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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凌云志费了些口舌,经过一段不亚于说书先生的演绎总算是洗清了自己在于小雅心中的嫌疑。
“小雅,那这半只烧鸡你吃吗?”
在气氛缓和下来后,凌云志又提起了半只烧鸡的事情,毕竟这是自己特地从中午的宴会上拿的,一直想着要留给于小雅,若对方真不领情,凌云志也会感到不甘心。
“嗯……正好,我有点饿了。”
在“误会”解开后,于小雅原本阴霾一片的脸上终于有笑容,她主动伸手将烧鸡上裹着的那层油纸剥开。
“一起吃吧!”
“哈!好的。”
凌云志当然不会拒绝与于小雅共进晚餐,尤其这是难得的肉食。
毕竟肉价和米价不是一个量级的,而且一斤肉只能勉强让人吃个半饱,而一斤米在吸水膨胀后可以让人吃到撑过去。
秦岭的普通农民说吃饭,那就真是吃饭,吃的就是一碗碗大白米饭,素菜都难有,但毕竟是穷人,只是能果腹就知足了。
若要想尝尝荤腥,那就是买点肥肉来炒菜榨油,让素菜里带点油水,如果能隔三差五就这样吃,这就算是奢侈了。
而地主老爷们说吃饭,那米饭有没有其实都无所谓,一个小碗装米饭,一个大盘来放菜,鲜鱼瘦肉天天是不会缺的。
因此肉不仅仅是肉,肉食代表的是更高层次的享受,不然也就不会有“肉食者”来指代贵族的说法了。
尽管凌云志也当过“肉食者”,享受过相当长的时间里天天大鱼大肉、山珍海味,甚至到最后看到肉都觉得腻味的时光,但他和于小雅一起吃肉的机会确实那样的难得,凌云志不可能觉得腻味,自然是迫不及待的要和于小雅一起分享美食。
“等一下。”
就在凌云志准备伸手分烧鸡时,于小雅给他拦了下来。
“这烧鸡有点凉了,正好我做一顿鲜菇炖鸡。”
“哦?好啊!”
凌云志听到这话立刻两眼放光。
“好久没吃过了呢?”
虽说他们现在都已经可以在林家享受一日三餐的待遇,但发给下人的饭食当然还是米饭加青菜这种经典的简约风搭配居多。
尽管饭食是管饱管够的,劳累一天的下人们并不会被饿着,但想要吃到肉依旧是很难得的。
不过林才托了于小雅的福,吃的并不算差。
毕竟于小雅会做饭,以前她在当厨娘的时候,经常会向厨房要些剩余的食材,以及不要的边角料比如鱼头鸡爪什么的,拿回来做一顿美味的吃食。
但现在于小雅不再在厨房待着了,这种工作“福利”自然就没了。
当然像于小雅这样懂事听话的女孩向后厨的大姨大妈们要点吃食自然是不打紧的,但还要讨要食材那于小雅就有些绷不住了。
所以要好点的食材,都得掏钱去买。
有于小雅在,这人工费虽说是可以省了,但柴米油盐是不可能变出来的。
所以要天天自己做饭菜的话,这个成本并不低,两人一半的俸禄又需要还债,另一半则又要想办法积攒着,好在以后离开林家后有足够的金钱让他们在外面立足。
因此在于小雅成为林家小姐的贴身丫鬟后,林才已经有段时间没享受于小雅的手艺。
而凌云志更是有几十年没吃过于小雅亲手做的美食了,他自然是万分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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