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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有志算了算说道:
“不行,粮食和水太少了,哪怕把兔皮都吃了,咱们这么多人也只够五天,第六天就得断水断粮。”
就在这时候,温明达突然说道:“南边一里地外,有三骑来了。”
张有志等人连忙过去观察,发现竟然是另一个队中的战友,他们负责值守的是北二号墩台。
“后面百步有追兵。”温明达又喊道。
王大刀环顾了一下四周,确认其他方向没人来,然后说道:“放绳索和悬梯,弓弩准备。”
两个伍的弓弩手,还有张有志和程大,四具弩机同时举了起来。
射术最为精湛的温明达抬着威力巨大的蹶张弩,张有志和程大抬着的是刚刚分到手上的臂张弩。
程大多年老卒,几乎什么武器都能用一下,张有志是小时候为了打猎就练过弓,入伍之后又训练过一下,上手很快。
至于温明达,他身后还背着一把用兽皮包裹严实的铜胎弓。
那是他家传的武器,威力不亚于臂张弩。只是比较费力,射十次就会脱力,有弩机的情况下他宁愿选择用弩。
“敌近二百五十步。”王大刀紧紧盯着眼前逃命的袍泽和后面的追兵。
追在他们后面的胡骑大概有二百骑,他们有着明显的鲜卑人特征,纵马呼啸而来,在马上不时张弓搭箭,却一直没人落马。
很明显,鲜卑人的猎弓,对百步外的移动目标有些鞭长莫及。
“敌近一百五十步,看到那几个打头的了吗,准备。”王大刀大声喊道。
逃亡的己方士卒迅速来到了墩台下,准备攀爬,王大刀大喊道:
“射。”
四支重箭呼啸而出,撕破空气,射向了那伙鲜卑人中,冲锋在最前面的勇士。
可笑的是,那个鲜卑人的身后,竟然还有人为他举着火把。
典型的好靶子。
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四支重箭穿越上百步的距离,冲进了鲜卑人的人群。
张有志清楚的看到,温明达的重箭穿透那个鲜卑贵人的胸膛,带出一蓬血雾,透胸而出。
随后,那支由蹶张弩发射的重箭去势不减,继续扎进了后面那个骑士的胸膛,.uuknsh.m引得一阵人仰马翻。
温明达竟然一箭射死了两个鲜卑人。
“好。”
四支重箭均有斩获,竟然一轮就把五个鲜卑人射下了马,墩台上的众人齐身欢呼。
“干得好。”
就连正在玩命往上爬的三个家伙都忍不住欢呼起来,他们喝完彩又手忙脚乱的爬上了墩台,帮着收拾好绳索和悬梯。
三人中打头的是个穿着铁叶甲的伍长,是北二号墩台的当值伍长丁建,他见了王大刀,惊喜的喊道:
“老王你果然在这里,我就知道你们这里人手多,来这里当有一线生机。”
王大刀哈哈大笑:
“是丁建你小子啊,快跟俺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丁建从腰间解下水壶,咕噜噜喝了口水,汗都来不及擦就说道:
“起码有好几千鲜卑人已经从西北面潜入,发现他们的时候已经许多人摸到了我们墩台南边。
我一看情况知道往南没活路,一点燃狼烟篝火,就带着兄弟们朝你们这里来了,结果鲜卑人有一队游骑一直缀在身后。
很奇怪,这队游骑居然不是牧民,是鲜卑的战兵。
我们本来先跑了一里地,可是马不行,被越追越近,到这里已经折了两个兄弟。”
“他娘的,鲜卑人去年才死了几千人,今年还敢来,看清楚有多少人了吗?”
“不敢再看了,只知道起码上万人,而且后面还有不知道多少骑兵。
开始我还以为是突厥人,哪儿想到竟然是鲜卑人,西边不是突厥的地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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