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四章王忠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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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伟了然,对于安禄山对他的评价,他一点都不感到意外,事实上,如果真正是熟知历史的人,恐怕对高仙芝这种人不会太瞧得上眼,因为跟那个人比起来,高仙芝根本上不得台面。
而这个时代的另一大将,另一个远远不如高仙芝知名度高的人,却能赢得所有人发自内心的敬佩。
“连战连捷,十万铁骑大破二十万契丹大军,唐明皇的义子,堪称这个时代第一名将的四镇节度使王忠嗣!你说的是他吧?”黄小伟轻叹一气,眸光虚幻。
王忠嗣,王忠嗣,可以比肩小军的王忠嗣啊。
“不错正是他,大人,不是小的对自己没自信,而是他王忠嗣太厉害了,小的只敢保证和他打个平手,甚至连平手也不敢保证。”安禄山苦着脸道。
黄小伟低头想了一会儿,“这个人我会解决的,你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下一次我来的时候,希望你已经成为两镇节度使了。”
说完,黄小伟消失在了安禄山的眼前,只留下安禄山一个人怔怔的看着他刚刚站着的位置。
........
王忠嗣,十八岁首战,率三百精骑突袭吐蕃大营,斩首上千,俘虏四千,俘获牛羊上万,一战成名。
八年后再征吐蕃,于逆境力挽狂澜,王忠嗣率其部将士浴血拼杀,再败吐蕃。
昔日大唐五次北伐契丹,然五次皆败,天宝元年,王忠嗣率十万铁骑出雁门,会战二十万契丹大军,忠嗣雷霆出击,三战三捷,二十万奚族契丹联军全军覆没,其三十六部皆向大唐请降,其后几十年不敢作乱。
公元742年王忠嗣率朔方军趁突厥内乱,大举进攻,此战后,王忠嗣一举扫平*厥,曾经的突厥汗国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公元前746年,唐玄宗命王忠嗣兼任朔方、河东、河西、陇右四节度使。四镇兵力共计26余万人,占大唐精兵半数。
一人佩四镇之印,掌控万里边疆,劲兵重镇。
这在大唐帝国的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也不怪安禄山如此的害怕王忠嗣,如此名将,真不是他能对付的了的,只有霍去病和蒙恬其中一人能与其一争上下!
可......在黄小伟的眼中,名将总归还是人,还是一个他随手就可以抹去的人。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不想对王忠嗣出手,真的不想对这么一位名将出手!他钦佩王忠嗣,因为他是和霍去病蒙恬一样的忠义之将,但,王忠嗣......你不该挡我的路。
真的不该.......挡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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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十八年,洛阳城。
十一岁的杨玉环孤零零的蹲在自己叔父家的花园里,无聊的嘟着小嘴,看着院里的花花草草。
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但女孩子的变化并不多,看起来还是和去年差不多,不过个头倒是长起来了不少,已经一米四了,那张倾国倾城的脸蛋也依旧如往日般美丽。很难想象,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只有十一岁。
可这一年里,杨玉环却很少笑。
因为那个人不履行诺言,明明答应了自己,只要她好好练舞,他就会经常来看她。
再这一年多来,她已经很努力的在学习舞蹈和音律,就连前来教导她的老师都会夸赞她的聪慧,可......可自从上次一别后,他便好像人间蒸发般,再也没有出现过。
杨玉环的心情很低落。
她很想他。
很想那个对自己很温柔,很好的男人。
每天,杨玉环做完了功课,练完了舞蹈和音律,无事的时候就蹲在花园里,看花,看草,看蚂蚁搬家。
今天也是这样,杨玉环静静的,乖乖的蹲在花园里,看着蚂蚁们成群结队走过。
看着看着,杨玉环的眼神就直了,与其说她是在看蚂蚁,倒不如说她是再发呆。
精致的小脸蛋上,挂着淡淡的忧愁。
“好看吗?”就在杨玉环发呆到了对外界充耳不闻时,那熟悉,淡淡的,温柔的声音自她的耳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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