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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召了阴兵出来,吩咐好要做的事情,彭食其却忽然开口:“不仅要司法资格证,还要执业证。”

我拒绝:“不可以,你这个半路出家的,能获得司法资格证书就已经够给你面子了,还想要一个我都没有的执业证书?”

真是异想天开。想当初我考司法证的时候,废寝忘食、寒窗苦读,才拿到了手,然后才到王守恒事务所实习,满一年之后才能成为执业律师,他居然想跳过实习这个过程不劳而获?真是太不餍足了。

彭食其脸上平静的表情并没有一丝改变,依旧是用刚刚那个声调吩咐道:“按我说的去做。”虽然这样听上去毫无威慑力的语气,却给人莫名的压迫感。

“是。”那阴兵应了一声之后,便立刻消失了。

我坐在他身边大眼瞪小眼,虽然内心有所不满,可是谁让他不是人呢,可以按非人类的套路出牌。

他坐在沙发上就这么看着书,一页接一页,一本接一本的,看了差不多快有四个小时,太阳快要落山,时间也不早了,他走到窗户前看了看外边的天气,然后倚在窗户边看着我:“我们去买些菜,晚上给你做饭吃。”

我也从扎堆的书籍中抬起头来,伸了个懒腰:“哪有人下午去买菜的,都不新鲜了。”

然而我虽然口中如此说着,还是跟他出去了。

只是他一路上走着,也沉默着。

我挽上他的胳膊:“你怎么不说话呢?”

他将手随意地插进裤兜里,轻描淡写地开口:“我在回忆刚刚看的内容。”

这么上进?我问道:“记得多少了?”

马路边上的行人和车辆很多,他用手把我往里边带了带,回答道:“要记的大概都记了一下。”

我忍不住吃惊道:“所以你全部都看完了?”这效率......不过我应该还是淡定一些,毕竟他又不是什么普通人类。

“那么这样啊,我出点题目考考你如何?先考你对于民事诉讼法相关的知识,看看你会不会活学活用。”我想了想,“就拿委蛇举例,你把它当做是个成年女性,她是你邻居,如果有一天她从你家门口路过,不小心被你家窗沿上的花盆掉下来砸到了,她因此而起诉你要求赔偿,该怎么分配证明责任?”

他仔细地听着我问的问题,过了一分钟之后回答道:“《民诉解释》第九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花盆掉落、受损害的事实证明责任都应该由她自己承担......”

“好了好了,不用说了。”我伸手捂住他的嘴,“你这哪里是大概记了一下,分明是刻在了脑子里。”

他拿下我的手,谦虚道:“刚好会罢了。还需要考其他的么,比如说刑法、商法?”

能这么问,想必是胸有成竹,我这种三脚猫的功夫大概是难不住他,也就不自取其辱了,看来,他要执业证也不算夸大,毕竟仅仅是下午这点时间,他就记住了那么多,而且分析起问题来,还头头是道的,仿佛就是个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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