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十二章煌煌大势,万火奔腾,西游之血族崛起,弃我,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一声轻喝,只见原本连天的火焰,顿时应声而散,分散成数十道向黑甲精兵笼罩过去。
火焰一分,威力顿减。但夜忆歌本就无心伤害他们,只是想要将天灾劫煌融入他们阴神,通过自己的掌握,逼迫他们为自己卖命,所以也不在意。
“孽障,胆敢动手。”就在此时,黑甲悍将大喝一声,蒲扇般的大掌勾动着一股浩瀚的法力向火焰拍去。不过自己却并没有动身上去阻拦,想是也通过夜忆歌的话,知道天灾劫煌轻易沾惹不得。
轰!
一掌下来拍的火焰爆射,顿时熄灭了大半。一众黑甲精兵趁此时机连忙向后败退。紧要关头依然丝毫不乱,脚步整齐,退散有纪。
“狗东西,你找死。老子先将你打残,看看谁在敢阻止老子。”
夜忆歌挥手一把收回残存的天灾劫煌,背后蝠翼一闪,脚步如有神助,凶猛的扑了上去,这次他却是没有在动用气血,而是想试试自己被淬炼多年的肉身,能够不能与黑甲悍将抗衡。
“杀!”
瞬间便欺上了黑甲悍将的所在地,两手成爪状,整个人如一只扑食的苍鹰一般,凶威赫赫,凌空抓向了黑甲悍将蹭亮的脑门。
“混账,敢和本将近战,看看我们谁打死谁。”
黑甲悍将踏在虚空的脚,顿时向下一沉,整个人仿佛化身成了巨象。踩在虚空竟噗噗炸响,不难想象脚下力道之大。同时身子亦如飞鸟急行,瞬间从数丈之外冲了下来。
这黑甲悍将手无寸铁,用的竟是一双拳头,这在妖族之中可谓极为罕见。因为谁都知道用兵器要比拳脚占便宜,杀伤对决也要省力许多,除非是专修拳法或者拳脚用的比兵器还好的人,否则没有人会放弃兵器不用。
这黑甲悍将能统领这队精兵,看也不是易与之辈,如今居然用拳头对敌,明显在拳法上颇有造诣。
夜忆歌眼中血光一闪:“这黑厮,不易对付。”
心中想着下手也不慢,凭借着自己强悍的肉身和霸道的力道,夜忆歌一双利爪凶威滔天,照着冲上来的黑甲悍将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撕抓。
一爪。
两爪。
手速之快,移动之迅,当真是眨眼变化,恐怖绝伦。
夜忆歌也不是不想弄点有技术的招式,但谁叫他根本不会拳脚招法呢。前世他对国术的认识还摆在理论上,招式方面就胡乱的耍过几次,现在早就忘记的一干二净了。
不过武学界不是有句话吗?
什么是武功?
能打人的就是武功。
既然不会招式,那就着重提升速度和力量。有了这两样哪怕是胡乱的一拳也能有莫大的威力。
轰!
巨力挥舞,每一爪都充斥着难以想象的威力,黑甲悍将连接了几十爪,才被夜忆歌不断增加的力道轰飞了出去。
踏踏!
连退三步。
黑甲悍将颤颤的甩了下拳头道:“你是什么怪物,这么大的力气。”
夜忆歌打的痛快,哪由得他废话:“废什么话,打过在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