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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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孤城是个非常非常有能耐的人物。
他的有能耐并不仅仅被限制于练剑或者管理一座城市上, 二十多方面的。
越是没钱没粮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 便更能显现出他的本事。
就比如说逆天到简直就是老天私生子的运气。
叶孤城看着又一个拜倒在他裤脚管下的蒙面黑衣人都说不出话来。
黑衣人道:“恩公大德, 无以为报!”
叶孤城:……
对方做出了一幅叶孤城不说话不接受它就长拜不起的样子,只能说一句:“先起来吧。”
黑衣人还是很倔强地跪着。
叶孤城:……
他暗自叹了一口气道:“我不养闲人。”
那人腾地一下跳了起来。
他道:“我定然不是闲人!”
这已经是叶孤城两个月内捡起来的第八个了。
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叶孤城在春秋时代初来驾到人生地不熟,且别说是什么名气, 连最基础的钱财都没有, 唯一认识的人只有专诸, 而且还是对方请他去家里吃酒。
如果他的脸皮厚一点,在专诸家里来上个几天没有问题, 甚至还能凭借对方豪侠的身份给自己找一份稍微体面一点的工作, 奈何叶孤城这人吧, 身上每一个毛孔里都塞满了逼格, 是万万不允许自己落到麻烦别人过活的地步。
所以,他理所当然在专诸家里住了一天就走了,他准备看看这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 顺便学习学习这里的风俗文字故事之类。
没办法, 就算叶孤城学识丰富, 也没见得认识大篆或者籀文,这在他们的时代基本上就见不到,哪怕再了不得的才子,不可能认识没见过的文字。
叶孤城想,现在他连字都不认识了,一夕之间退化成文盲,这世界上还有比他更加凄惨的人吗?
偏偏叶孤城还不能让别人发现他的与众不同。
春秋战国时代还是巫术盛行的时代, 甚至连医术和巫术都不分家,人们尤信鬼神之事,他如果不给自己的出处找一个合理的解释,难免会出什么问题。
叶孤城绝对不会小看古人,因为他知道,很多时候,活在人们口中的古人会比现代人更加聪明,而且他们还有一些现代人不会有的,很可爱的品质。
比如说专诸,叶孤城想,除了陆小凤那样有古侠士之风的大侠,还有谁会像专诸那样豪爽可爱?
从专诸家里出来之后,叶孤城就一直在考虑自己要做什么营生。
他这人向来不喜欢欠别人的,但这世界上与交易有关的商业买卖都要有本金,就算是以货易货,在长江流域一带已经不是特别常见了,只有再往北的老秦人那里才比较常见。
但是在商鞅变法还未出现的现在,与游牧民族最近的秦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蛮夷之地,更更不要说叶孤城本人根本没有能去秦的盘缠。
他自己又是个心高气傲的,让他向专诸借钱绝无可能,更不要说自己对这里的交易行情并不了解,他自己又是个惯常做大买卖的,真的做些小买卖反而不适应。
叶孤城在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这样看来,给他的道路不就是一条吗?
无本买卖,赚得又多,在哪个世界哪个朝代都有。
满足这些条件的,除了皮肉生意,就是杀手行当。
他还是挺想得开的,如果被白云城的人知道,无论岚风还是朗月估计都要心疼死,但是叶孤城自己却适应得不错。
他现在市井中徘徊几天,虽然叶孤城看上去显眼,但他隐蔽气息的能力着实不错,即使没有真气,也不妨碍他将自己的气息降到最低,与自然融为一体。
即使是专诸那样的豪侠,几乎都感觉不到叶孤城的存在,充其量只觉得有什么人在盯着自己看,更不要说是其他人。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真的让专诸看见叶孤城这一手,定然会惊为天人,要他与自己比试比试。
不说别的,就算是刺客,他将自身存在隐藏起来的方法,也不是等闲之辈能够做到的啊。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能将气息控制至此,还担心其他方面不行?
叶孤城又想,他算是明白了,这年头有侠之成为的人,不管是豪侠还是游侠儿,那都是江湖人的前身,专业刺客说得上是杀手,但是因为恩义而行刺的那些,也可以说是江湖人。
国人尚武,这是多少年不变的真理。
古往今来,有很多事情都是不变的,在古老的行当更是如此。
叶孤城在市井转悠,还没有多认识几个这年头的文字,就发现了怎么找到刺客。
现在的刺客分为两种,一种是贵族子弟家养的死士,这种人数量并不是很多,武功也并不是很好,除了衷心之外并没有太多优点。
刺客这种人,除了有拳拳报国之心愿意为了国家而东奔西走之外,更多都是拿钱办事,刺客要武功高,事情干得漂亮,只要给了钱,怎么样都成。
他们大多独来独往,但是总有一两处落脚点,每个月可以去个一两次,想要找他们办事的人,也在落脚点找这些刺客,有的是留下钱,有的是要求更高要等介绍人的,只要是存在的方法,他们都给想到了。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挺方便的。
他们管这地方叫易所,易的不是钱,不是货物,而是人命。
叶孤城才找到易所得时候,简直对中国古代劳动人民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不就是未来小说中出现的佣兵公会的雏形吗?真是早几千年就出现了。
他越发不敢小觑古人。
刺客多蒙面,因为他们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叶孤城虽然是准备通过这方法稍微存一点钱,但他还不至于真的成了藏头露尾的鼠辈,更不要说以他的武功根本不怕有人偷偷看见自己,只要是人的视线稍微在他身上停留一下,他就有所察觉,这样的人,怎么会在行刺的时候被别人知道?
所以他还是穿了一身在人们眼中分外庄重也分外显眼的白衣,进入了易所。
掌管易所的是一个老汉,或者他也仅仅是在这里等着,等刺客来,或者是想要找刺客的人来。
他看上去好像在打瞌睡,但是任何人进了屋子,合起的眼睛都会猛然睁开,从瞳孔□□出一阵常人不可见的精光。
但是叶孤城进来时,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儿的声音,他甚至都没有人气。
以至于走到老汉面前,以手指叩击墙面,老汉才睁开眼睛。
他将叶孤城从上倒下大量一遍,嘿嘿一笑道:“好俊的身手。”
叶孤城道:“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老汉又道:“虽然身手不错,但脸太俊俏,衣服穿得也太显眼。”
他道:“不如换成一袭黑衣,以黑巾蒙面,又或者自毁五官,让脸模糊成一团?”
“这样,就算是被人杀了,也不知道人从哪里来。”
叶孤城淡淡道:“不劳费心。”
就仿佛对方只是在与他拉家常,而不是建议他把五官都毁了。
叶孤城道:“我自是不会让旁人看见。”
老汉笑道:“小子狂妄!”
但他的笑声中却听不出鄙夷,倒有一股子赞许的味道,想来是认同了叶孤城的他。
他能看守易所,自然是有两把刷子,就算以前不是刺客,总归有好眼力,知道什么样的人是干什么事情的,什么样的刺客又有什么样的能力。
这是很了不得的能力,不仅要能从一照面看出蛛丝马迹,还要有相人之术。
当然,这些叶孤城时不知道的。
老汉自然是精通相人之术的,但却不如在专诸旁边摆摊专业相人的邹老,充其量只能看出叶孤城的面相极贵,除此之外也不知道别的什么。
但他捋一捋山羊胡子,心道,自己看了这么大半辈子的人,竟然还没有看见过如此显贵的,而且看他模样,竟然是要来做一刺客。
就算是老汉都起了爱才之心,竟然也不同叶孤城开玩笑了,直道:“我见你应该是身份极贵之人,哪怕中间出了什么变故,都不应该沦落到此地。”
他道:“以你的能耐,只要多出入几次学宫,应该就能扬名天下,何必来我这小地方。”
叶孤城不说话,但是他的眉头却挑了起来。
你让一个文盲去学宫出入,很厉害嘛?
没办法,谁叫他天生长了名士脸,而且又有名士气派,在这时代绝对受欢迎,老汉以为他学富五车虽然是以貌取人,但换个别人来看看,也定然得出与他一样的答案。
叶孤城硬邦邦道:“学宫非我所去之地。”
他看上去态度坚决,竟然是铁了心想要当刺客的,老汉叹了一口气,只能将视线从叶孤城的脸上移到他的手上。
这刺客也不是谁想当就当的,绝对不能砸了金字招牌啊!
但是他一看叶孤城的手也愣了,等到理智回笼就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原本以为眼前的青年是哪一家的王公贵族公子,但就算是公子尚武,也不至于学习得如此深入。
叶孤城手上的茧,竟然比他看过的任何一人都要厚,别说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恐怕是自打一出生开始就刀剑不离身。
奇怪,他心道,难不成是自己看错人了?
这人不是什么名士,而真的是为刺客而生的?
不不不不不,老汉又摇摇头,怎么可能哦,就算是豪侠出生的刺客也绝对不会和眼前人一样。
他身上根本就没有尘世间的烟火气,就好像是九天之上飘飘欲仙下来的,不似凡人。
叶孤城见眼前人沉吟许久也没有给出他答案,稍微有点不耐烦。
没办法,他现在没有钱,身上的白衣还是之前穿越来时穿得那一套,如果再没有钱买新衣服,他都要怀疑自己发臭了。
对一个洁癖来说,还有什么比自己脏到发臭更加不能忍的?起码对叶孤城来说没有。
叶孤城道:“好了没?”
那老汉磨磨蹭蹭看他一眼,又磨磨蹭蹭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块竹简,竹简上刻籀文,这本来就是与现在有一段时间距离的文字,现在很少出现。
别说是籀文了,叶孤城连大篆都不太认识,将竹片拿在手上打量来打量去,笑容逐渐消失。
表情凝重无比。
老汉时刻关注叶孤城的表情,他看对方这样,心里也在犯嘀咕,想莫不是老汉手一抖,拿错了竹片,又或者是这要杀的人眼前人认识,所以现在下不了手?
他刚想出声发问,甚至又想给对方换一块竹片,就看见叶孤城以非常严肃的表情抬头,以更加严肃的语气对他发问道:“这上面写了什么字?”
这问得也是非常庄重了。
老汉:???
他的表情忽然也变得很复杂。
哎,没想到啊,没想到。
长了张什么都知道的出尘脸,竟然认不识籀文。
这张脸也是长得很有欺骗性了。
刺客中不认识籀文的人很多,应该说他们很多字都不太认识,让老汉帮忙读竹片内容是常事,所以他反应得也很快。
但老汉不得不说,这绝对是他读的时候心情最微妙的一次。
他读了一遍,正想读第二遍,因为常人一边绝对没办法记住其中内容,却不想竟然被叶孤城喊了停。
他道:“我都已经记下了,不需读第二遍。”
老汉的心情更加微妙了,他想,这个人莫不是来逗自己的。
他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竟然会不认识籀文?
怎么可能!
这世界上认识籀文的人并不是很多,但也不是特别少。
叶孤城听老汉念完一遍就直接走了,他心中还有些高兴。
多亏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仅仅扫了一眼就记住了那些籀文的模样,又加上老汉帮忙读,一下子又认识了不少字。
他在脑海中将目前为止认识的字进行对比与组合,不得不说象形字就是有这点好处,只要想象力丰富,就能想到这些字是怎么组合而来的,描写的是怎样一幅场景。
他虽然实际意义上刚才只学习了30来个字,但真正所多认识的字,却几乎能翻倍。
叶孤城有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大脑。
人聪明,又有点运气,而且还很有毅力,大部分的困难对他来说都不是困难。
老汉并没有为难叶孤城,第一件工作虽然是牵扯到报仇,但也不过就是小市民之间的报仇,一个还不错商人之家的主人被另外一人杀死了,然后年迈的忠仆拿出毕生积蓄要杀死杀害他主人的人。
叶孤城想,这样的老仆人在这时代绝对称得上是忠仆了,可以被写成列传的典型人物。
他趁夜色到了商人之家,所有人都陷入了沉睡,不大的院子里静悄悄的,连看门的狗都趴着。
叶孤城的动作很轻,就算是有肉球的猫都不会比他更加轻盈了,走进屋子里,谁都没有惊动,连那只看门的狗也是如此。
他在找商人的房间。
这样的工作,叶孤城是不需要踩点的,对他来说难度太低,只要要人性命就足够了,他的雇主只要要那人死,甚至连首级都不要。
这样的人如果死了,过几天就会发丧,现在天气虽然不热,却也不冷,如果停灵时间太久,尸体会腐烂。
下葬时人们很讲究尸体的完整,叶孤城猜,要是他今天把人杀了,估计停灵一到两天就回下葬。
这还是老汉告诉他的新知识。
叶孤城竟然诡异地觉得这无本买卖还算是不错,毕竟,他不仅能拿到钱,还能学到不少新知识。
岚风朗月咬小手绢。
如果她们知道叶孤城现在为了钱,竟然真的去当刺客,估计会哭晕过去,然后再穿越时空给叶孤城递金锭之类的。
很可惜,他现在所在的时间段,甚至还没有怎么开始用金属当作流通物。
且不管岚风朗月在想什么,再将视角转移到叶孤城身上。
他要杀的对象虽然是个商人,却没有富裕到富可敌国的地步,也不过就是有几个奴隶,小院子都算不得大,他走进去四处瞅瞅,没一会儿就发现了对方住在哪里。
连他的夫人都不在,两人是分床睡的,不大的房间中竟然只有一个人。
叶孤城看见这人,干脆利落地将他脖子抹了,杀的时候还在感叹,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他以前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等到自己出来工作了才发现如果没有白云城做后盾,白手起家真是难题。
而且还是在他一朝之间沦为文盲的春秋时代。
他虽然是个尊重生命的人,除此之外却也是一个江湖人,对决之中从来不手软,杀了不少了剑客。
叶孤城在心中唾弃自己,但那都不是为了钱,为了钱杀人,对他来说绝对是第一次。
短期创业艰难。
“!”
他忽然抬头,若有所思地看向远方,没过一会儿,就听见狗的嚎叫声,以及少年人的嘶吼声。
不大的院子竟然被惊醒了。
叶孤城心中暗自道一声晦气,立刻从房间中出来。
他的隐蔽性实在是很好,即使是从院子里出来的也没有人能够发现他。
叶孤城想,自己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应该去多看,更何况对方还差点让他的工作早被发现。
这样想着,他脚下一动,朝着声源处去了。
哎,听着像个小孩子,还是去看看吧。
出声的确实是一个小孩子,叶孤城看着裤脚被獒犬死死咬住的小孩儿一顿。
虽然全身黑衣,还以黑布巾蒙面,做刺客打扮,但看身量就知道是未成年。
那獒犬很是凶狠,一口咬在小孩儿的裤脚管上,又猛然一松口,带着腥气的嘴大张,显然是准备往年轻人腿上的肉咬。
小孩儿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他虽然做刺客打扮,但确实没有经过什么风浪,害怕也是理所当然的,但随后,他的目光再度变得坚定,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准备迎击。
匕首闪着寒光,月光洒在刃上,竟产生了冷冰冰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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