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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官哥儿死在金莲蓄意驯练出来的猫爪之下。忍耐到极限的瓶儿依照她自己的性格惯性没有去同金莲拼斗,而是随着儿子的死也倒下了。不仅如此,她此时此刻的道德观念竟使她自己陷入到一种“罪我”的意识状态之中,她一再地梦见花子虚来索她的命,内心深处感到自己对花子虚犯下了大罪。她在肯定自己与西门庆的关系的同时,又在否定自己的过去,反省自己的罪孽。于是,她的灵魂便完全被千百年来对妇女迫害的传统伦理所慑服,也被当时社会所推行的道德规范所震恐,瓶儿临终前的全部心态实际上是这一类人物的典型心态。瓶儿在死之前,把对金莲的怨恨集中在一句话上,那就是劝戒已经怀孕的吴月娘:“娘到明日好好生看养着,与他爹做个根蒂儿,休要似奴心粗,吃人暗算了。”这句分量不轻、痛彻心肺的话还是“悄悄同月娘哭泣”说出来的。多么深沉的怨恨内容!又是多么微弱的怨恨方式!
如果说,李瓶儿的温柔在处理与众妻妾的关系中是通过忍让和顺从表现出来,那么她在与西门庆的关系中则更多的是贤惠和通达。传统的道德规范告诉了每一个女人:一个已附属于男人的女人应该一切为男人着想,应该舍弃自己的一切。“贤妻”、“贤德夫人”,还有“烈女”、“贞妇”,这些在道德本位的社会中令人仰慕的称号,本质上是勒在妇女脖子上的绞索。瓶儿在进入西门庆家的那一刻,便结束了自己的主动追求,而转为被动的接受。在经济上,她对西门庆倾囊而出,完全放弃了经济上的主动,西门庆在官场上和市场上的发达,不少的得益来自于瓶儿。在夫妻(妾)性生活上,瓶儿完全从平衡妻妾关系的角度去克制自己,显得十分理智和谦让,常常劝西门庆去别的妻妾房中歇宿。瓶儿的贤惠和通达最令人感动的是她弥留之际吐露出来的心思。她对西门庆一而再、再而三的劝说,真如一对恩爱夫妻的生离死别,足以使今天的不少人为之垂泪。读了瓶儿的这些临终话语,可以说,她在离开这个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时,满足了这个社会对她提出的要求。她算不得是一个有贞有节的女子,却可谓是一个贤德惠淑的小妾。人们纷纷夸赞她在西门庆家的言语行为,西门庆在她死前死后发出了真心实意的恸哭,乃至为她举行了一场当地前所未有的轰轰烈烈的葬礼。若瓶儿在地下有灵,一定会因此倍感欣慰。
多么可怜而又可悲的女人!
在瓶儿这个人物身上,我们可以假设许多与现实相反的空想:如果瓶儿不以成为西门庆的小妾而满足,性格不以社会和家庭的需要作为框框,顺其自然而发展,朝着具有竞争特征的方向发展,甚至还可以表现为外向性,在处理与金莲的关系时不以忍让为先,而以相抗为主,也许她就不会失去儿子,也不会郁闷而生发旧病,当然也就不会死去;如果她和西门庆仅仅是一夫一妻,她会生活得更好;如果生儿子并不在一个女人的一生中起到决定荣辱尊卑甚至存亡的重大作用,也许潘金莲不至于把竞争的矛头对准一个无辜的婴儿,瓶儿也就不会受到极大的打击……但现实就是现实,瓶儿所生活的时代与家庭构成了这个女人的生活环境,而这个生活环境的组成既有传统的伦理文化积淀,又有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反传统文化的冲击,李瓶儿前期对生活理想的积极追求和后期对生活理想的消极固守使自己陷入到矛盾的生活环境的夹击之中。
瓶儿的后期生活,选择了一条顺从道德、屈服命运的道路,但并没有感动上天,也没有打动周围的人,更没有弥补前期的“罪孽”。“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这是潘道士在瓶儿死亡前对瓶儿的道德宣判,这个宣判来自于阴曹地府,也来自于黑压压的伦理社会。金瓶二艳,殊途同归。如果说有不同,那就是潘金莲生前还有一段我行我素的自在;虽说死得惨,但痛苦只是瞬间的事,更惨的悲剧是在她死了之后。而瓶儿则在生时就已经遭受肉体和精神的折磨,温顺忍让的屈从葬送了自己的一切,这也是中国妇女悲剧的本质所在!
陈东有
1992年5月
注:本文仅就《金瓶梅》中潘金莲、李瓶儿的人物形象作简要的分析与品评。有关详尽论述及理论阐释,请参阅本人学术拙著《金瓶梅—中国文化发展的一个断面》(花城出版社1990年版)、《金瓶梅文化研究》(台湾贯雅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2年版)、《金瓶梅诗词文化鉴析》(巴蜀书社1994年版)、《人欲的解放》(江西高校出版社1996年版)和《现实与虚构—文学与社会、民俗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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