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璇岚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四章 威霆的“霸王规定”,宅男造星记,天璇岚,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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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柯觉得这一刻,他的血压有些高。
“嗐!我以为你给我的是笛谱还是啥呢。”李梦柯压下揍人的冲动,强自镇定地瞎扯。
他顿了顿,把笔记本有些大力地塞回了小刘的怀里,“你想要威霆艺员的签名,找我做什么?你应该找任总监才对啊。”
“哎呀,李哥!偶像!你就帮个忙吧……”小刘也不解释原因,只腼着脸想说服李梦柯帮忙,弄得李梦柯左右为难,场面一时十分尴尬。
“行了,小刘你也别为难你李哥了,”任我行拍了拍小刘的肩膀,然后从他手上把笛子拿过来,“我们有急事,得马上走了,这笛子多少钱?”
“你们帮我拿到尹女神的签名,这笛子我白送都行!”小刘嘟囔着,在手机上点开了收款二维码,“朋友价:380元。”
任我行也没理会小刘充满幽怨的眼神,直接抢在李梦柯之前,扫了二维码付好款,拉起李梦柯就走。
出得店门,二人上了任我行的车,李梦柯先为任我行送他笛子的事,和任我行道谢。
“这是说好的事情,而且又不是什么百八十万的礼物,再谢就见外了啊!”正在启动车子的任我行佯怒地瞪了眼李梦柯。
“行吧,那改天哥哥我回请你吃饭!”李梦柯也觉得再客气就矫情了,于是顿了顿开口问道:“这小刘是咋回事儿啊?为啥追着我要尹妍霏的签名,却不敢问你要?”
“嗐!他呀,”任我行一边打着方向盘掉头,一边回答李梦柯的问题,“他那是知道我们威霆的规矩呢!”
“嗯?”李梦柯有些茫然疑惑地侧头看着任我行,虽然他被系统灌输的记忆里,有这个世界娱乐行业里的一些明文的,或者不成文的规定、规矩,但他印象中,貌似没有死规定说,不能帮顾客要艺员的签名这一条。
任我行把车掉好头了,才边开车边继续为李梦柯解惑,“我们‘威霆演艺吧’对于艺员的保护有多严密,你是知道的——吃饭有独立的小食堂,如果想吃外卖,安保这边也会替艺员领取了再帮送上门。
演出时上下场都有专门的演员通道,如果需要到观众席里面做互动,身边也绝对会有安保人员跟着以防万一,演出结束了,艺员们回宿舍或是去停车场,都有专用的、安排有专业安保的通道……”
李梦柯点点头,威霆这方面的做法,让他心里也一直很是赞叹的:要不怎么说人家威霆是邕市,甚至是整个象省娱乐业的龙头呢,这就是霸气哇!
“而对于客人想要艺员签名的事情,也因为其他同行里,曾有艺员被客人拿着签名去做假合同,还有内部员工偷拿艺人的签名、贴身物件出去卖给客人的先例,所以我们威霆便立下规矩:内部员工绝对不能帮客人拿签名!”
一旦触及工作上的事情,任我行便像换了个人格似的,不再是平时慢悠悠、有些铁憨憨的言行,而是说话时思维敏捷、条理清晰,做起事情来也是雷厉风行。
就比如现在,他在侃侃而谈,李梦柯听得只有点头的份,根本插不上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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