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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朝夫对吃很有研究,名副其实的尝尽美食无数的顶级老饕,吃得多了自然有些心得,一手厨艺虽算不上登峰造极,但比起一般酒店大厨来说,也是不逞多让。

一顿临时起意的午饭并没有大动干戈,主要怕某些人等得太急,因此信手拈来了四个菜,一个椒盐排骨,一个西湖醋鱼,一个可乐鸡翅,一个蒜泥小青菜,外加一大罐菌菇什蔬汤,凑起来也算一桌精致可口的家常菜。

顶着个大光头有伤风化的必卢,自然没有得到入席的资格,但鉴于他买菜有功,被夏朝夫赏赐了几块排骨和鸡翅后,盛了碗米饭,屁颠屁颠儿的也不知道跑哪里大快朵颐去了,所以偌大的开放式厨房里的水晶桌旁,就剩下这对表情略有尴尬的父女二人。

“来,小蝶,尝尝这醋鱼,看看味道还地不地道,记得你以前最爱吃了。”夏朝夫挑了块鲫鱼身上最好背脊肉,夹到夏初蝶的小饭碗里,笑着说道。这一刻再也没什么令许多明珠人闻名色变的夏家匹夫,只有一个透着浓浓父爱居家好男人。

眼神有些慌乱的夏初蝶没敢抬头,轻嗯了一声后,小口小口的吃着,等到将这块最正宗不过的西湖醋鱼吃完后,似乎觉得人情已到,放下手中得意坊正品的汉白玉筷子,抬起头来,道:“其实我今天来,主要……”

“我知道。”夏朝夫摆了摆手,将她打断,随手抓起一块椒盐排骨,如同街头撸串一样的啃了起来,满嘴流油道:“是为了那个叫曹红锦的家伙吧?”

夏初蝶并不意外他会猜到此事,在这位仅仅读过三年书,却能将一本宏观经济学倒背如流的男人面前,她已经习惯收起自己那点儿微不足道的智商,点点头后,算是默认。

“你想让我救他?”

放下手中啃剩的骨头后,夏朝夫终于收敛起笑容,从他明知故问的语气上,夏初蝶体会到了事情的难度。

果然,夏朝夫沉默了少许后,摇了摇头,“救不得,真要救了他,就是坏了规矩。”

“是不能救?还是不敢救!”夏初蝶显然没有死心。

望着女儿憔悴的妆容,夏朝夫显得有些心疼,“你知道的,明珠能让我心怀顾忌的,没几个,霍天养刚好算一个,倒也不是怕了他,这事儿要是搁10年之后,我想都不想就敢答应你,但现在,还不到时候。”

眼见女儿仍是一脸倔强的望着自己,夏朝夫叹了口气道:“道上有道上的规矩,霍天养一人,倒也无惧,但整个白门,就非同小可了,那小子毕竟牵涉进了白门继承人死亡的大事,我要真敢冒天下大不韪将他救了,必定会引来另外几个老家伙的同仇敌忾,到时候能不能全身而退,都得两说。”

“白门就这么厉害?连你都不敢招惹?”夏初蝶实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因为在她看来,眼前的这位男人可是明珠市有数的几位大佬级人物之一,如果连他都没有办法,还有谁能保住曹二牛的命?

“毕竟是传承百年的老帮派咯,多少有些底蕴,我就算再有本事,不韬光养晦个三二十载,又岂能真正同它叫板儿?”

听完这句略显无奈的话后,夏初蝶终于放弃了,因为没人比她更了解眼前男人的自负,能逼他说出这样的话,足以可见此事的棘手。

一双眼睛微微泛红,沉默了好久后,夏初蝶只能抬起头来,退而求次道:“如果真是这样,我也不为难你,但能不能帮我个忙,保护好他的家人。”

连夏朝夫自己都记不清楚,女儿上次哭是什么时候,至少在那次她为自母亲上门讨说法的时候都没有,因此脑袋有些发热的他几乎想都没想,坚定的点了点头,道:“好,我答应你。”

夏初蝶喜极而泣,破天荒的对他微微一笑,“谢谢。”

事情有了进展后,她也没敢逗留,打了个招呼后,匆匆忙忙的告辞离去。

站在门外的回廊上,望着她火急火燎的背影,夏朝夫如同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对着某处阴暗角落挥了挥手,一张平时总是挂着笑容的脸庞上,萧杀一片。

“必卢,派人保护好小姐,如果再有不长眼的苍蝇敢骚扰她……杀无赦!”

…………

黄埔江畔,紫金山庄。

世人皆知汤臣一品乃楼中之王,其占地极好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它超乎寻常人想象的天价,但没多少人知道,其实在毗邻它不远的黄埔江畔,还有一处更为金贵的地段,那就是紫金山庄。

紫金山庄之所以寂寂无闻,并非它不够高档,或是说奢靡,只因这里从不对外出售,类似于私人领地,也禁止一切外来人员擅自进入。

紫金山庄还有一个不被关注的原因,因为这里不像汤臣一品样全是高楼,而是清一色的独栋别墅,占地近3万平方米的整座山庄,只有区区25幢房子,园林绿化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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