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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有些无奈,叹道,“这位什么公主,我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了你,但是你一个姑娘家,身后还带着这么多男人,也不好看见人就砍吧。虽然说,我也不是怕你人多势众,但是我怕我若果真出手了,你会输的很惨,回头又说我一个男人欺负你小女人,我多不合算啊。”
她听了这话,自然是不开心的,脚下一跺,那内力惊人的雄厚,扬起尘土飞扬,迷人眼眸。只是行云所站的那根树枝也被她这一跺,给震断了。行云就这么笔直随着树枝一起堕入山崖,其实他还蛮享受这种忽然的下坠感的,并不打算用个什么术法让自己飞起来。
然而,正当他极度享受的时候,忽然发现身边飞来一抹熟悉的身影,他自以为是地肯定了这个姑娘心软,一定是追下来救他的,于是伸出手来等这个姑娘来带他飞起来。谁知道人家姑娘身姿一转,直接甩了他的手,去追那窝鸟蛋。
行云这个面子被拂大了,很是不悦,于是飞身而起,追着那红衣姑娘捧着鸟窝,一路追上山峰。她落地的时候,行云也落地,便开口道,“你这个姑娘,怎么这么心狠,看到我坠崖,也不救我!”
她回头来,瞟了一眼,眼睛里分明是笑意宴宴的,但面色却故作凝重,道,“你砸了我比武招亲的擂台,我若是救你,那我岂不是傻了。”话虽是如此说着的,但是她方才的确是因为担心他,才追下山崖的,因为看到他享受的表情,才转而去救这一窝鸟蛋的。毕竟能一连躲过她九十九招的,定然不是泛泛之辈。
他疑惑道,“一国公主,还需要比武招亲?我们蝮蛇族的公主,从来都是定国亲的,只能嫁给皇子,世子。你们倒好,很自由么。”
“我们鹰族素来崇尚自由。”她自信满满地说道。
行云一笑,原本就是颠覆三观的妩媚容颜,瞬时变让山河都失色。她在那一瞬间被定格了眼睛,定格了心灵,定格了魂魄。她问行云,道,“你是蝮蛇族的?”
行云点头,道,“欢迎鹰族的公主来我们蝮蛇岛做客,顺道说一下,我叫行云,鹰族的三公子。不知道姑娘怎么称呼啊?”
“英乔!”
第一次见面,他就砸了她比武招亲的擂台,她一直觉得这个就是天意。天意要她在那一年不能出嫁,因为她要用一年的时间去爱上行云。
那是她和行云分开后的半个月,她听说蝮蛇族的三位公子为争取世子之位,在蝮蛇岛上比武。她因此很想去看个热闹,又想起半个月前那个叫行云的说自己是鹰族的三公子,因而更有了兴致。
她将自己想要去蝮蛇族观战的想法告诉了鹰王,鹰王觉得这是个窥探他族术*力的好机会,遂应允了。于是,次日清晨,英乔便领着一队轻骑上路的。因为事先寄了拜帖,到了蝮蛇岛的时候,是行云的贴身侍卫前来迎接的。
那时候的她不禁觉得行云这个人还算是贴心周到的,因为到的比较晚,校场上的比试早就开始了。这一场比的是马术,换了骑装的行云显得更加意气奋发,身姿挺拔地骑在一匹红棕色的骏马上,笑意隐约而迷人。
他其实早就注意到西角门边站着的她,那一身红衣总是这般灿烂夺目。他觉得,这样的女子若是娶回来当王妃,挺好的,起码能够收获不少艳羡的目光。的确,这个便是他年少时,还不懂爱情时的浮夸。
然而,英乔的姿色实在太引人注目了,她只是静静地站着,已然引起场上三位公子的青睐。尤其是二公子,他觉得他宁愿输了命,也要赢得这场比赛,只是为了博得红颜一笑。
骑马比枪,既考究马术,又考究枪术。所以,这场比赛,作为枪术和马术都十分精湛的英乔来说,她的确很有评判权。二公子的马术的确很棒,他策马驰骋,游刃有余,只是急于表现自己的长处,却忘了手中的枪。大公子的枪术也是绝顶出色的,若是和英乔打一场,起码也要过百招才看得出胜负来,但是马术却不那么完美。论起,三公子,马骑得这么随性,一点都不像是内行人干的事儿,连提个枪都好像手上没劲似地。
然而,英乔不知道为何,对于三公子行云有一种莫名的信任。总觉得这场比赛赢的一定是他。英乔目不转睛地盯着校场,彼时大公子因为马术不如二公子,已经让二公子占了上风。毕竟,马上枪术,马术不精是很吃亏的。而且大公子又过于在乎身下的马,败下是必然的。
二公子打赢了大公子以后,气势更胜,直接调转了马头,冲着一直悠悠闲闲地在场外转圈的三公子行云。行云也不觉得有什么,二公子的枪过来了,他就挡一下,二公子的马跑过来了,他就骑着马躲一下。整个过程,就像是没吃早饭一般的毫无气力可言,英乔都看得有些无奈了。
但是,不知怎地,这么软绵绵地打了这么久,行云就是不曾败阵,场下的看官全都呵欠连连了。蓦地,二公子忽然从袖中飞出几支暗标,冲着行云的马腿击去,动作之快,一般人的确很难发现。
然而,英乔和行云都不是一般人。行云提着枪往马腿上一拦,二公子趁势将长枪击向行云的左肩,行云左肩一闪,左臂狠狠地将长枪夹住,二公子无论如何使力都拔不出枪来。行云用隔空腹语,问道,“二哥,您这是要置我于死地。”
“王者之争,素来都是你死我活。”这便是二公子的回应。
行云眉目一皱,比试前,他答应了母妃一定不会伤害二公子。因为二公子虽然一直养在理贵妃的膝下,但却是和他同一个生母的亲哥哥。当年因为母妃的位份不够高,不可以亲自抚养哥哥,母亲心中多少有些歉疚,所以凡事上都会让行云让他三分。
后来理贵妃死了,母亲被封为贵妃,二公子也终于可以回到母亲的身边。但是他对母亲,对行云都不若对理贵妃那般亲昵。母亲总是说不怪他,行云也不欲与他兵戎相见。然而,他却不这么想,在行云稍微放松,放过他的枪之时,他收回枪头故意一偏划过行云俊逸的容颜,一道血痕赫然落在他的干净脸上。
英乔却不知哪里来的盛怒,一个飞身,祭出长枪,枪头对着马上的二公子飞刺了过去。二公子抬手一挡,英乔的枪回旋在半空之中,英乔飞身接住了自己的枪,落在地上,瞠着漂亮的大眼睛,直直地将二公子看着,道,“胜之不武!”
二公子却从马上下来,冲着英乔作揖后,道,“这位姑娘,在行风看来,只有胜者为王,兵不厌诈这样的词汇,才算得上好词汇。”
英乔的墨发红裙飘扬在风中,她不大不小的声音回荡在风中,冷冷斥道,“你以为他会输给你么?他连我都赢过了,你若不信,同我比划一场,倘或是你赢了我,再说。若是你输了我,那就更别谈赢了他了。”
行风面色有些不悦,却因为喜欢英乔,强忍怒火道,“姑娘同我皇弟很熟么?”
“不算熟,一面之缘而已。只是我曾输给了他,他若再输给你这样的人,我觉得没面子。来吧。”英乔说着,已经划出长枪。
行风的心性素来高傲,怎么会受得了英乔的挑衅。英乔的红穗鎏金赤铜枪,三棱尖锐的枪头招招都以逼人的气势攻向行风的咽喉,心脏,腹部,不留余地。行风的愤怒彻底被英乔激起,他也执着长枪向英乔攻击,只是招招阴损,都在手筋脚筋的位置,似乎是想要废了对方的功力,还要对方落下终身残疾。
英乔最是看不惯这样的武功,自是不曾留情。英乔毕竟是个女子,她最知道自己如何利用女子的优势取胜。她微微的一个旋身,腰肢轻软,绕过飞旋的长枪,以枪为自己打了个掩护,绕到二公子的身后,轻轻拍了他的肩膀,对他无限娇娆的一笑。他果然迷情于此,又忘了身后正快速飞来的红穗鎏金赤铜长枪,三棱的枪头对着他的太阳穴,几乎要刺入肌肤,刺穿脑浆。
千钧一发,另一柄长枪从东南方向飞过来,打落了英乔的枪。英乔好像并无意外,闪身躲过行风的掌风,一抬手将他的手掌握着,笑道,“二皇子,我们说好的比枪,你对我用掌,你是不是向来习惯使暗招啊?”
行风笑道,“你刚刚不是也对我使坏了吗?”
“有么?我只是忽然觉得你的背影可能比较好看,我看过了以后,也不觉得了。”英乔说着,放下他的手,他衣袖里藏着的暗标因此被甩落在地,英乔看着地上的暗标冷笑,又道,“你是不是该谢谢行云,若不是他出手,你已经死在我的枪下,更没机会对我用掌了。”
英乔说着,眸光看向骑在马上,岿然不动的行云。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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