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14章 乍惊还喜,侯门娇,一个女人,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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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头狼立在不远处,用绿幽幽的眼睛看着红袖主仆;红袖主仆举起长剑来,也是冷冷的盯着它;终于,狼转身离开了。它知道凭自己是不可能杀得掉眼前的猎物。
红袖主仆直到那狼走了盏茶功夫,这才坐倒在地上收拾伤口。
收拾完伤口时,天色还没有放亮。红袖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狼:“剥下皮来,带着我们原来的兽皮,离开这里。”
映舒愣了愣:“去哪里?我们的伤……”
“去封川郡。”红袖看了看山外:“这大山我们一定要离开,这两头狼尸只要被那些人发现,我们的行踪便会暴露;而我们也无力挖个大坑埋尸,也没有那个时间。”
“而且我担心逃到山外围的并不是三头狼,再遇上什么猛兽,我们无法应对;而现在,已经无人能认出我们来了;除非我们自报家门,眼下我们看起来,和猎户差不多。”
“女猎户?”映舒苦笑,这世上哪里有女猎户呢。就算是有,也只能打些小兔子之类的,也不可能杀得死狼。
“不是女猎户,而是两个男猎户。”红袖微笑起来:“我们换成男子装扮,加上我们被伤所伤的伤痕,加上这些兽皮,很容易就能混入城中。”
映舒听明白之后点头,把狼收拾完之后,红袖辩认了一下方向,和映舒向着有人家的方向而去,。
她们需要寻两身男子的衣服,也只能再去做一回贼了。
不过这一次她们运气不错,在途中遇上了一座猎户们所建,用来在山中长时间打猎暂时休息的房屋;里面便有几身破旧的男子衣服。
红袖和映舒找两身比较短小的衣衫换上,又把头发重新梳了一下;再把屋里收拾一番,免得被人看出这里有人来过。在天色微亮之时,红袖和映舒终于下山向封川郡而去。
就在红袖和映舒在晌午时分到达城门时,山中的暗卫们发现了死掉的狼:已经被其它的野兽啃咬过,不过那狼身上的伤痕还能辩认出来。
暗卫们的脸都绿了,原来他们要寻找的人,一直就在山中,就在他们的背后!暗卫们立时又展开了搜寻,这一次他们不再往深山里去找了。
只是在当天的下午,皇帝的调令也到了:让他们立时回京,有重要的事情要做——边关大军压境,皇帝现在需要大量的暗卫们出去随军。
暗卫们撤走不多时,沈妙歌等人便赶到了大山脚下;而此时,红袖和映舒二人已经进了城。
红袖和映舒把兽皮卖掉了,尤其是两张狼皮卖得价钱不错:如果不是伤痕太大,价钱还可以翻倍的。
卖掉兽皮所得已经得极为不错,红袖和映舒又把原本带在身上的银票兑出一些来,在城中买了一个不起眼的小院。
红袖和映舒当然也去买了伤药来把伤口重新收拾了一番,主仆二人的打算是养一养伤,便再寻地保要个官凭路引,去寻沈妙歌等人。
城中并没有一个人怀疑红袖主仆,她们终于安下心来养伤,深居简出并不出去招摇;可是红袖放下心来两天左右,便开始呕吐不止,。
红袖和映舒主仆都有些呆住了,她们相对默视良久之后,映舒二话不说跳起来就去寻大夫了。
大夫来了诊完脉之后,说了一句让红袖主仆不知道是喜是悲的话:尊夫人身体并无大碍,只是有喜了;还有就是要多滋补,因为血气大亏这胎要保住一定要仔细小心等等。
接下来叮嘱了一大番话,不让红袖走动太多,不让红袖生气恼怒……等等,开了安胎与养血的药之后,大夫走了。
红袖和映舒面对面的坐着,可是谁也没有说话。
有喜了,这个孩子却来得这么不巧:要保胎,便不能离开封川郡——走动都不成,何况是骑马了。
这个孩子不要了!红袖也只是转了转这个念头:因为就算是不要这个孩子了,U .uknsh.o 小产之后也是需要静养的,一样不能立时离开封川郡。
虽然牵挂着沈妙歌等人,但是红袖主仆只能重新打算,开始准备在封川郡生活一段时间,等胎坐实之后,再买一马车上路了。
这法子当然不是很好,只是眼下也只能如此;于是红袖和映舒这对主仆不再做兄弟,而是成了夫妻,而且在左邻右舍那里,成了私奔外逃的小夫妻;不过没有什么凭证,只是大家的猜测,倒也没有人去报官什么的。
当然了,无冤无仇的,老百姓们也不会做这等无聊的事情。
红袖和映舒都不敢买小丫头过来服侍,外出采办等一切琐事,都由映舒一个人担下了;虽然映舒这个小丈夫外出时,背后总有三姑六婆指指点点,但是她脸上狰狞的伤疤让众人都不敢当面说什么。
夜色降临时,红袖总会看着天空的星星发呆:妙歌,你倒底在哪里?能不能寻到我和映舒呢?</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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