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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无意的线索却变成了破案的关键,与此同时,在后面两起的‘自杀’案件里鉴证科发现了一些非常细微,只差一点就从所有人眼前溜走的线索,应该是凶手无意间留下的半枚指纹。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很激动。
兵分两路,何魁带行动组再次去学校找校董,希望能够从他的口中挖出当年事件的真相。而留了另外两名重案组组员在鉴证科,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拿到报告,并及时汇报。
当年何大壮确实对某个女生做了很不好的事情,但这件事情却在发生后几个月后才被爆出来,原因是以为女生害怕没敢跟家里人说,直到无意发现自己似乎怀孕了,瞒着家里的人去小诊所打掉小孩,却在回来经过某条小巷的时候,大出血死亡。
这才在女生的日记里看见了何大壮的名字,同时也从日记里知道当时在场的除了何大壮还有其余三人,但却没有名字。
影响太坏,何大壮被学校开除学籍,但因为年纪小,所以最后只判了三年刑期。之后出狱的何大壮,真的加入了帮派组织,算算时间,也已经是十年前的旧事了。
有人在为了当年的事情报复。
可是是谁?已经死去的少女是独生子女,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后,一家人也因为想要离开这个伤心地所以早就在几年前移居海外,并在之后从来没有回来过。
少女成绩一般,但却只有一个好朋友,但追查的结果也是无疾而终。
就在重案组在外面奔波了一天,何魁带着组员们回到警局的时候,等到的却是更高级别的探员要求接手何魁现在的案件,并要求何魁接受调查。
指纹终于比对出来了。那枚没有在任何犯罪档案里找到匹配的指纹,却在警队里找到。
——何魁。
凶手,很有可能就是何魁。
十年前,何魁刚好是那片区的巡警,他会不会看见了当时案件的发生,却因为凶手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而决定自己替天行道?
更加巧合的是,何大壮死的那天,何魁因为之前的行动逾越正停职接受调查。他会不会以为这样而想起来这桩旧案,所以起了杀机?
最重要的是,被传到网络上的视频,赫然就是属于警务人员规定外出办案时,必须佩带在左边肩胛处的特质警服摄像监视器!
动机、作案时间、包括现在找到的证据。如果只有一个而已解释成为巧合,但当巧合接二连三的出现的时候呢?
还会是巧合吗?
不可能。
何魁,是凶手无疑!
轩然大波。负责调查凶杀案的重案组组长居然极有可能就是凶手?!警队陷入了负面舆论的包裹中,但在众多人对警队出了败类这样的事情进行谴责的时候,却有更多的人站在了何魁这边。
他们认为,当法律无法给予公正的时候,为什么不可以自己拿起惩治坏人的武器?为什么会发现现在的一切?还不是因为十年年前的判决有失公正。
何大壮的事情发生在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身上都会是近二十年的有期徒刑,但那个为他辩护的律师却以‘年纪小懵懂’以及‘特长生,会成为优秀的体育健儿为祖国赢取金牌’等理由,最后只让何大壮被判了三年。
可是事实证明了什么?
证明了当初在辩护律师口里,也许会用他自己的特长为祖国争光,赢取金牌,带来荣耀的何大壮,却成为一个帮派混混,社会的杂碎。
何魁用这种方式终于为少女昭雪,难道不应该是英雄?!他和那个时候‘可能’会成为社会栋梁的何大壮不同,他当年就以最佳警察从警官学校毕业,是当时的明星警察,多年来,破获多起恐怖组织,打击犯罪,甚至是破获中东最大华人黑帮组织的负责人。
那个黑帮组织重要经营的是毒品交易、黄色交易等等。
这次的破获收缴了几十公斤的毒品,解救被贩卖的幼女几十人。
既然当年‘也许’可以为祖国做出贡献的何大壮可以从二十年的有期徒刑变成三年,那么现在何魁警官是真正的,做出了贡献,解救了很多人,又为什么不可以在未来做出更多的好事,来弥补这次的‘错误’呢?
理论荒谬?如果这个理论荒谬的话,那么也是因为当年判处何大壮三年的法官先荒谬!
民意和舆论,无论是赞成何魁还是反对,对于警局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但就在这种时候,当年为何大壮辩护的律师,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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