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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势极西属梁州,今秦十二世三子明朔,自幼文治武功出众,笈弱冠封王,统领梁州多郡,号齐贤王,自佣兵马镇守边疆。

仁宣四十三年夏至,齐王佣兵自重,建国登基称齐国。三月后,遇刺于大殿,不治身亡,幼子年十岁上位。

四十四年,秦十三世登基,尊号承志皇帝,年号开守。

开守一年,大将军赵宣奉承志皇帝诏令,率五十万大军,平定齐国之乱。

……

数月前,齐王造反,在梁州大肆征兵,云郡太守簇拥齐王,其属三十余县,共征得十万青壮年男丁。

狩县,乃是云岭大山脚下一边陲小县,不过三千个人家,人口不足十万。

因各乡里猎户众多,以打猎为生,故称狩县。

狩县民风彪悍,习武之人众多。齐王摩下有一大将,听闻狩县武风盛行,亲自来此征得千余名好汉。

天月将白,天空是暗淡的沧蓝色,四下里光景不大明白,远处的庞大树冠呈墨黑色的模糊鬼影。

一点黎明从天边点射出光彩,随着时间的推移,扩散成一片红霞。

五更鸡呜,村庄里摸摸索索的有了人影,借着暗淡的天光,劈柴生火做饭。

吱嘎吱嘎……

岁月悠久的老扁担,纹理上裂开几道细缝,两只新造的木桶木色纹理鲜明,与它并相搭。

这会儿叫唤着,正在怀念老伙计哩。

挑水的人也不是往常魁梧的身影。

年过十六,少年从老父亲肩上,接过了这条担子,每天大早上为家里水缸装满水。

村庄里的那口古井,为附近几十户人家供水,李明玦去得早,抢在人前挑水回来。

这会,母亲正才烧热水,手指粗细的宽面还没下锅呢。

庭院里的篱笆前有两排青葱,叶儿挑着晶莹剔透的露水,鲜活不已。

拨几颗小葱洗净,切碎用来下面正好。

润泽的猪油,浮在热汤上,泛着晶莹的光泽,撒上一撮小葱,几粒粗盐,一个忙碌的清晨就这样唤醒。

人到中年又兼顾劳作,身材免不了是要臃肿的,好在年轻时的容颜耐打,在岁月中蹉跎着,也还保留了六七分。

李明玦的母亲,是一个温婉的美妇人。

“怎么了?”见儿子欲言又止,整个人愣在那儿有一会儿了,她问道。

少年的父亲是乡下有名的猎人,可以在山野中谋虎皮割熊掌的好汉。

一身非凡的本事打下不错的家业。

故李明玦从小在父亲书房中熟读经书史料,知道几分天下事。

半年前,有一名将军来狩县征兵。

其冠冕堂皇的借口也就糊弄一下乡野村民,李明玦深知,齐王所做之事,是为谋反。

李父不像乡夫们,只知有乡里、周边几县,不知县之上有郡,而天下有国。

皆以为齐王是开疆裂土的君王,纷纷效力谋划前程。

以梁州几郡千万人众,抗秦国百万铁骑,无异于以卵击石。

这一点李父想来比李明玦更清楚,让后者难以理解的是,李父应征随行,做了个小小的伍长。

狩县偏远,不通时事,李明玦不知战事如何,只期望父亲早日平安归来。

“安心吧,你父亲吉人自有天相!”母亲劝慰儿子,给他捞了几个白水煮蛋。

一口偌大的白瓷碗,吞吃了两大碗粗面,仍觉不过瘾,又丢了几块肉干在汤里泡发。

李明玦从小跟随父亲习武,又尽食山中虎髓熊胆,一身布衣下掩盖着壮硕的身形。

力能扛千斤之鼎,乡里之间的恶霸见了无不绕路远行。

庭院中,少年撸起袖子,挥舞着手中巨斧,一段段碗口粗细的松树,仿佛竹子一般轻松破开。

寒光乍泄,威势十足。

又铡了马草喂养家中老马,这匹老马是父亲临走前交代照顾料的。

山里无马而多驴子。几年前走马上任的县长,骑着一匹黄骠好马千里上任,走伤了马蹄。

当年李父买下这匹瘸腿马,众人不解,称又不能骑买之何用?

李父隐晦一笑。

至此,这马儿为狩县配了不知多少驴子。

这马儿也为李家赚了不少钱财,这老马也就养着不杀。

把家里的重活干完,天光大亮鸡鸣狗叫销声匿迹,大街小巷行人稀少,偶有笑闹声、叫卖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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