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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事情就是这样,请你替我做主啊!”
原告方陈述完毕,照例又是一顿委屈模样,将自己的悲惨遭遇化为滔天怨念,势要让对方血债血偿。
当然,最后一句定是求大人明察秋毫,替我伸冤之类的。
都是套路。
没点新词。
籏本龙一点点头没表态。
作为一个合格的审判人员,做对得起自己这身衣服。
下意识的低头一看,好像是白短袖,七分裤,胸口还有两颗红心,脚下是凉鞋。
嗯,非常考验颜值的一种穿搭。
长的丑的人出门最好不要这样穿。
咳咳。
“原告,你叫什么名字?”
众所周知,审判都是要公平、公正、公开的,确定身份是基本,因为有时候原告方并不一定是本人、诡。
“东山雅之。”
“怎么死的?”
“上吊自杀。”
“自己上吊还是别人帮助上吊?”
“自己上吊。”
“为何要自杀?”
“因为我要报仇雪恨,我要为我姐姐报仇。”
“你姐姐是谁?她怎么了?”
“我姐姐名字叫做东山明美,她受到重大伤害,现在还在医院治疗。”
“哪方面的伤害?具体治疗情况如何?”
名叫东山雅之的原告说到这里有些停顿,看起来让他亲口说出那些事还是很残忍的。
“我姐姐现在已经神志不清了,医院方面说是精神受到了巨大刺激,很难在恢复正常了。”
“所以你自杀是为了变成诡,然后给姐姐报仇?”
“是的。”
“生前有没有报警?”
“有过的,但是证据...证据已经无法取证了。”东山雅之眼眶红肿,眼泪不争气的再度流下来。
“东山,你胡说八道,我们根本就没有对明美姐做什么,这些都是你的一面之词。”
“没错,雅之,你要相信我们啊,大家都是好朋友,我们怎么可能对明美姐做那样的事情呢?”
“那天我们从居酒屋离开之后我们就回家了,根本没有那回事,并且离开之前我还打算邀请明美姐改天到游乐园去玩,他们两个都听到了的。”
是的,被告方不只一人,而是三个。
很显然,原告东山雅之并不是没有采取过措施,只不过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证据已经无法采集,所以最终的结果......。
也正因为如此,东山雅之才会一时想不开之下上吊自杀了。
他要报仇。
既然法律已经制裁不了罪犯了,那么他就用他的方式来处理。
很极端,也很符合逻辑。
“雅之,我们一起回去吧,明美姐还在医院治疗呢,如果我们因为这件事而耽搁的话,以后谁来照顾明美姐,毕竟你都已经......”
“闭嘴,在庭审之前我都已经说过了,不得允许不准发言,要听从审判纪律。”竟敢当着我的面威胁人家原告,真当我是吃素的?
“滋滋~啊。”
不知何时,“法警”神出鬼没的出现在说话的被告身后,也不见他有何动作,然后就见他滋滋的不受控制的大脑冒烟了。
还糊了。
卧槽,大哥,你的手是电棍?
还是说天生自带雷电?
籏本龙一示意对方先退下,再电下去人家就熟了,没见味都飘出来了嘛!
用贝爷的话来说,嘎嘣脆,鸡肉味。
吃啥都一样。
“被告不得允许不准说话,再有下次直接罚款或拘留处罚。”
言辞狠狠的惩治了被告方之后,籏本龙一这才回过头看向原告。
“原告,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被告对你姐姐造成了伤害?”
“我能问一下如果证实了的话,被告三人会受到什么处罚?”东山雅之不知何时已经停止哭泣,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籏本龙一。
妈呀,你想吓我。
死状又露出来了。
不仅如此,以他多年的看片经验来说,这原告似乎有他回答不满意的话就掀桌子的想法。
这样要造反啊!
“如果证实被告三人所犯下的罪行的话,根据你姐姐的受伤害程度,我会依法将三人判处30年到100年不等的时间。”
“........”
“我反对,你审判不公,哪个国家起步就是三十年的。”
“100年,我们能活那么久?”
“我要上诉,你偏袒原告。”
很显然,大家都对这个结果不算满意。
“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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