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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腊月,大雪纷扬,还有三日便是除夕了,大业十一年即将到来。安乐郡密云县城,崔护的宅子,厅内的炉火烧得旺旺的,稍稍驱散了严寒,炉子上温着一壶黄酒,锅里的古董羹在咕噜咕噜地冒着香气。
高不凡和崔护两人对席而坐,一边喝着温热的黄酒,一边吃着热气腾腾的古董羹,一边悠闲的聊着天,倒也十分惬意。
就在十天之前,高不凡接到了杨广的圣旨,他被任命为渔阳郡通守,节制安乐和渔阳两郡,并且继续兼任涿郡鹰扬郎将一职。
如此一来,高不凡便等于名正言顺地接管了安乐和渔阳二郡之地。安乐郡只有两县之地,而且很穷,但是渔阳郡却要大得多,而且相对富庶,因为渔阳郡包括了现在的天津蓟州区等地,还拥有在渤海的出海口。
话说尉迟敬德自从清剿完遁入渔阳郡的奚人残余后,一直屯兵在渔阳郡境内,而魏征则乘机在当地继续募兵,如今鹰扬府的兵力已经超过了八千人,足以将安乐郡和渔阳郡牢牢控制在手中。
不过,魏征显然并不满足于此,毕竟自家老板如今已经是正四品的渔阳郡通守了,麾下即便统率一万人军队也不为过,所以老魏还想继续招兵买马,只是让高不凡给叫停了。
正所谓兵贵精而不贵多,鹰扬府短短几个月,兵力便急速膨胀了六七倍,发展得太快了,必须停下来慢慢消化一段时间,免得尾大不掉,毕竟块头再大,如果是虚胖的话,军队的战斗力会大打节扣。
高不凡需要一支召之则来,来之能胜的精兵,而不是一支看起来人数吓人,实则却是乌合之众的军队。
另外,养一支军队是极为烧钱的事,朝廷如今也没有余钱给鹰扬府发军饷,仍然按照标配的一千人拨款,所以多出的七千人必须得高不凡自己想办法养着,这些粮饷如果全部要夏财神出的话,估计老夏要抓狂得上吊了,幸好,朝廷虽然拨不出饷,但也承认这些“临时兵”的合法身份,因此可由渔阳和安乐二郡的财政收入来养着。
正所谓羊毛出自羊身上,高不凡不欲治下的百姓负担太重,自然更加要限制兵力了,因此他果断地叫停了募兵,而练兵则是接下来的重中之重。
高不凡已经全权把练兵的任务委托给了尉迟敬德,特别是那两千轻骑兵,必须打造成鹰扬府军的王牌,而徐世绩麾下的幽燕铁骑则是撒手锏,相当于近代战争中的重型机械化师,一锤定音就靠它了。
屋外风声呜咽,雪越下越大,拍拍地敲击着窗户。高不凡夹了一块焖得半熟的羊腩丢到地上,两只白色的幼鹰立即扑上来使劲的撕咬起来。
这两只幼鹰自然就是高不凡从云蒙山上救下来那两只,被崔诗柔养了两个多月后,如今已经长出羽毛了,勉强能飞起来。
由于营养充足,这两只幼鹰长得十分强健,爪了尖尖的,嘴巴就像一只铁钩,眼睛锐利,一看就知道不好惹,而且这两只小鹰的羽毛均是纯白色的,十分罕见。
眨眼间,两只幼鹰便把一块羊腩撕食干净了,扑楞着翅膀飞上高不凡的肩头,一左一右,鹰眼直勾勾地盯着锅里,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高不凡好笑道:“不想变烤鸡的话,你们最好别乱来。”
两只幼鹰低低地叫了一声,果然老实站着不敢乱动了,可见崔诗柔把这两只小家伙调教得十分懂事。
对了,崔诗柔和还给这两只鹰都取了名字,左边这只叫扶摇,右边这只叫万里,合起来就是“扶摇万里”,挺威武霸气的名字。
崔护笑道:“长卿这次真是捡到宝了,鄙人特意找人问过,这两只都是有名的猎鹰——矛隼,而且还是矛隼中的极品,羽毛纯白,所以外号叫玉爪。”
矛隼即是海东青,又叫鹘鹰,身小而健,其飞极高,耐力足,目力也是强得吓人,即便在几百米的高空之上飞行,也能清晰地看清田野里活动的田鼠,是最出色的猎鹰之一,而海东青又分为秋黄、波黄、三年龙、玉爪,其中要数纯白的玉爪最为珍贵,后世中东那些石油狗大户最喜欢玩鹰了,一只玉爪的价格甚至堪比一辆豪车,贵得骇人。
高不凡又夹了一块羊腩扔在地上,两只海东青立即又扑下去狠狠地撕咬起来,猛禽就是猛禽,即便从小由人饲养,依旧十分凶猛,跟那只呆雁和绿鹦鹉根本玩不到一处。
今日这两只小家伙又欺负呆雁了,还拔了绿鹦鹉的一根尾羽,气得绿鹦鹉骂骂咧咧了一个早上,为免这两只小坏蛋再干坏事,崔诗柔才把它们赶到了前院,结果这两只小家伙的鼻子很灵,闻到了涮火锅的味道,立即屁颠屁颠地跑来蹭吃的。
崔护也扔了一块生羊肉到地上,这才低声道:“前日御史大夫裴蕴去了铁矿场,还查了矿场的账本。”
高不凡目光一闪:“没查出什么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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