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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晨,朝阳洒在一片密集的丛林上空,从远处望去,山巅晨雾缭绕,一片静谧。阳光透过丛林缝隙投射到地面上,被交错的树枝剪成斑驳的光影。在丛林深处,一个穿着迷彩服的身影持枪在林间拼命地奔跑,黑色作战靴踩在潮湿的地面上几乎没有任何声响。迷彩服在急速奔跑中不时地停住脚,单腿呈跪姿,控制着呼吸节奏,眼睛警觉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密林里,除了粗重的呼吸声外,鸦雀无声。

他的脸上涂着墨绿相间的伪装油彩,布满血丝的眼睛目光如炬,汗珠不断地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滑落,钢盔下面黝黑消瘦的脸,在寂静中蕴藏着年轻的力量。这时,阳光开始变得有些刺眼,迷彩服眯缝着眼看看,咽了口唾沫,又站起身继续狂奔。路上,有树枝不断地从他身边弹开,在空寂的密林里哗啦作响。

阳光从山头洒下来,山顶的风很硬,不断地从林间的空地上呼啦啦地刮过。迷彩服黑脸持枪一路狂奔,在他来到山顶时猛地愣住了—山顶的乱石堆旁,一个身形魁梧的蒙面大汉单手持枪对着他。迷彩服站在山顶,风刮在他的脸上像刀子划过,那双充满傲气的眼睛在钢盔的阴影当中闪烁着冰一样的寒光。他看不清那人的脸,在他后面,更多蒙着黑面的人冒了出来。看着越来越多的蒙面人,迷彩服咽了口口水,猛地抬起右手,扣动扳机。“嗒嗒嗒,嗒嗒嗒……”站在最前面的那个蒙面大汉来不及隐蔽,在弹雨中抽搐着倒下了。几乎同时,其他的蒙面人也开枪射击,黑洞洞的枪口闪着烈焰,映亮了他的眼睛,他健壮的身躯在密集的弹雨中抽搐着倒下。空寂的山顶,枪声震耳欲聋,伴随着山风在林间回响……

2

天刚蒙蒙亮,整个东海市一片安静。这个时候,街道上还没有行人,只有清洁工人孤独的身影伴随着沙沙的扫地声。一栋普通的居民小楼里,卧室的一角立着各种健身器械,对面墙上整齐地贴着一排“优秀士兵”的奖状,还有不同时期的照片。微光照着桌子上摆放着的各种奖杯,泛着隐隐的白光。在旁边,是一个相框—十几个穿着迷彩服的侦察兵战士抱着自己的步枪,他们的右臂上都佩戴着刺绣出来的狼牙臂章。照片上的沈鸿飞露出一嘴白牙,眼神当中透出一股傲气。在奖杯的旁边,一枚鲜艳的二等军功章静静地躺在精致的小盒子里,显得有些孤独,在夜色里透出一股悲凉。

“啊!—”沈鸿飞尖叫一声从床上猛地坐起。他喘着粗气,额头上冒着一层密密的冷汗,惊恐地望着对面的白墙。许久,沈鸿飞才痛苦地闭上眼睛,将棱角分明的脸埋在手掌里—高低错落蒙着迷彩布的钢盔,涂抹着厚厚伪装油彩的黑脸,无声升起的国旗,还有那嘶哑如同雷鸣一样的呐喊……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但这些熟悉的场景却总是出现在他的梦里,从来就不曾忘记过。

黑暗里,沈鸿飞抬起眼,看见躺在远处桌子上的那枚军功章,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侧头看了看闹钟,凌晨五点钟,他甩甩头,努力让自己清醒一些,然后悄然起身,穿上运动服,轻手轻脚地走出卧室。在他的床头,挂着一套别着学员肩章的崭新警服,沈鸿飞伸手摸了摸帽子上的警徽,笑了笑,转身走到客厅。父母还没有起来,屋里黑着灯,沈鸿飞戴上耳机悄声出去了。

海边的公路上晨雾蒙蒙,沈鸿飞戴着耳机,一边跑步一边挥手出拳。突然,一个粉红色的身影从他身边唰地掠过,沈鸿飞一愣,抬眼看过去,扎着马尾辫的凌云小鹿一样在他前面跑着,沈鸿飞无声地笑笑,加速追了上去。很快,沈鸿飞和凌云擦肩而过,沈鸿飞侧头看凌云:“嘿,你跑得太快了!”凌云看都不看他,继续跑。沈鸿飞也不在意,“你这样会把自己跑废的!”凌云白了他一眼,继续看着前方,马尾一甩一甩的,很是好看。沈鸿飞一愣,苦笑着说:“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提醒你一下。”凌云还是不理他,噌地加速超过了他。沈鸿飞笑,不紧不慢地跟在她后面跑。

凌云穿着运动背心在前面跑,马尾辫一甩一甩的,沈鸿飞笑着看她的背影,两人的距离始终保持在五米之内。凌云有些不快,加快了步伐。沈鸿飞也不说话,跟着加速,还是不紧不慢地跟在凌云后面。

晨雾里,两人开始较劲。凌云不断地加快速度,但始终甩不开沈鸿飞,她有些绯红的脸上开始出汗。沈鸿飞还是听着音乐,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凌云侧眼看他,沈鸿飞笑笑,很绅士地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凌云甜甜地一笑,脚下却突然加速。沈鸿飞一愣,赶紧跟上。前面路上有个小岔口,凌云跑着,突然猛地一拐弯,迅速向旁边的树林里冲去。那是一个陡峭的下坡,沈鸿飞大惊,连忙叫住她,凌云根本不理,噌噌噌地在树林里狂奔。沈鸿飞来不及多想,拔腿急忙追进树林。

林子里,凌云正急速奔跑,突然,湿滑的泥地让她脚下一滑,整个人就飞了出去,眼看着就要摔下去,沈鸿飞纵身一跃,一把抱住凌云滚翻着落地。两人刚停稳,凌云脸色煞白地急促呼吸着,沈鸿飞也满头是汗,大喊:“喂!跑步犯不上这么玩儿命吧?”凌云瞪着他,汗水顺着她洁白如玉的脸颊流下来。凌云气鼓鼓地一把推开他,沈鸿飞没留意,一个趔趄,猛地被推倒在地。凌云看了他一眼,起身跑了。沈鸿飞爬起来,看着凌云跑远的背影,拍拍身上的灰土无奈地笑:“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暴力吗?暴走罗拉啊!”

3

清晨,一间温馨的房间里散发着淡淡的花香味道,粉色的床单上摆放着一只毛茸茸的泰迪熊,很是可爱。对面的地上立着一台跑步机,还有各种散打护具。凌云穿着运动背心,龇牙咧嘴地在抹白药,胳膊和后背上的伤痕清晰可见。抹完药,凌云站起身,愣愣地走到窗户旁,脑子里闪过刚才的画面,凌云咬牙切齿:“哼,居然敢抱我!”凌云气不打一处来,揉着胳膊,又一疼,咧着嘴转身,一瘸一拐地去拿挂在墙上的警服。

换好警服的凌云刚走到客厅,凌母正端着盘子走出厨房:“哎,小云,怎么走路一瘸一拐的?受伤了?”凌云赶紧直了直身子,嘴硬地说:“没有,我在技侦工作能受什么伤啊?肌肉有点疼。妈,我没事,我走了啊!”说完咬牙向门外走去。刚一出门,凌云就龇牙咧嘴地扶着墙,倔强地咬牙坚持着走到电梯前。门一开,是隔壁的老头儿老太太买菜回来,凌云马上站好,强笑着打了声招呼,赶紧进了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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