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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温德城的军队以将近八百农夫的生命为代价,在色库领联军布置的魔法陷阱的狭长防御阵线上,开辟出一条可供部队通行的道路。

这时,布置魔法陷阱的另外一个好处,就体现了出来。

科温德城的军队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进攻色库领联军的防御阵线,毕竟其他地方的魔法陷阱可是没有排除。

如此,色库领联军指挥官,就可以让他们的部队提前在指定位置做好万全的准备。

没有时间给格雷考虑,如果情报没有错误的话,这两天杜鲁男爵的部队已经对三叉镇守军动强攻,同时还有一只部队直接扑向碧恩领的素水河防线。

敌军是要一鼓作气把碧恩领打趴下,好腾出手来专心与格雷作战。

以格雷现在的实力,是没办法独自面对色库领和缇斯领的联军的,他必须最快的度突破这条防线,解救博格伯爵的军队,为此,什么样的代价他都可以忍受。

这次的进攻,他依然是两条战线同时攻击,但只有一条战线是格雷的主攻方向。

这种战术是进攻敌军防御阵线最常用的战术,几线同时进攻,但着重攻击的地方只有一点。

负责牵制敌军的部队,自然是由斯汶爵士指挥,格雷觉得这位稳重的爵士很适合这种任务,格雷甚至派遣汉克斯骑士作为他的副手,在最前沿亲自带领先锋突击,用以吸引敌军的大部分力量。

这位汉克斯骑士忠实的执行着格雷的命令,他穿着被册封骑士的时候格雷专门为其打造的骑士铠甲,拼杀在最前沿的阵线上。

这位骑士不喜欢有剑,他拿着一把西境士兵通用的战斧,不过他手中的战斧非常大,整个斧身足有两个成年人头那么大。

汉克斯甚至忘记指挥他附近的士兵,也或许是,在他冲锋是的时候,不屑用士兵们为他抵挡压力,他挥舞着手中的战斧,每次劈砍必定的血肉横飞,而他从不关心落到他身上的攻击,因为普通的攻击,对他身上的骑士铠甲没有任何效果。

“哈哈!”汉克斯骑士甚至大笑,嗜血的双眼好似冒出血红的亮光,他用手使劲捶打着自己身上的骑士铠甲,显然他很满意这身铠甲所带来的效果。

附近的士兵虽然没有得到指挥官的命令,但他们见到汉克斯的厮杀,反而士气更旺,紧紧得跟随着这位骑士冲锋。

“汉克斯骑士,敌军已经出动重弩,斯汶爵士下令,让你们死死咬住敌人,别让敌人有机会动用重弩!”一个传令兵跑到汉克斯跟前传达斯汶爵士的战前军令。

骑士头盔完全遮盖这汉克斯的脸颊,没有人知道他现在的表情,不过可以从他他厚重的呼吸声中,听出他有些累,毕竟,骑士铠甲的重量可不是开玩笑的。

重弩是手弩改装而来的,他的穿透力很强,完全可以刺穿汉克斯的骑士铠甲,他不同于床弩,方便携带,这种重弩即可用于进攻又可用于防御。

不过,这种弩的穿透力太强也是一个弱点,如果敌我双方士兵纠缠在一起,动用这种弩很容易伤及己方士兵。

得到命令的汉克斯用他的实际向传令兵说明,他已经收到这分命令,只见,他一马当先率领着士兵们直接冲入敌军的内部...

远在几里外的格雷不断收到前线的战报,他一边盯着地图,一边说道:“敌军的防御线比我们想象中药弱得多,他们好像并没有多少兵力部署在这里。”

“这很正常,他们现在正在强攻三叉镇,我们最好祈祷三叉镇现在还没有攻破,毕竟已经过去两天两夜!”凯斯耸耸肩,好似很不在意当前的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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