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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而且是魂穿,来到平行世界,随身携带系统,这简直是一个网文爱好者最美妙的理想了。
融合了原有的灵魂之后,林致远更加幸福地发现,虽然这个平行世界的文明进程和国际政治与他原本的世界大同小异,但是文化科技的细节方面却大相径庭。
就拿通俗文化来说吧,许多大名鼎鼎的人物固然存在,比如金古梁,迈克尔杰克逊,都在原本的记忆中发现了名字;但更多的文娱明星以及他们的作品,却是了无痕迹。
这..这..这,对于一个满脑子小说情节的男人来说,岂不是老鼠掉到了米缸里,哦不对,哥哥我从此之后就是个文化人了,可不能这么粗俗,应该说是,哎呀咋说来着?
未来的文化人突然发现自己的文学素养好像还差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所以对于自己此刻的心情,一时间无法进行恰当且高大上的描述。
管他呢,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林致远急匆匆地冲进了卫生间--照镜子这件事情,往往是魂穿群众的第一反应。
长得不错哈,林致远不无嫉妒地端详着镜子,旋即他醒悟过来,强行压下了属于前世灵魂的不良情绪--这个帅哥就是我,我就是这个帅哥啊,哈哈哈哈哈,哥哥我从此就是帅哥啦!
狂笑了十几个感叹号之后,林致远迅速地解开腰带,颇有些做贼心虚地瞄了一眼。
然后他的嘴巴就再也合不拢了。
宝哥哥掉进了大观园!他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林致远非常之心满意足,如果说魂穿平行世界这件事情让他前途似锦的话,寄身的这副好皮囊则让他生出了夫复何求的感慨。
是的,上面和下面这两个方面,才是男人心中最大的体面。
虚荣吗?没错。可是,想象一下,如果穿成了那个人的话,纵然才高八斗,名利双收,肯定还是会觉得非常遗憾吧。
OH~NO,林致远胆怯地打了个寒颤,无比庆幸地再次把目光投向镜子,高而且帅,很好,我就是我,和小四不一样的烟火。
很久很久很久之后,臭美够了的林致远,开始摸索主角标配神器:系统。
众所周知,系统这东东需要点数才能升级或者开放新功能。而点数的表达形式,则根据作者的大纲需要,哦错了,是由冥冥之中那位不可描述的大能根据位面法则所决定的,可以是功德点,抑或是邪恶点,等等等等,不一而足。而自家的这个系统所要求的则是声望点,具体来说,每获得一个人的好感是1点,获得一个人的喜欢是10点,获得一个人的宠爱是100点,最高等级,获得一个人的崇拜是1000点。
如果要给不同等级做个解释的话,有好感意味着别人谈论你的名字的时候会点点头说‘噢哟,不错哦。’;喜爱则意味着他会主动搜寻你的作品或者和朋友闲聊时会把你当作话题之一;宠爱就完全属于粉丝范畴了,参考疯狂歌迷或者打赏到舵主级别的读者,他们可能会为了你和朋友家人发生争执;而崇拜么,参考一小撮极端分子的行为--无比疯狂还是追寻理想,飞蛾扑火还是凤凰涅磐,纯属见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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