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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什么?”
“他是——”王承恩顿了顿,“反贼李自成。”
周清:“……”
那之前武举遇见的校官李鸿基,摇身一变竟成了农民起义的领袖李自成!
周清此刻百感交集。
按理说,李自成是吴三桂命里的魔星!
历史记载,李自成童年时给地主牧羊,曾为银川驿卒。
但是奇怪的是,李自成是京城校场的校尉,明显与历史不符。
历史上李自成1629年起义,后为闯王高迎祥部下的闯将,勇猛有识略。荥阳大会时,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战的方案,受到各部首领的赞同。
李自成是个奇才,自身有军事才能,拉拢人的本事也是厉害。高迎祥牺牲后,他继称闯王。
李自成提出“均田免赋”等口号,获得广大人民的欢迎,部队发展到百万之众,成为农民战争中的主力军。
周清十分疑惑。若没记错的话,1643年,这哥们才在襄阳称新顺王,并在河南汝州歼灭明陕西总督孙传庭的主力,旋乘胜进占西安。次年正月,建立大顺政权,年号永昌。不久攻克北京,推翻明王朝。
可是现在才是崇祯二年,1629年。
怎么提前了那么多?
这是颗定时炸弹!
吴三桂为什么引清兵入关?他与李自成是有不共戴天之仇的。
李自成破京师,他下令,杀了吴三桂全家,共34口,尸体抛弃在王府二胡同。吴三桂全家,除了吴三桂李自成逮不到,还有吴三桂的哥哥吴三凤逃掉以外,全部被剁。然后掳圆圆,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遂引清军入关。
想到这里,周清很头疼。如果要修复了历史,这是避无可避要发生的。
但是现在怎么办呢?
追,还是不追?
王承恩见周清发愣,提醒道:“吴大人,反贼在此,附近恐有同党!大人应早做决断!”
周清作出恍然大悟的样子,也向楼上追去。
楼上,几个侍卫已经和李自成打作一团,二楼杯盘碟碗摔得粉碎,满地都是缺腿儿的桌椅。
此时,李自成已经退守到一个角落,双手持一根桌子腿,做出防御姿态。
地上躺着一个侍卫,旁边有一人正在照料他,想必受了不轻的内伤。
另一个侍卫守住窗户,以防李自成跳窗。
四个大内高手,李自成坚持到现在仍不落下风,想来身手也是不错的。
与李自成对峙的,是侍卫头领,名叫“高首”。
高首此刻也是暗自心惊。
果然,没两把刷子,怎么能当上起义军的首领!
四个皇宫大内高手,也只是堪堪与之打一个平手,说出去岂不是让人耻笑!
高首见吴三桂上楼来,打定主意要在这位吴大人前露一手,于是低吼一声,向李自成扑去!
手若鹰爪,快若闪电,正是大内龙抓手!
李自成没想到此人还藏了一手,一时不慎,被抓破一处皮肉,疼得龇牙咧嘴,又见楼下上来了帮手,心下一横,必须速战速决!
于是乎,桌子腿与龙爪手你来我往,只听“啪”的一声,木棍竟被手生生抓断了!
李自成却是不退反进,一记铁山靠,撞得高首一个趔趄,便欲往窗边逃去。
“贼子,休得逃走!”周清一个箭步跳上楼来,一个飞跃,一脚踹在李自成身后。
李自成震开那守在窗边的侍卫,正欲跳窗,忽然感觉身后传来一阵非常柔和的劲气,顿时一个兔蹬鹰,蹬在那飞来的大脚上!
“砰——”李自成撞碎窗户,像一只飞翔的大鸟,远远飞开了这间客栈楼。
李自成回头看了一眼,正好对上了周清复杂的目光。
高首追向窗前吼道:“不好,贼子要逃!快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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