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家大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十九章 无法无天,鬼王令牌,末家大少,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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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人用各种手段接近宏家,意图已经很明显了。
但是,他们最终都没有能拿到需要的阴阳宝镜。
可是我在追查这些历来的历史疑案中,渐渐的看到了很多的历史阴暗,还有很多的令人不耻。
虽然这和我的查案一点毛线关系没有,可是笑阎罗还是支持我多知道和接触一点,因为这对我今后的一些事会有很大的帮助。
笑阎罗:“行了,你多看看历史的冤案真想过程,趁着机会去感受一下历史的真实故事,我还有差事等着你做的,这个张家的疑案弄明白了再联系我。”
看来,每一件事实,都不是凭空的冒出来的。
和珅一案,牵扯到了一个世人都不清楚的古宅阴阳镜。
而我的被刺杀,牵出来张家的别有用心案。
算了,我们看看其它再论。
只是我想不通的是,说到书面的法制,为何这些官们从来都是用起来不伦不类,而且事实上还另类搞笑了。
一种对人民很有助力,能够震慑坏人劫匪的刑罚,在公堂之上居然成了许多百姓,街头贩夫走卒之流看戏的去处了。
一些朝代规定的例行笞杖,即是杖臀。妇女犯罪用笞杖,一直也是杖臀。宋、元两代因为娼妓流行,且人数众多,蝇营狗苟的民事案子太多,所以,也是出于整肃民风,弘扬德操,法典拟定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尽了裤子呈现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痛,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
但是封建时代,文化落后,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众中,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府逮捕被告妇女好裸体实施刑杖。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称之为“看打”。
他们还花钱买通行刑的衙役,让他们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种事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堂。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在衙门前示众,名曰“晾臀”;有时行刑完毕,仍不让妇女穿裤,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
这样能体现法制?还是一种市井无赖般的龌蹉下流?遑论我们的街头,把所谓“小三”,当街几个女人就给扒光的事实还很多。
如此疯狂龌蹉的世道人风,......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此般羞辱,回去后便寻了自尽。
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这也是法律?什么人指定的未定罪就戴刑具?
这时,仇家就趁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乐。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嘉靖时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系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这样的侮辱在过去的黑暗时代过去了就过去了。
但是文明社会科技文化爆炸的地球村时代。
杜撰的所谓故事也就不说写书的人自己有否这种心理变异。
但是无端的在数百的电视剧电影里,让无数的女明星趴着挨打,这也是一种电影故事的潜规则么?
有几个女星出名前没有趴着被打屁股的?说说看。认为这种另类的锤敲文化,目前存在之后还有几个意思?是否是一种满足市井流氓无知看点的下流文化?
况且每个大型电视剧都有刑杖刑求,虐心虐体的镜头。
人是不是自身都有点需求变态了?
我们抛弃黑暗过去的愚昧和残忍时,为何还要不断的去重复这种另类还无趣的暴力。
事实上,想到这里,我只是想说,人还是把能力投入到更多的科技领域,我们飞向星空去把。这些没几个意思。
杖刑体现的不是一个合理的法制现实,相反它呈现的负能量更多,导致了很多朝代的贪官和昏官的出台,因为它冷酷,所以造冤案无数,因为它野蛮,所以不得民心。
它并没有杜绝恶行的出现,根本没有实现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初心,相反,残忍的肉刑使得贪官有了歪曲案情事实的手段,额外敛财的渠道,欺压善良百姓的事实。
另外,事实上,还在满足一个心理变态人群的怪癖。
而且这种人群,目前还不少人。所以杖刑很难消失,虽然在过去的府衙大堂消失了,但是在电视里更多了,这就是一种现实体现。
人群的世界观和审美观,甚至于法制观点,事实还存在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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