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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原本两个人的逃亡队伍,变成了四个人。
江虎那儿有一匹驮马,载着一些东西,两个女人则在驮马两侧,跟着驮马一起走。
前头,
江虎开道,郑凡跟在其后面做策应。
这一走,就差不多是整个白天,等黄昏时,大家伙才停下来准备宿营。
公主的适应能力很强,现在已经能承受这种负荷了,公孙玲昨晚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但骨子里很是坚韧,也咬着牙挺过来了。
宿营时,江虎去外围做一些陷阱和哨子做警戒,公孙玲则在生火。
郑伯爷拿了一块烟熏肉,走到前面一处溪流边,开始清洗。
公主也走了过来,在上游一些开始取水。
“怎么样,有江虎开路,是不是感觉轻松很多?”
公主到底是女儿家家的,聪明那是没得说,是真聪明,但身上还残留着些许稚气。
在郑凡看来,她其实和郡主的资质差不多,所欠缺的,还是在经历上。
郡主是年纪轻轻就能带着镇北军在荒漠上溜达动辄灭人部族的主儿,
公主则一直生活在深宫中,
前者确实优秀,但后者,也依旧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你的青蟒,应该很有名吧。”郑凡一边洗着熏肉一边问道。
“对啊,怎么了,当初我把它引到我身边,可是引起轰动了呢,连父皇都夸我了不得。”
“这么有名,还交给过御兽监驯养过,江虎虽说不姓公孙,但毕竟是御兽监老人,他可以不认识你,这很正常;
但会不认识你的青蟒?”
公主眼睛眨了两下,道:“你的意思是说,他其实早就认出我们身份来了?”
“大概吧,而且,看看我们作为逃人是什么态度,看见有人呼救,是直接给她一箭送她解脱;
江湖和公孙玲,也是逃人,所以他们面对需要求救的人,做法是将我们带回去吃夜宵和歇脚。
或者,
可能是我们太邪恶了?太坏了?
而他们是善良的人?”
“所以,他其实早就想要和我们讨价还价,为了方便这个,所以才一开始装不认识?”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倒是放心了。”
讨价还价嘛,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这是正常。
郑伯爷不怕人家有要求,各取所需,也就是为了各达目的嘛。
“那他们还可能做什么?”
“他们和你我不同,你的名声,已经臭了。”
“……”公主。
“我呢,是燕国伯爵,哪怕你哥哥给我高官厚禄,说实话,作为一个降人,最好的结局也就是被当作一块牌匾供在那里,远远没有我在燕国轻松自由舒适。
所以,我和你,是都不可能再回头了,不可能愿意让自己留在楚国的。
但他们不同,
公孙氏帮大皇子去对付你哥哥,你哥哥将他们镇压了,你哥哥作为胜利者,我觉得,他是有那种高姿态的。
如果他们将我们二人抓住,然后送给你哥哥,你哥哥肯定会赦免他们,官复原职,也不是什么事儿。”
公主的脸色一下子凝重下来,她刚刚还在为昨晚自己的表现而沾沾自喜,却没想到这一层。
其实,昨晚一开始郑伯爷也没思虑这么深,但睡觉时,他就琢磨开了。
归根究底,还是因为郑伯爷打心眼儿里不愿意去相信别人,更早时候,就是在家里,也得和魔王们去斗智斗勇。
“那我们现在岂不是很危险?”
很显然,公主和郑伯爷一样,不喜欢这种生死掌握在别人手里的感觉。
“有办法的。”
……
吃饭了,
依旧是熏肉加粉条。
公孙玲应该不懂得烹饪,还是喜欢乱炖。
不过现在在逃命,大家就将就着吃吧。
吃的时候,
郑凡先开口道:
“其实想想,如果留在楚国,也挺好的,楚国山好水好风景也好。”
公孙玲讨好道:
“郑伯爷如果留在楚国,想来摄政王会很重用伯爷的。”
“应该会的,不过,也不敢给我什么实权不是,最大可能就是被摄政王带在身边,装一装牌坊,或者陪摄政王下下棋说说话,当个近臣。”
听到这话,江虎的脸色微微一顿。
公主则开口道:“这次我做了这种事,和别的男人在大婚之日私奔,皇兄如果抓住我,必然会像小时候那样把我关黑屋子的。”
公孙玲则道:“公主殿下毕竟是摄政王的亲妹妹,不管公主殿下犯了什么事儿,做了什么,摄政王都不会和公主殿下真的生气的。”
公主闻言,笑了笑,抱住郑凡的肩膀,道:
“说是这样说,但我不后悔,谁叫我就看上他了呢,就像是虎子哥看上阿玲姐姐一样,这看对眼的事儿,就和唱本里演的那般,平日里看不见摸不着的,一旦时候到了,就真的非他不可了。”
阿玲看了一眼江虎,脸上也露出了笑意。
人心,都是肉长的。
作为公孙氏的小姐,
可能以前瞧不上江虎,但现在,她清楚,江虎,才是她安身立命的本钱。
无论是在楚地逃亡还是去燕国,她都得依靠江虎。
舔狗做到这个地步,就差不多是哮天犬了。
江虎则笑了笑,道:“伯爷,公主殿下,我们肯定能走出这座大山回到燕国的,因为在燕国,伯爷才能真正的施展才华。
小人也仔细想过了,御兽监重设不重设,小人其实不在乎。”
听到这里,公孙玲有些诧异地看向江虎。
“小人希望伯爷能收留,以后就让小人跟随伯爷左右,在雪海关为伯爷饲养妖兽,天断山脉里,妖兽也是极多的。”
先前郑凡的话,意思就是我就算是被抓回楚国,摄政王也会把我推到前面去,摄政王也必然会看重我。
公主会意,跟进上去,她是摄政王的亲妹妹,说得不好听一点,哪怕她造反失败,摄政王也不会杀她,只会囚禁。
我们被抓回楚国,也依旧是人上人,你江虎就算将我们抓回去立了功,也依旧只是普通臣子,弄死你,报复你,很简单。
江虎显然是听懂了其中的警告意味,也表达了忠心。
双方的警告和提防,在和和气气中,完成了一轮交锋。
接下来的近十天,山路很难走,但有江虎开路,两个女人也很争气,所以四人行进速度也很快,且一路上并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哦,除了粉条吃完了。
粉条吃完后,大家开始靠打猎进食,先前一路上本就有不少猎物收获,同时青蟒时不时地也会过来送点儿它的“残羹冷炙”,所以,吃喝其实不缺。
就是野味吧这东西,一下子连吃很多天,对肠胃真的是一种极大的负担。
这天上午,原本四人还在前行,青蟒却忽然窜出来,拦在众人面前。
一般来说,青蟒很少在白天现身。
江虎马上趴在地上,耳朵贴地,道:
“马蹄声,人数不少。”
其实,
现在四人已经快走出大山了,前面,算是山区的余脉,也就是快进入燕楚两国对峙交锋的区域了。
预感到有骑兵要过来后,江虎马上将驮马隐藏起来,大家所有人也都躲避好。
很快,一支人数在一百左右的楚人骑兵出现,他们没做什么停留,继续向西疾驰而去。
郑伯爷马上对身边的江虎道:“这是先锋哨骑,我们现在必须得转移。”
凡大军开拔,必有先锋军,先锋军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是大军对外开辟战场盲区的关键,而先锋哨骑就是先锋军的哨骑,一般是成建制规模的开进。
而等到大军扎营下来后,才会将哨骑继续细分下去,以获得更为广泛的视野。
所以,眼下,应该是有一支规模不小的楚国军队正在向这里开进。
如果现在不抓紧时间离开这里,自己四人很可能就会被那支规模不小的楚军囊括进去,到时候想跑也跑不了了。
郑伯爷当即带着三人一起向南走,也就是走回头路,因为往北往东往西都可能遇到楚军,所以宁愿晚两天出山也得保证自己安全。
不过,在郑伯爷等人刚往南行进没多久,事情就出现了变故,或者叫,转机。
有一支楚军骑兵,正在从西边向东边疾驰,和先前遇到的那支应该是反过来的,而在他们身后,郑伯爷看见了黑色甲胄的骑兵正在追逐他们。
天见犹怜,
在看见那熟悉的靖南军骑士甲胄后,郑伯爷的眼眶,居然有些湿润了。
这真不是装的,而是自打在大婚那天逃出,从周县开始,一直到现在,这近乎一个月的时间里,郑伯爷身边除了魔丸,没一个魔王陪护,可谓是真正的提心吊胆,眼下,看见靖南军骑兵,真的有种离乡的游子重回故土的亲切。
“不好,燕军!”
江虎本能地低喝道。
随即,
郑凡看向了他。
江虎也看向了郑凡,这个中年猎户汉子,嘴角扯了扯,脸上露出了讪讪之色。
这是他的习惯和本能,但现在,他已经背离楚国了,只不过立场因为惯性还没能完全颠倒过来。
眼下的这种局面,根据郑伯爷分析,应该是双方两个集团军在快速行军途中碰头了,也就是所谓的……遭遇战。
双方的先锋军在看见对方的先锋军后,第一反应永远都是先派遣一两名骑士回去给主帅报信,随后直接朝对方发动冲锋,吃掉对方的先锋军。
因为遭遇战,根本就不可能给你太多的反应和布局时间,且如果连先锋军都感到很意外的话,后方主帅必然也很意外,一场混战,大概率就要爆发了,而在混战一开始,就吃掉对方的先锋哨骑,就相当于是黑掉了对方的视野,让你家的主帅可以在混战之中比对方多留一丝清明。
当然,除了战术利弊选择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大燕骑兵一直有着一种“天下第一铁骑”的强烈自信,尤其是镇北军靖南军这两支。
既然是混战,那就直接莽上去,先击垮对方哨骑,再击垮对方先锋军,随后让敌军的溃军向本方溃退回去,形成卷珠帘之势,后方兵马跟着一冲,敌人很可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连环溃败了。
不要觉得这很异想天开,事实上两三千骑兵直接击溃掉数万敌军都不算是很罕见的事,事实上连那些溃退的敌军都很莫名其妙,因为他们自己也清楚,自己人数是对方十倍,十个打一个,那肯定是能打赢的,大家都是两条胳膊顶一个脑袋不是,但往往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溃败下去了。
最经典的战例就当属初代镇北侯的三万破大乾五十万北伐军那一场了,那可是近乎二十比一的军力对比,而且那会儿乾国刚开国才是第二代皇帝,率领的也是开国时期其兄长拿来打天下的精锐之师,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丢盔弃甲了,成就镇北军天下第一的威名。
此时,
郑伯爷等人位于一个山坡上,下方是一个比较平坦的峡谷,观战视野不错。
公主有些好奇地问道:
“你怎么不下去打招呼?”
公主倒是立场转变得最快的一个,说心里话,公主打小金枝玉叶,可没遭受过这一个月来的颠沛流露的逃亡之苦,现在见到燕军,她是第二激动的。
因为可以想见,她跟着郑凡回到燕地,一来会被楚皇册封,二来,则可以住进雪海关伯爵府,依照她一路陪着郑凡走来看着郑凡比自己还“公主病”的娇气,
她觉得自己在伯爵府的日子,可能没那么仪式隆重,但生活水平和质量肯定没的差。
郑伯爷却摇头,道:
“现在我下去,对于他们而言,敌我难辨,不好。”
“哦,原来是这样。”
公主觉得自己涨了知识,因为她相信自家男人带兵打仗的本事的,在军事方面,她男人说的,肯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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