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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人间
林逍茫然的望着那胖子。那胖子醉眼惺忪的望着林逍,啧啧赞叹道:“兄弟,你这一头长毛可真不赖,啧啧,你这一身皮肉油光水滑的,怎么看起来和大姑娘一样?呃,你说说你们这样裸奔一次,玩一次行为艺术,能有多少收入啊?”
林逍继续茫然的看着那胖子,罗嗦的胖子嘀嘀咕咕的这些话,林逍没一句听得懂的。
江上吹来了一阵大风,天空的乌云渐渐散开,露出了一轮朗月。青白色月光洒下,被方才的一阵骤雨洗得干干净净的小树林里,一枝枝树枝和一片片叶片似乎都在发光,有一层极淡的光晕笼罩在枝叶上。林逍抬头望着月空,大风正将乌云推散,一线乌云快若奔马的朝天边退却,不远处江边的大道上,再次传来了人们的喧哗欢叫。江心几艘轮船缓缓驶过,浑厚的汽笛声响起,绞碎了江心的明月倒影,碎成了满江的波光粼粼。
仰天长叹了一声,林逍站起身来,本能的伸手摸了一下手指。手指上的储物戒指已经粉碎,指头上只有一条淡淡的印痕。林逍呆了呆,本来想要取出一件道袍遮盖身体的他低下头,手足无措的望着自己的手指。江风吹过,林逍突然觉得这风很凉、很凉。林逍转过头,望着那满脸红光的光头胖子;光头胖子将酒瓶里的最后一点酒液倒进了嘴里,乐滋滋的望着林逍乐道:“兄弟,怎么的?啧啧,怎么老摸你的指头啊?怎么着?结婚戒指丢了?啊呀,恭喜,恭喜,你老婆回去会请你跪主板呢,还是cpu啊?”
林逍傻乎乎的摇了摇头。他右手结了一个印诀,就待招来云团飞逃。
体内空荡荡的,一点儿真元都抽调不起来,外界污浊、稀薄的灵气也不听使唤,一点点极淡地水汽在林逍的脚下闪了闪,很干脆的消失无形。林逍呆了呆,他用力的往地上跺了跺脚,大声喝道:“遁!”想要施展土遁逃离如今尴尬境遇的林逍用力的在地上跺出了一个小小的土坑。赤身裸体的他,依旧站在那满脸怪异地光头胖子身前。
“天呢!”光头胖子拍了拍脑袋,摇头叹息道:“兄弟,你看小说看得迷糊了吧?翘着兰花指跺脚‘遁’啊‘遁’的,你当你是土行孙能土遁哪?得了,相逢就是有缘,猪头我难得做一件好事,唔。给你找件衣服穿穿!”胖子打着酒嗝,拍打着圆滚滚的肚皮,肚皮上一圈圈白浪翻滚,他摇摇摆摆的转身朝小树林的出口行去,一边走一边挥手道:“兄弟。老老实实蹲在那里,不要抛头露面的。这里到处都是漂漂亮亮的小姑娘,你晃荡着那根玩意到处走,小心真被警察叔叔请去喝茶!”
胖子的话。林逍还是不懂,但是他起码听懂了一句:这里到处都是漂亮地小姑娘!
林善自幼就以各种伦理大义教训林逍,以致于让林逍养成了一个小小的迂夫子脾气。这里附近有很多的小姑娘――林逍自己也听到了,就在不远处,有叽叽喳喳的许多女人的声音传来。林逍老老实实地双手抱着头,蹲在了一株花树下的灌木丛里。林逍可怜巴巴的望着那胖子的背影,只盼着他能早点带着点衣物回来。凉风从林逍地跨下钻过去,林逍不自然的并拢了双腿。无比幽怨的仰天叹了一口气。
“老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里,到底是哪里?”林逍再次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空荡荡的丹田内还是没有一点儿反应。他按照玄武宝簶的心法抽取外界的灵气,那混浊的、带着一股说不出地味道的灵气涌入林逍的身体,林逍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块儿纯净血肉的身躯猛的痉挛起来,好似从水里被抓起的泥鳅,林逍的身体剧烈的抽搐着,他张开嘴。‘哇哇’地干呕。一丝丝地清水带着白沫从嘴里喷了出来。林逍从来不知道,世上会有如此‘神奇’的天地灵气――差点就将一个金丹期修士熏死地灵气!
“猪。猪,我是一个猪头~嗷呜,嗷呜!”伴随着怪异的歌声,光头胖子左手拎着一条裤衩,右手挥着一件t-shirt,腰带上挂着一双塑料拖鞋,晃悠悠的走回了小树林。隔着远远的,胖子就将衣服丢向了林逍,他笑吟吟的叫道:“兄弟,幸好旁边就有一商场,不然的话,你还得打着光pp多等一会儿!得了,不知道你的尺码多少,所以没给你买小内,你就凑合着穿上好了!”
林逍拎着那花花绿绿的沙滩裤和大红大绿的夏威夷风味的t-shirt,再看看那造型古怪的人字拖,他惊骇问道:“这衣服,能穿么?”
胖子双目一翻,怒道:“能穿,怎么不能穿?你看看,我穿着不是挺好的么?不过,我比你多穿了一条小内而已!”胖子干脆的扒下了自己的短裤,露出了一条破破烂烂的上面穿了好几个大窟窿的四角裤头。江风吹过,那宽大的裤头在夜风中摇曳生姿,衬托得那胖子居然有了几分楚楚的风情。林逍的身体哆嗦了一下,他左右寻思了一阵,本着能有一块布包裹住身体要害总比裸体来得好的心思,林逍参考那胖子的穿着打扮,将一套儿短裤短袖和拖鞋穿戴整齐。
“乖乖,人家清仓处理的便宜货,三大件加在一起只花了我二十八块五毛,怎么穿在他身上,就有这么一股子不同的味道呢?到底是他太英俊,还是猪头我太丑陋不堪了?”光头胖子呆呆的看着穿戴整齐的林逍,不大的小眼睛里冒出了一缕愤然的光焰――这是嫉妒、这是愤怒、这是幽怨――“老天爷,您怎么就不能让我生得英俊一些?”胖子突然仰天大叫了一声,却差点将林逍吓得跳起来。
不得不说,这清仓降价处理的便宜货色,一旦到了林逍的身上,也就多了几分不同的韵味。高大英俊的林逍穿上了这休闲味十足的衣物,却硬是穿出了高档西服地气质。他的发髻散开。乌黑亮丽的长发直垂到了腰间,江风吹过,长发飞舞,发丝在林逍俊朗的面孔拂过,给人一种极大的视觉冲击――这是一尊出自大师之手的完美神像,而不是一个活人。
胖子呆呆的看了林逍一阵,突然仰天叹道:“如果猪头我的书能拍成片子,你是最好地主角人选!嗯。不过,你这么英俊帅气,如果不在里面加点色的情节,简直就对不住你这一身好皮囊!”摇摇头,胖子打了一个响指,大声道:“兄弟,今天没人陪我喝酒,不如咱们凑一桌?相见就是有缘。我看你也不是坏人,好像也不是笨蛋疯子,怎么就光着身子到处跑呢?”
几分钟后,林逍和胖子已经坐在了一张江边的餐桌边,眺望着江对岸灯火辉煌的夜景。看着江心穿梭往来的游船,喝着醇香的黑啤酒,吃着异国风味十足的酸菜香肠。光头胖子‘咕咚咕咚’的大口灌着啤酒,语无伦次地罗嗦着。林逍则是面无表情的打量着四周的风景。仔细的琢磨着自己到底是怎么来到这里的。那啤酒和香肠,林逍根本不想碰。制造这些酒水、食物地材料中,也混杂了让林逍无法忍受的怪异杂质,只是远远的闻到那种味道,林逍就差点没吐了出来。
看到光头胖子津津有味的在很短地时间内干掉了三扎黑啤,将两盘香肠和一只炸猪蹄面不改色的吞进了肚子里,林逍不由得点了点头――这家伙的食量,还真对得起他的那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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