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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喜欢,但有时候也挺讨厌的。我想,把他逼急了也许能撬开他的嘴,听他吐出几句真言,可他天生锯了嘴,只会生闷气。”
瞧她闷闷不乐的模样,方苓心中不忍,不愿再往他人的伤口上撒盐,付了饭钱,拽着她往外走,撮哄她陪自己逛街。
一到冬季,天空灰苍苍得好似水泥地,雾霭蒙蒙,云缝里渗不进一丝日光。昨夜下过雨,地面还有些星星点点的水迹,空气中氤氲着湿冷透骨的凉意。
走了一段路,方苓忽然自嘲道:“别人家的女儿若是水,那我就是地沟油,找不到合适的油桶来接,只好冲进下水道。”
林初戈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别这么想。阿姨是太心急了,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为了结婚而结婚,这样的婚姻也不会长久。”
方苓唉声叹气,揾了揾脸颊说:“宁缺毋滥,可我妈不懂,一心只想把我嫁出去。我想过,我有存款有工作,长得也不算丑,如果找不到喜欢的,大不了一个人过一辈子。那些长舌妇说一个人容易寂寞空虚孤独,可我每天累得像只蛤-蟆,根本没空无病呻-吟分泌精神垃圾。我宁愿跳江也不想累了一天回家还要伺候四五十岁的老男人。”
林初戈说:“我能理解。”
经过一家奢侈品牌的门店时,方苓一眼相中橱窗后塑料人体模特身上展示的浅驼色牛角扣大衣,她平日里都是地摊货与名牌货混搭,宗旨是“看上就买”,被程蕙兰臭骂一顿心情正不愉,便拖着林初戈踏进店内。
店内亮堂宽敞,顾客寥寥可数,正中央站着三个女人。
有人因长相瞩目,有人因服装惹眼。曲天歌则是后者,穿一件深红色呢子大衣,耀眼似火焰,湖绿色围巾绕着脖子缠了几圈,仍旧垂到膝盖。
方苓却步不前,喃喃道:“红配绿……”
林初戈鬼使神差地替曲天歌说起好话:“红配绿,看不足。”
曲天歌也看见了她们,仿佛被热水烫到手指,甩手把宝石蓝大衣扔给身旁的导购小姐:“这件衣服我不要了。”
她转过身,对两位同伴说:“穿衣服嘛可以不计较颜色款式,但不能不计较品牌,如果不幸和特殊职业穿同一档次的衣服,那也太倒胃口了。我们还是换个地方逛吧。”
话虽是这么说,曲天歌却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宛若脚底下已生了根,无法动弹。她一双眼睁得极大,似铜铃,苦苦地瞪着林初戈。
她同伴唯唯诺诺,抱着衣服的导购小姐面色尴尬一瞬,复又挂上温婉恬淡的笑容。
林初戈在曲天歌的注视下慢悠悠地踱到另一边,无意搭理她。
曲天歌只觉一拳打在棉花上,打好的腹稿没机会吐出,憋得心慌。她暗暗咬牙,踩着三寸细高跟鞋噔噔噔地往外走,两位好姐妹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衣服,快步跟上她。
方苓骨碌碌地转眼珠,喊住了她们:“美女,你穿的大衣挺好看的,价格应该很贵吧?”
林初戈无奈地望她一眼,笑着别过脸去,低声让导购小姐把m型号的浅驼色大衣拿给方苓试一试。
曲天歌闻言回头,认出女人与林初戈一同进来,倨傲地扬起下巴说了一串字正腔圆的法语,不屑道:“你买得起吗?”
方苓眨眨眼:“原来特殊职业喜欢穿这个牌子,长见识了。”
曲天歌迅速飞红了脸,食指在空中乱抖乱戳,嗔怒道:“你——”
才说出一个字,脑袋就被人重重地敲了一下,曲天歌怒火中烧,捂着后脑勺掉过身想质问同伴,忽见一个体形臃肿的中年女人站在自己面前,烫着黄色大卷,脖子上戴着食指粗的金项链,手里拿着厚墩墩的宣传册。
那女人瞅了她两眼,大声道:“姑娘,挡在门前干啥?让让,让让。”说完就抓住曲天歌的手臂强行把她拉到一边,晃动着硕大的身躯挤进店内。
曲天歌毫无防备被女人拽了一把,打了个趔趄,一口糯米银牙险些咬碎,冲女人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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