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番外:独孤有剑出北凉(1),大夏逍遥皇,壶说,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那年,我执剑入江湖。
刚进江湖的少年人约莫都是如此,一腔热血堪比九霄之上金乌。
总以为有剑有酒便已然是那即将名扬天下的大侠。
既然是大侠,那行侠仗义理当是情理之中。
后来,我才发现我错了。
原来,这做大侠却也是个技术活儿。
先不说你功夫如何了得,最起码得有些银子。
人靠衣装马靠鞍,大侠花钱如流水。
可那一年我才十七,正是年少轻狂。
所谓少年不狂何时狂?
等老了?
老到头发白了,剑都握不住了。
到那时,还狂个鸟。
所以我很喜欢江湖前辈们的那句话,‘人不轻狂枉少年!’
择了一处最近的大城,抢了城中那些个泼皮混混些许银两。
入江湖以来,我终是有了银钱傍身。
不多,不过二两碎银。
那一天,我在酒楼里学着往昔在戏词里听来大侠的样子,用二两碎银子换了一坛好酒,几斤熟牛肉。
第一次喝酒,难免是要醉的。
大侠嘛,醉了自当发狂。
我和自己说,今日之后,必当要在这江湖混出个名堂来。
名扬天下,荣华富贵。
这两样,一个都不能少!
入江湖前,我在九州最南边的一处山崖下生活了十七年。
十七年,无数个日月。
陪伴我的,只有一只红羽毛大雕。
那红毛大雕算是半个妖怪,虽然不会化形,却能开口说话,我这一身修为便是它教授给我的。
从懂事起,它就和我说它不是雕,其实是九州五方圣兽中镇守南方的朱雀,叫独孤败仙。
我喊他雕爷。
起初,可以看得出来他是拒绝的,骂我白眼狼,说我是小兔崽子。
后来,兴许是喊得久了,也就得过且过了。
可时不时还是会在我耳边唠叨,说他自己是神兽朱雀,真不是雕。
这他娘的谁会信?
尖勾,利爪,鹰眸。
不是雕,又是什么?
后来长大些,雕爷说总不能一辈子喊我白眼狼,得给我取个名字,说自己叫独孤败仙,可败九霄之上仙王,你这小兔崽子是当年雕爷我在外边捡回来的,应该和我姓,就叫独孤泰迪好了。
按雕爷的原话,泰迪乃是上古神兽,上可入九霄-日天,下可入九幽-日地,向来都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管你是仙皇还是幽冥鬼王,谁都不怂。
独孤泰迪,这名字霸气!
相处的久了,我就在想,我这算不算是在养他?
所以,怎么也能算他爸爸不是?
奈何此雕匪气极重,时不时举起几百斤的大剑,说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就这样,十七年过去了。
后来,雕爷和我说,泰迪,九州这么大,你应该去看看。
我也是这样觉得,九州这么大,我得去看看。
断崖虽好,可终归没有外边的世界来的精彩。
离开断崖以后,我时常会想起雕爷,发现原来人间竟然会是这么复杂,远没有山里边来的潇洒。
那时候的九州,群雄逐鹿。
光是南边,大大小小便有上百的国家。
一族占据一城,便敢称国。
这江湖,这庙堂,当真是乱作一锅粥。
管他是乱世还是盛世,这既然入了江湖,总归还是要生活的。
没银子,当真是叫寸步难行。
那天那顿酒后,我在这座名为望北城的大城中开始讨生活。
我倒是挺喜欢这座望北城的,关键是这里比起别处来要更为安定。
望北城紧挨着九州北域,城外不远处便是一座名作苍月的大山。
苍月山白家,便是这望北城的主人。
说是讨生活,其实也就是当个不入流的刺客。
群雄逐鹿,王朝混战。
刺客这个职业,于这座江湖来说最是吃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