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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杭开始觉得头痛。要知道,他是个惯于丢三落四的人。然而,这次他的麻烦可不是丢了打火机之类的事情能比的。他把十七万字的小说前半部原稿弄丢了。
苏杭呕心沥血,好不容易写完上半部,正要带给他的叔叔林森看看,却在这个时候把整本原稿弄丢了。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立案……”林森哭笑不得,他是市刑警大队的警官。
“难道说丢了就丢了?”
苏杭懊恼地拍打脑门。他已经无数次回忆自己的行程,但是仍然想不起原稿丢在哪里。
“再写吧,趁你还记得住。”林森拍拍苏杭的肩。
重复创作是个没激情的工作,苏杭没办法把同样的文章写第二次。丢了稿子,也不敢和女友讲,他成天恹恹的没精打采,把自己闷在学校外面的出租房混时间。
但是现在,苏杭开始明白过来,丢了稿子还不是最坏的状况。
疲惫的林森软在沙发里,絮絮叨叨地向他抱怨:“你没看见那个现场,像打翻了红油漆似的,队里几个新人就我没吐……市南区那边更夸张,那个受害人烤成一团,别说确定身份,头脚都分不清楚……这七十二小时怎么破案?要是都像你写小说那么神就好了……”
苏杭愣在沙发里,半天才回了一句:“受害人被炭烧那个现场,是不是在天台上?”
“你怎么知道?”林森大感意外。
“S……Shit……这他妈的不是和我小说里写的一样?”
林森一下坐了起来:“哪部小说?”
苏杭正色道:“丢了的那部啊。”
林森差点跳起来:“你是说,有人捡到你的小说稿,然后用上面的手法作案?”
苏杭盯着他的脸,说不出话。
林森嘴里缓缓吐出两音节:“Shit……”
“你确定会在这里?”林森在黑暗的公园角落里小声问道。
苏杭点点头:“这个凶手和我小说里的那位一样,都属于愉快犯(即不为金钱,亦非憎恶、嫉妒、复仇、**等激情所致,而纯粹是为了得到刺激和兴奋而去实施犯罪的犯罪者),对这种人来说,这个地点是个很好的杀人秀舞台。我写小说的时候也是以这个地点作为原型的,第三个地点是公园,不会错。”
“舞台……”林森喃喃重复完,叹了口气,“苏杭,要是我不认识你,我真想抽死你,再把你们这帮变态的作家全抓去枪毙。”
苏杭悻悻地低下头。
黑暗中突然传来了一个尖细的声音,在暗夜里划开一道恐惧的开口。这个时间,除了警卫,不可能还有人在公园里。
林森立刻进入了警觉状态,他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在跃跃欲试。他拔出手枪,森然的枪口凝聚着迫人的杀气,在黑暗中反射出点点冷光。
为了立功,他瞒着警队一个人来了,这无疑也增加了行动的危险性。如果不带着手枪,事情可能很难收场。
“如果真的按照苏杭的推测,凶手依照小说的手法,三天一次作案,那么,下一次的犯案时间就在今天午夜。”林森在心底咒骂着。
加入警队的几年里,他见过形形色色的罪犯,而他最痛恨的,就是把犯罪当作游戏的那一类。
他慢慢把枪上膛。
枪柄的手感让他觉得踏实。他可以感觉到枪膛中那一粒准备飞驰而出的子弹,那粒子弹将在那个凶手的额头开花。
苏杭颤抖起来,不是因为夜间的气温。他觉得黑暗的另一头是不可名状的东西,正在向他们扑过来。苏杭只能更加靠近林森一点。其实,他在内心里觉得,最好的结局是林森收拾掉这个模仿犯,自己把小说写完,而这次的事件就当作是对小说的一个变相宣传。有那么几个瞬间,他恍惚觉得自己距离成功不远了。文学大师的殿堂已经对他打开大门,缪斯女神迎接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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