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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帝流浆,其实也就是每隔数十年,夏末秋初时节,从天而降形似甘霖般的月华。

帝流浆形成殊为不易,其中蕴含的庞大灵气更是珍贵,可惜只对妖类有益,常人食之如饮砒霜。

听到这个消息,老仆眼底深处忧色更重,还没等他再多套出些话来,安度因就已经席地躺下,毫无防备地把竹杖丢在一旁,倒头便呼呼大睡。

这叫什么事儿啊,老仆苦笑着摆了摆手,招呼马夫去把刚才劈坏的大门勉强支好,又对李双鱼交代了两句,就和马夫两人轮流守起夜来。

月光冷清,庙外的杂草丛里偶尔传来蚊虫的悉悉倏倏声响,老仆估摸着大概是虫豸正在啃食岵妖血肉。

一夜无话,待到次日,旭阳初升,几人收拾行李离了破庙。

那岵妖的头颅经过啃食已经化成阴惨白骨,征得安度因同意之后,老仆让马夫捡起颅骨,清洗过后用粗布裹着,放在行李堆中。

毕竟是妖类的颅骨,就这么扔掉感觉怪可惜的,长安城中可是有不少高官显贵喜欢在宅中大厅显眼处摆上这么一两个妖类骨架,用于彰显自家的非凡品味。

说穿了,就和维多利亚时期贵族喜欢在客厅摆放菠萝一样,任何时代的人都有装逼的需求不是。

因为老仆的邀请,原本竹杖芒鞋轻胜马的安度因也有幸坐上了马车,他穿着那件朴素长衫,大刺刺地打着哈欠,斜倚着窗沿,一副还没睡饱的样子。

李双鱼坐在他对面,看着书本的眼角余光偶尔瞥安度因两下,他着实想不明白面前这个平庸泯然大众的男子到底凭什么,竟能独身一人斩杀一只传说中的妖兽。

毕竟安度因的形象实在和话本中洒脱俊朗的侠客不符,哪有侠客会这么不修边幅,腰间连块上档次的玉佩都没有?

不光是他,老仆也在打量着安度因。

明明自称是行商却孤身出行不带货物人手,还不像其他商贾一般对官宦家室抱有敬畏谄媚之态。可要说是行走江湖的侠客,年纪和行事作风、衣着打扮也不太像。

老仆打定主意,一抖衣袖,和煦问道:“安老板此行是要北上?”

“去长安。”安度因兴致缺缺地眯眼答道,“正所谓北买党项马,西擒吐蕃鹦。炎洲布火浣,蜀地锦织成。越婢脂肉滑,奚僮眉眼明。通算衣食费,不计远近程。经游天下遍,却到长安城。”

“好诗!”老仆肚里多少还是有点墨水的,自然能分辨出诗词平仄好坏,当即赞道:“可有下文?”

“这诗好像叫《估客乐》吧?我也忘了是谁写的来着,”安度因却是挥了挥手,浑不在意地说道:“也就那样吧,别看商贾富甲天下,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实际上却是一等一的苦逼,东奔西走赚几个辛苦钱,偶尔还会遇上了什么风雨天灾、绿林好汉,赔个精光。到头来最多也就是当当权贵的白手套罢了,如同栏中猪仔一般,年末喂肥了就好宰杀。”

“咳咳咳.....”老仆尴尬地咳嗽了几下,长安城里的国公权贵,哪家没有暗中购置坊市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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