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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重骑上
周军的校尉李向荣挥舞着马刀,打马检查了一番下属,然后大声喝到:
“冲阵。”
“冲阵。”四百骑齐声大呼。
话音刚落,北面的四辆武刚车犹如潮水般分开,给重骑兵让开了通道。
校尉打头,五骑一排冲了出去。
随后迅速出来四伍的骑兵,以那校尉所在的伍为锋矢,和他们排成了锋矢阵。
然后是第二队重骑,他们在第一队重骑身后大概十五步的地方,不急不缓的跟了上去,完成列阵。
接着是第三队,第四队,第五队......
最后一队重骑还未出了车阵,第一队重骑已然和敌人交上了手。
前来阻击的是一个千户的轻骑兵。
各种各样箭头的弓箭打在重甲骑士的铠甲上,面罩上,甚至是马儿的面甲上。
却没能造成一点伤害。
面对这些简陋的箭矢,重甲骑士们甚至不屑格挡,只齐刷刷的,斜着横起了马刀。
对面的鲜卑骑兵们紧张至极。
草原人的骑战,往往都是双方间隔数十步,打马朝着一个方向前行,你来我往的对射一番。
射的差不多了,眼见得箭矢无法分出胜负,草原骑士们才会拔出弯刀,开始冲阵。
骑兵对冲,是世上伤亡最高的战斗方式。
战马疾驰而来,马上的骑士甚至不需要挥刀,只要握紧了刀就行。
两马交错之间,高明的骑士会一挡一攻,先挡下当面之人的弯刀,再顺势一抹。
只要依靠速度带来的动能,就能让弯刀把当面之敌的身体开一条大口子,夺走他的性命。
凡是马战对冲,伤了的不是残疾,就是必死无疑的下场,很少有人能救回来。
但是,周军的骑兵根本不讲道理。
他们穿着刀箭难伤的铁甲,根本不知道防守,只不管不顾的一刀,照着鲜卑骑士的要害就抹过去。
两骑擦身而过之后,防御惊人的周军甲胄,往往会挡住十之八九的攻击,而鲜卑骑士们,则大都魂归了鲜卑山。
一个千户,带着一个完整的千人队,进行了一次早有准备的冲锋。
那千户甚至提前准备了许多钝器,准备了许多抛掷用的武器,都没能产生多大的效果。
只一次对冲,他不但没能挡住这队周军骑兵,甚至自己的千人队还被打残了,死伤大半。
而敌人呢,仅仅不到十人落马。
张有志站在山坡上,看着眼前这一幕,只觉得血脉喷张,脑子里全是热血,在囚车里大喊大叫的,为不认识的袍泽加油。
可是,只喊了几声,他就看到了呼兰部的旗帜。
那一面旗帜下,他刚好能看到的地方,一面金边苍狼旗,带着一条钢铁洪流冲了出去。
周军的重骑校尉叫李向荣。
他本是一个贫民,幼时重病,得了崔氏的恩惠才活到了今天。
在崔氏的安排之下,他从了军。
因为作战勇猛,再加崔氏的照拂,他一路顺风顺水的到了校尉,还是骑镇的校尉。
在整个西大营,论实用性前镇第一,但是真正论战斗力,骑镇才是第一。
现在,李向荣知道,报恩的时候到了。
他带着麾下一路冲杀,连破三阵,打穿了鲜卑包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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