简直像个从工地回来的民工。
“我没钱。”
“我不要钱。”男孩开心一笑。“我刚刚走完场,没得干,又不想回宿舍,回去也睡不着,索性在这里找找感觉。”
“那我送你一首歌吧,一个落魄之人送给另一个的。”叶雨凝冲着男孩伸出手,他很愉快地将吉他递到她手中。
五指触碰到六弦的一刹那,她好像找到了自己的灵魂,一首歌浑然天成、一气呵成。
“太美了,姐姐,你的声音很棒,如果去参加《逆流而上》一定能够火。”
“可我不想火,我是野生的。”她无奈笑笑。
《逆流而上》是最近最火的综艺选秀节目,能够登台演出的基本都是特别有实力的草根选手,她也曾有过这样的梦想,但是每到黎明升起,这样的梦就随着顾迎风的出现烟消云散了。
“我是野生的。”她重复道,顺着台阶朝着出口走去。“你的声音很有故事,我喜欢。”
“那首歌叫什么?”男孩站起身喊道。
“《蜂鸟》,我自己写的,写给自己的。”她简单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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