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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完呢。”一号略带不爽地回了一句,又过了十多秒才开口进行解释,“案发当时家里只有他们两个孩子在,男孩杀死女童后清理了现场,将女童藏在了衣柜里,待家长们回来后谎称女孩自己出去了,所以当时大人们都在外面找孩子,是警察找来才知道了女童已经死亡。”
“操,现在的小孩子真他妈不是东西,一个个满肚子坏水,做起事儿来比我们狠多了!”刚刚催促一号念资料的四号骂道。
一号继续道:“目前男孩并未承认自己杀人,但整个案发过程被目击到,杀死女童的那把水果刀上也有男孩的指纹。差不多就这些了,其他的内容都是对我们来说无关紧要的东西。”
说罢,一号将纸质材料放回桌子上,离得最近的二号和五号各拿过了部分查看起来。
距离审判还有三个小时,看材料的时间很充足,张亦弛和莫测没急着去争抢,打算等其他人看完了再拿过来看。
“说说我个人的意见吧。”一号看完也不等其他人,先说起了自己的看法,“我觉得可以判处无罪。”
“无罪?哥哥把妹妹一刀捅死了你判无罪?”四号都怀疑自己听错了。
一号平淡道:“男孩作案时只有十一岁,这个年纪基本上对犯罪没有概念,无法理解犯罪的意涵,说白了就是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在犯罪。在我们现实世界里,各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对犯罪年龄进行界定,十一岁这个年纪普遍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刚刚在看资料的二号开口:“你是在套用现实世界的法律来对轮回世界里的这个人进行审判?”
“有很大的借鉴必要,毕竟法律法规是由各国最优秀的一批人制定出来的,这样制定其实也不无道理。”一号回道,“这个男孩年纪还太小,在行凶时应该没有太大的主观恶意,我们应该进行一定程度的谅解。”
“你没看错吧?这白纸黑字写的男孩捅死了女孩,放你这边就是什么主观恶意不大了?”四号似乎是和一号杠上了,“自古以来杀人偿命,这**崽子杀了人就必须也得偿命!我建议死刑!”
“各位好好谈嘛,w.ukanshu.不要急着发表最终结果。”三号出来打圆场。
五号倒是很赞同四号的看法:“我也觉得应该死刑!这孩子不止杀了人,还懂得藏尸、欺骗家长说女孩出去了,一般成年人都不一定能有这心理素质吧?那咱们也不能按照正常的情况进行判决。”
“能做成年人做的事,却受不了成年人受的惩罚,这一点确实说不过去。”莫测也说了一句,虽然没有公开支持死刑,但也没赞成一号的无罪。
“死刑死刑死刑。”一号轻蔑地哼了一声,“只要犯了事就得处以死刑,真是网友断案死刑起步啊。”
“从没有人说犯了事就得处以死刑。”张亦弛不认同一号的这顶帽子。
三号笑呵呵地道:“我说说我的看法哈,我觉得无罪确实说不过去,但这个死刑也确实……有那么点夸张。一号刚刚说得也对,这毕竟还是个孩子,可能他就是觉得这样做好玩呢?要是个好苗子,以后能成为栋梁呢?因为一件错事就直接死刑未免有点太严重了些。啊,我这么说不代表我支持他无罪哈,该惩罚也还是需要惩罚,就是不建议太过强烈……”
三号说的时候点头哈腰,态度良好,虽然有几个人不这么想,但也没强烈地进行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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