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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碧千里的草原,如今只剩下满目的枯黄。
那条波光粼粼的门瀚河,也成了一条壕沟。甚至连河底的淤泥,都被晒得干枯爆裂。
每当西风刮起,沙尘漂漫得满天都是。连高大的金汤堡,都淹没在无尽的枯黄当中。
“这鬼天气!”
化了妆的沈烨,夹杂在一个商队里,悄无声息的出了城门。
大草原的规矩,不得袭击商队!
但在阻布人心中,这又是何其荒谬的决定。
因为祖先遗训里,第一句话是“喜欢什么,骑上骏马,带上弓箭把它抢来!”。
但那些华族太狡猾了。
虽然他们卑怯懦弱,却永远都龟缩在城池里,根本不会把柔软的躯体露出半点。
这迫使阻布的勇士只能舍弃马匹,用各种各样的办法攀登城墙。
遇到的城池越来越大,如今连打破村镇,都需要付出血的代价。
没有人知道死了多少人,毕竟从祖先的时代,战争就已经打响。将来还要持续下去,流的鲜血足够将整片的草原都淹没掉。
兴许只有伤亡超过收益的时候,和平才会再次的降临。
仇恨,
让华族永久的关上了贸易的大门。
这一刻,草原子民终于吞下了自己培植的苦果。
脚下的土地虽然广阔,能生长的却只有野草。无论到哪儿,能抓起的只有泥土。
偶尔能找到一些金属,不是黄灿灿的金子,就是黄灿灿的铜粒。但牧民们笨拙的手,只能把它们做成一个“饼子,”再复杂一些的就要靠那些“商人”了。
“啊,尊贵的行商,这一次要在哪儿歇脚啊!”
“只有喀布咯清澈的湖水,才能洗去身上的灰尘。麻烦给头人老爷报个信,这一次行商的货物很多!”
沈烨能听懂的阻布话不多,算起来就三个词“吃饭、喝水、睡觉!”
但这并不影响他找到一个差事,保镖!
脸上涂了姜黄,颜色就会变得深沉。再拍上一些灰土后,他已经成了个邋遢汉子。
背上来一柄锈迹斑斑的斧头,身上再裹件破烂的老羊皮褂子。此时的沈烨,和深山里的蛮族没两样!
“哥哥,您不能这样?”
孔羽、刘三是少年心性。到草原上见识,欢喜还来不及!
能够说出这话的,也只有廖斌。
本来他的任务是在金汤堡外接应,谁知道沈烨扭头就进了大草原。
“世界那么大,当然要去看一看。再说,这个月的工作已经做了安排,就当给我放假了!”
沈烨并没有鞠躬尽瘁的觉悟,他更想过的是米虫生涯。但现实太残酷,让他每时每刻都再告诫自己,身上背负着无数人的生命。
不过,绷在琴上的弦,总有断的那天。
一味的埋头苦干,结果就是极度的厌烦。当追逐享受的念头,如野草一样疯长时,再刹车就来不及了。
“那我也去吧!”
廖斌一脸的无奈,只好穿上走镖时的行头。
背上的刀已经用精钢重新打造,一长一短,要的就是可远可近。
商队里的其他镖师,立刻伸出自己的大拇指。能使用这样的兵刃,那绝对是个行家。
不像某个“蛮子,”虽然体格雄健。但一伸手,就知道是个夯货。对付他,两个人就够了!
商队松散,多一个人,少一个人没有谁会计较。但廖斌指挥了两天之后,上下只剩有一个“服”字,现在连作息都由他来安排。
看时辰差不多了,廖斌喊道:
“今天就在这里扎营,弄好了阵势再休息!”
草原并不太平,虽然头人们竭力的维护着商队的安全。但大大小小的劫匪,还是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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