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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熙熙攘攘。
并州城中,早市已是极为热闹,往来络绎不绝的旅客商人,穿插在并州的百姓之间,这些风尘仆仆而来的人,大都找了一处歇脚的地方。而人群中一拂青衫,一抹红衣,却是久未停下步伐。
“这个东西编的好漂亮,老板我要一只。”红袖玩弄着一只草编的蚂蚱,大觉有趣。
“姑娘,这小玩意便宜的紧,十两银子一只。”对面留着小胡子的贩夫,似是看出了红袖身着的锦衣,张口漫天要价。
红袖面上一喜,正要去掏银子。
“你等下,”风残月伸手拦住了她,道:“这种小玩意不值钱,来日我编于你便是。”
“你有这等手艺?”红袖半信半疑。
“随我走便是了。”
蓦然的,便握住了女子的手。
红袖整个人呆了一下,竟没有收回手来,脸上微微泛红,埋头跟着走离了小摊。
走出好远,风残月停在一处小店前,回头看了一眼红袖,对内里的人道:“老板,要两个肉包,”言罢,又看了一眼红袖:“没逛过街市?”
“咦?你怎么知道?”
迎面递过来的是一个热气腾腾的肉包,裹着油纸,红袖接过了,不自觉的缩回手,捧着肉包咬了一口。
“唔……好烫!”
见她捂着樱唇,细眉微蹙的模样,风残月不由轻声的一笑:“也是第一次吃肉包?”
“胡说!”红袖不满的瞪了他一眼。
两人你有一句我一句,走在街市上,红袖自小不曾离开过红纺,对大大小小的玩意十分钟爱,见了这个要停一下,见了那个又要买下,风残月跟在后面,只是不住的摇头,并无喜爱。
不久之后,红袖又停在了一处脂粉的铺子前,风残月见了,只停在不远处,遥遥望着她。
她轻轻挽了袖口,露出欺霜赛雪的皓腕,素手起落,不时的拿起脂粉来,放在鼻前轻轻一嗅,她用的脂粉不知多少,却是这里面的行家,卖粉的老板娘连连推荐了数十种香料,俱被她一一婉拒,末了,又见她走出了脂粉铺,手中空空如也。
风残月不禁笑问:“怎么不买?”
红袖拍拍手上的脂粉气,道:“胭脂这类东西我是不轻易用的,一旦要用,便要最好的脂粉,这里的货色不好不差,入不了本姑娘的眼,走吧,本姑娘今日吃了你的肉包,也算你偿了药钱,喏,前面有家酒楼,姑娘带你吃些好的,病也好得快些。”
风残月向着她指的地方望去,遥遥已经见了一座高大的酒楼,不由微微摇头,并无兴致。
“我想去那处酒家。”
他指了指小巷的一处酒旗,是一个不大的酒馆,红袖见了,顿时眉开眼笑:“果然还是小白比较聪明,知道姑娘的银子不多了。”她笑起来,唇齿微启,皎洁无暇的脸上浮起了暖暖笑意,不知怎的就令人醉了。
两人入了酒馆,上菜前,红袖吩咐了小二,将一干药交了过去,令他饭后煎了端上来,随后又递了一枚碎银子,小二满心欢喜的点头,退了下去。
的确是一处年久的酒馆。
四下的栋梁已经剥落了漆纸,门色泛旧,窗纸似乎有了些年月,上面贴的仍是盛唐之画,店中的老板是一个四十余岁的中年男子,留着一撇山羊胡,生得有些和蔼,正在一旁打着算盘,三三两两的客人进出,不多时,菜已上齐了。
风残月夹了一口,道:“这里的菜,样子看着不怎么样,味道倒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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