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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想害死我?”
“属下不敢。”
“你心里肯定在骂我矫情和事儿逼。”
“主上英明。”
“呵,不过我倒是好奇,四娘自己绣的龙袍,啥色的?”
“金黄色,符合咱们审美。”
燕国龙袍尚黑,更注重天子英武;乾国龙袍崇玄,衬托天子神秘;楚国龙袍重饰,零零碎碎每一件,都有故事可循。
晋国龙袍……
晋国都没了,它是什么款式也无所谓了,就算为了一个吉庆彩头,后人也不会再去仿照晋国龙袍了。
“还是藏好了吧。”
“属下明白。”
郑凡清楚,今儿个要是图一时爽,龙袍一穿,那感情好,靖南侯挣扎着不顾伤势三天时间可能就直接来斩自己人头而去。
讲真,目前为止,无论是对上燕皇还是南北两位侯爷,郑凡心里都没底,不仅仅是自己,连这些魔王心里也没底。
甲胄穿戴完毕,郑凡走出了院子,外面,有人早已备好了马。
郑凡翻身上马,
回过头看向熊烈和秃发承继,
挥挥手,
道:
“跟着。”
随意地,像是出门呼喊自家的两条狗。
倒不是故意作践人,很多人天真地以为整天示人以恩,一起洗澡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什么的,就能将人心收揽回来了,那简直太天真了。
这个世界上,有不少人,你越是对他不客气,他越是对你心悦臣服,你越是对他温暖和煦,他转手就能把你给卖了。
作为征服者来到新地,首先要做的,是立威,而不是立德。
秃发承继抢先一步卡位,将熊烈挡在了身后,将郑凡的缰绳牵在了手里。
虽然不明不白地成了一个戈是哈,
但反正脑袋已经磕在地上了,再半途扭捏就有点蠢了。
熊烈在后头气得龇牙咧嘴,任何东西,本来不觉得有什么,但一看有人抢,嘿,瞬间就香得不得了。
只是也没有两个人一起执缰绳的道理,熊烈只能跟在马后,一步一步地跟着,本就黑肥的脸,更加阴沉了。
瞎子也骑着马,和郑凡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做配角的得知趣儿,不得抢戏。
而在外围,则有熊烈麾下的野人护卫以及一众秃发族的族兵候着,秃发承继是一个人上门的,但他麾下的族兵并没有回家,这会儿见自家族长在为那个燕国贵人牵马,有些秃发族的勇士眼神就有些不对劲,但也没敢造次什么。
郑凡还看见了秃发素,如果这个女人能长得再好看一点,那么自己倒不是不可以为了拉拢秃发一族牺牲一下联姻个什么的。
但转念一想,男子汉大丈夫,靠联姻,算个什么本事?
这里,聚集了不少人,盛乐城不大,但里头的人,很杂,尤其是一番战乱后,鱼龙混入。
此时此刻,不知道多少双眼睛在盯着这里,他们没有决定权,也没有影响格局的能力,但还是本能地好奇,好奇以后自家头顶上的这一片天,他到底是个什么成色。
是烈日曝晒,还是会经常漏雨?
终于,地面开始微颤。
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前方街面,颤抖,是从那里传来的。
燕军这次入城,可以说是相当轻松,秃发承继背后捅刀子,又是干其他几家又是自开城门的,梁程可以说是一箭未发就进来了,但破城而入,本就不算是难事儿,接下来的活计才是重点。
大燕铁骑的名声,让盛乐城里的豪强们未战先怯,但还得让他们亲眼看到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才能让他们彻底服帖。
这是宣传,这是秀肌肉,这也是一场作秀,该怎么秀出风采,怎么秀得让他们自己动手割掉那颗可能还有些躁动的心,诸位魔王心里都有数。
打前头入城的,是靖南军。
靖南军的规模一直不大,入晋之后连战十日,损失自然不可能小,好在原本的后营兵正式入了编制,靖南军正军的规模也正在不断地提升,按照燕国朝廷的意思,靖南军正军得扩充到十万,同时还得匹配上十万的靖南军后营。
按照原本五万正军五万后营的传统,相当于在接下来两年时间内,要翻上一倍。
短时间内的扩充,自然会使得军队素质下降一些,就算田无镜再会练兵,也不可能抵消这一个过程,只能说尽量将这个过程给缩短。
但郑凡从任涓那里借来的这一支千骑靖南军,可是实打实地老班底,没一丝水分,都是田无镜亲手调教出来的原本五万正军的部分,同时还经历了晋国一战历练出来的真正精锐。
靖南军在前,从甲到马再到人,所有骑士都控制着马速,战马掂量着马蹄小跑着,但这种成建制地杀气却已然倾泻而出。
在场的野人和秃发族族人包括此时正盯着这里看的盛乐城百姓,既然生于斯,自然也是见过血经历过阵仗的,和乾国上京的百姓只追求甲胄华丽闪亮不同,他们是能瞧出来一支兵马到底能不能打仗,能不能杀人,甚至可以瞧出来,到底杀了多少人。
否则这一身的煞气,到底是怎么染上去的?
先前还有一些不满的秃发族族兵们在此时都下意识地低下了头,他们自己心里很清楚,眼前这支骑兵,要让他们一千对一千,他们根本就毫无胜算。
靖南军骑士来到郑凡面前后,为首的那位参将姓高,叫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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