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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顾猛提着零食点心回到了紫云台。

清秋十月,香江偏暖,院前的乔叶树木依然绿意盎然,几株绿藤从岩壁上爬上来,缠住了铁栅栏,藤上开着几朵紫色的小花,颇为醒目。

进了院子,屋里屋外静悄悄的,客厅中的电视机也关着,没有人在。

“东家!”

正奇怪呢,保镖彭盼端着一个托盘从门外走了进来。

“珺姐小妃呢?”

顾猛随口问道。

彭盼轻轻一笑,“在花园里画画呢!”

顾猛哦了一声,昨天晚上他还跟邓丽珺说,别让两闺女玩野了,要请家庭教师,让她们接受一些学前教育,邓丽珺速度挺快的。

他走过草坪小径,来到了东边的花园。

秋高气爽,夕阳泛着红色,还没走到便听到一阵嬉笑声。

“妮妮,老师要你画菊花呢,你怎么画向日葵?”

“这就是菊花,大大的菊花”

“中间别用黑色颜料,呀呀,现在更像向日葵”

“...小妃阿姨,不要你说,我要自己画”

“好吧,倔强的小妮子!”

花园里,妮妮坐在小椅子上,前面立着一个小画板,脚下放着一个颜料盒和调色盘。

她小号的颜料笔在纸上画花,金黄色的花朵,有些像向日葵,也像黑了心的太阳,与地板上那盆金丝菊花的相似度不到一半。

王小妃站在她的身后,时不时地指点一下,惹得小妮子连连摆手,特别嫌弃。

在小妮子前边有个大画板,一个戴着眼镜面色严肃的中年女士在专心地画画。

在女士的左侧,还有一个小画家,就是快两岁的小咕咚。

小家伙手太小,捏不住画笔,她嘛嘛握着她的小手手,在画纸上轻轻地涂抹着。

画的怎样呢?

呵呵!

妮妮的画大致看着是朵花,邓女士笔下的菊花更像是一团黄色的棉絮,相似度仅存在于颜色。

正笑着,邓女士忽然转过头,嘴角一撇,“笑什么笑,要不你过来画一下?”

大家都惊讶地看了过来。

“猛哥回来啦!”

“爹地!”

小妮子扔下画笔,带着欢快的笑声,扑进了他的怀里。

顾猛蹲下身,接住了小丫头,原地转了一圈,乐得小丫头咯咯直笑,红色的头发在风中撒了一个圈。

“叭叭~,抱抱!”

小咕咚伸着手,特别羡慕。

顾猛高兴坏了,放下手中的食盒,伸手准备抱小闺女。

“一边去,我们在上课呢!”

邓女士拿着画笔敲打了一下他的手背,在上面留下了一点明亮的黄色。

顾猛嘿嘿一笑,“珺姐,咱俩都没绘画天赋,从遗传学上讲,妮妮和小咕咚也没什么天赋,能学会画画吗?”

邓女士微微摇头,不在意地道,“绘画只是皮毛,学会审美才是关键,我希望她们通过美术课,知道什么是美的,什么是丑的”

“有道理!”

顾猛点了点头,也拿了个小板凳坐在两闺女中间,陪着她们学习绘画,学会审美。

他以前跟着美院的学生学过简笔画,画小画册子,论画画的技能,比王小妃邓女士好不少。

可是他画了一朵相似度为80%的菊花之后,老师点评说,从艺术审美角度上来说,他的作品比不上四岁的妮妮。

他的画只是形似,妮妮的画更有菊花的意蕴,只是完成度比较低,如果能长期学下去,未必不能成为小画家。

听了老师的点评,邓女士和王小妃哈哈大笑,戏谑地打趣说,二十多岁的爸爸比不上四岁的女儿,羞不羞?

顾猛一点也不害羞,被自家闺女打败,这叫青出之于蓝而胜如蓝。

邓女士的笑声还没落下,就遭到了老师的毒舌。

老师是邓女士没有丝毫绘画天赋,握着小咕咚的手画画,不仅没有帮助,还会耽误小咕咚学习绘画。

“哈哈哈!这老师有意思,以后可以请她常来教妮妮和小咕咚画画”

天黑了,等老师离开后,顾猛一边收拾画架子,一边笑着说道。

“哼!”

邓丽珺女士很不高兴,“我是抽象派画家,老师不懂的欣赏而已,你说呢?”

“呃...”

顾猛瞧着她的眼神有点危险,立即苟了,“珺姐,你说的很对,你画的那朵菊花金光闪闪,只是看着就能感受到温暖的意境,我敢保证,这幅画放到市场上,至少价值上百万,你信不信?”

邓女士得意一笑,弯着嘴角反驳道:“这是艺术,只知道钱,俗不俗?”

“哈哈,我俗,我俗不可耐!”

一旁的王小妃看着两人打情骂俏,轻叹一声,嘴角挑起一丝苦笑。

......

晚上看完了电视,大家都睡了,王小妃躺在床上睡不着,心中总有一丝莫名的烦躁。

窗外,明月透过窗帘,倒映出一片云的影子,外面的夜色有点美。

她穿着睡袍提着两罐啤酒走到了楼顶上。

秋夜里,海湾山上凉风徐徐,她裹紧了睡袍,把胸襟遮掩住,走进了楼顶小亭子中。

天上的明月,山下的灯火,人间盛景。

她坐在栏杆上,打开一灌啤酒,有一口没有口地喝着,顾猛最喜欢的黑啤酒,麦芽焦香味,口味醇厚,甜味中带着一丝苦意,一种很迷人的味道,喝多了有点上瘾。

呵~

她轻笑一声,有点无奈,与顾猛在一起时间长了,连口味和爱好都渐渐趋同。

继续下去,自己还能独立的生活吗?

咕咚!

她又灌了一口啤酒,心中的苦闷更加沉郁。

自从85年认识了顾猛,到现在已经五六年了。

起初她欣赏顾猛,是被他的歌声震撼,为他的才华折服,也为他在体育上的成绩而骄傲。

她喜欢顾猛,喜欢这样一个才华横溢且强大的男人。

可惜,他是一个花心的家伙。

花心大萝卜!

王小妃气恼地骂了一声,又喝了口啤酒,醇厚的麦芽香味稍稍稀释了心中苦闷。

所以在86年之后,她才会选择远离顾猛,来到香江,准备投身歌坛,成为一个大明星。

来到香江,本以为能隔离了他,没想到顾猛太能折腾了,不论在内地还是在东洋,报纸上始终充斥着他的新闻,记录着他的辉煌。

他的存在让许多看起来很优秀的男生,黯然失色。

王小妃曾经想在大学里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可惜那群同学都太幼稚了,一点点小小的才能都好意思拿出来秀一秀,跟顾猛这种世界级的选手比起来,简直是小儿科。

她又想在娱乐圈找个明星谈场恋爱,才发现对方是顾猛的粉丝,狂热地崇拜顾猛的才华,这种人能做男朋友吗?

直到那时,她才发现生活中到处都是顾猛,有些割舍不开。

再到88年,顾猛来了香江,两人一起遭遇了那场大雨,那种生死相依的感觉,令人沉迷。

看着他在身边,虽然身处惊涛骇浪之中,心中依然是满满的安全感,没有一丝恐惧和害怕,那种感觉就像是在神的身边,令人迷恋。

她本打算死心塌地地爱上顾猛,可每次看到他家里的女人,王小妃都难以忍受,她不喜欢那样的生活环境。

怎么办呢?

直到去年顾猛昏迷在床,她陪着邓姐赵佳宫梨照顾,才慢慢地习惯了那种大家庭,心里常常想着,只要顾猛能醒过来,一切都可以接受的,喜欢他就要包容他的缺点,不能接受是因为还没有彻底地喜欢,至少还没有为他着迷。

现在她打算好好地接受顾猛,彻底融进他的大家庭中。

可是在顾猛和妮妮小咕咚的相处中,她突然好熟悉。

她渐渐地发现一个令人难过的事实,顾猛以前把自己当晚辈,似乎没有多少男女之间的喜欢,该怎么办?

现在顾猛有了两个女儿,呆在这个家里,她感到有点多余,但是又不想离开。

老师说的对,女人大都柔弱像藤蔓,在丛林法则中,需要寻找一个强大的树干作为依靠,才能见到高处的风景。

一根不愿攀附的藤蔓,看起来很坚强,其实活得很累。

顾猛就是这样一个强大的树干,尽管他的身上缠满了藤蔓,他依然值得依附,不论从事业还是从家庭上来说。

只是该怎么开口呢?

她喝着啤酒,想了想,“咳咳,猛哥,我我已经长大啦,你什么时候吃...啊~,太糗了!”

这样不行。

“顾猛,你到底喜不喜欢本姑娘,喜欢就直说,磨磨蹭蹭的,不像个男人...这样,好像有点太粗鲁了!”

她挠了挠头,有些烦恼,一罐啤酒喝完,她也没有想出一个打破两人关系的方法。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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