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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一身全套的钢甲,给这位一个头盔,一百根皮条,一套做皮甲的装备。其他人都给一包中包红糖。”
在刘宠发布命令的时候,公孙复就站在旁边。秦莫欢一直与刘宠走的很近,得到好处并不稀奇。公孙复自己也能拿到的皮条也能做件皮甲。他此时担心的看着秦莫欢,不知道秦莫欢身上的这身瘊子甲会不会被拿走。如果不被拿走,上面的甲片就可以用在这些皮条上。秦莫欢人高马大,编织的时候再节俭点,这一身甲片大概够做两件瘊子甲。
“谢过将军!”公孙复赶紧表示对刘宠的感谢。
然而秦莫欢明显没有想到此次已经捞到多少好处,也并没有去考虑不能用自己身上的瘊子甲去换刘宠那种钢甲。他上前一步问道:“刘将军,以前你讲过狼来的的故事,那个看羊的小孩子每次都说狼来了。结果每次都没有狼来,最后他说什么,大家都不信。咱们这一路上弄到大家提心吊胆。这么做好么?”
“狼来了的故事记住了么?不错。”刘宠笑道,“不过我此时还得去安排伤员,一会儿我们再谈。”
公孙复生怕秦莫欢和刘宠争执到下不了台,就算是争执也先把东西拿到手再说。一身可靠的铠甲在战斗中作用太大了,弓箭射向刘宠的时候,刘宠根本连挡都不去挡,而是趁着对方射箭的时候直接反击。即便瘊子甲的防护力比起钢甲差点,也能非常有效的抵挡弓箭。
“首领,我们赶紧前去领铠甲。莫让管这事的兄弟就等。”公孙复说道。
于是争论暂时结束,众人各自去忙活自己的。天很快就黑了,大家也不想深夜行军。吃了晚饭,秦莫欢又去找刘宠。见到刘宠之后他立刻行礼,“刘将军,这身甲极好。”
“还能习惯么?”刘宠问。
“这……是不太得劲。”秦莫欢有点尴尬的笑道。
刘宠当然知道不太得劲,铠甲一般叫做‘披挂’,里面有皮甲之类的东西衬着,这些结实的内衬上挂上有防护力的玩意。大宋的步人甲一般都是五十几斤,加上别的东西得有六十斤。穿着这种玩意作战实在是很不方便,对身体负担大,伤害大。
眼前这种钢甲全套也就是三十斤,重量分部的非常均匀,穿起来就像是一身衣服。上身的铠甲还起到一种对脊背的约束和支撑的作用。不适应是必然的。
“刘将军。我有事想问。我觉得你一路上那种小心是不是有些过份了。”
“此次运输的有伤员,这么做不过份。其实我也在想,你和我之间有什么不同。”
“……有什么不同?”秦莫欢没想到刘宠竟然把话题推到这样的程度。
“你来这里是和蒙古人打仗。我是因为当了军人,被派到这里打仗。等到打败了蒙古人,你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等到打败了蒙古人,我还会继续当兵。这就是咱们最大的分别。”
秦莫欢和相当一部分红巾军将士一样,投身反元的理由是受不了蒙古人的暴虐统治。此时听到刘宠讲述打败蒙古人之后的生活,他第一反应是呆住了。此时刚开始对蒙古人作战,他还真没想过未来会如何。然而刘宠说的有道理,秦莫欢的确知道自己和刘宠是不同的。
“所以你们打仗,为的是打赢,还是你们认为的打赢。有了这样的念头,自然是能少干点,就少干点。我和你们不同,既然我一直要当兵,那每次不管敌人是怎么选择的,我都得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刘宠继续做着解释。他之前就发现了自己和很多人不同,却没办法找出之间的本质区别。这次从杭州回到了东营,新组建的学社的每周的学习会上,大家学习了最新的学习资料,这个问题的答案写的明明白白。觉得豁然开朗的刘宠就正好拿秦莫欢当试验品,看看秦莫欢能不能懂得这个道理。
秦莫欢沉默了,从他紧皱的眉头上看得出,他正在思考。刘宠并没有多话,在学社的成员里面,大家也没有立刻想明白。是经历过几番最初非常糟糕的讨论之后,最后才勉强达成了共识。
对刘宠这些人来讲,他们既然在大宋有差事,他们的人生大概就得围绕这些差事来转。就如刘宠必须做和情报相关的工作。讨论最终得到结果是,在能完成差事的情况下,大家都希望能够去做自己喜欢的差事。有些差事不是大家做不了,也不是这个差事有什么问题,就是大家不喜欢。
譬如越是年轻人,就越希望投身于和战争有关的差事之中。
就在刘宠准备让秦莫欢自己想想的时候,秦莫欢开口了,“刘将军,你之所以那么辛苦的每个高坡都要看,是因你当了兵,就必须去看?”
“是。”刘宠爽快的答道。占领制高点是战争的基本规律,蒙古军手里只有冷兵器,那些山头上也没办法布置大量弓箭手,所以刘宠对放弃了检查许多没有威胁的高坡。只查看了有威胁的。要是对面的军队装备与水平达到了宋军的程度,刘宠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在这样的死地之中。谁也不会与冷兵器的人马去对抗训练有素的火器军队。
“刘将军,我虽然没有准备这一辈子都当兵,以后却再也不会对检查高地的事情胡说八道了。”秦莫欢挺郑重的对刘宠说道。
喂喂!刘宠心里面讶异,这秦莫欢到底想明白了什么,怎么这就突然说出这么正经的话来。然而此时也不是废话的时间,刘宠就把此事记在心里,他本以为经历了学社的学习讨论之后,就已经对人心理解到了非常深刻的程度。然而现实可远比刘宠想象的复杂的多,一个秦莫欢就超出了刘宠的理解范畴。
“你觉得用什么兵器顺手?”刘宠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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