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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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善争的运气还行,没有邪乎到才刚一上班就有案件找上门,中午吃饭的时候包了重案组所有人的午餐,晚餐的时候则是带着自己小队的人到有骨气酒楼去吃了一顿。
第二天上班,吴善争他们主要还是在熟悉重案组的工作流程。
当然,主要是周星星他们在向林海英请教,重案组的工作流程吴善争早就熟悉了...
......
下午,油麻地育英中学,第二节课下课期间,中五(C)班的五个男生围在一起。
其实就是四围一。
其中四个人是一起的,带头的是个脑袋有些大的家伙,叫作刘龙。
至于剩下的那个戴眼镜家伙叫林风。
五个人都是中五(C)班的学生,只不过林风是这个学期才转过来的插班生,不像刘龙他们直接从中四升上来的。
刘龙从去年开始,就在学校里找了三个同班的,然后在学校里做点小生意——卖铅笔!
只不过他卖的这个铅笔有些贵,有的人卖20,有的人卖50。
每两个礼拜卖一次,很规律!
成本高达一毛钱的铅笔,赚的其实就是个走量的钱...
知道自己不是读书那块料,所以刘龙听他哥的话,提前将学校当作一个小试点,学着做点小生意,中五毕业后也好跟着他哥。
嗯,他哥是东星乌鸦的人...
刘龙他们现在自然是在向林风这个新同学推销铅笔。
“龙哥,一支铅笔50块,这太贵了,我买不起啊!”听到刘龙说出铅笔的价格,林风直接变了脸色。
刘龙也是瞪眼张嘴,“不是吧,才50块而已,一天的饭钱都不止这些啦。
林同学,你在开玩笑吧?”
林风哭丧着脸,“龙哥,我真不是开玩笑!”
刘龙直接将脸板了起来,“林同学,其它同学都买了,你总不想搞特殊吧?”
“龙哥...”
“我等你的答复!”刘龙没有废话,丢下这话后带着另外三人转身离开。
只留下一脸茫然的林风站在原地。
很快,上课铃声响起,一脸茫然的林风赶紧往教室那边跑。
不过一整堂课下来,他基本上听不进什么东西。
50块港钞一支铅笔!
就算是这支铅笔的制作成本真的高达50元,林风都下不了手,实在是太贵了!
更别说林风现在吃住用穿都是花的他二叔钱!
林风父亲就一个兄弟,就是目前在香江的二叔,林风二叔并不是香江土著,而是年轻的时候跟同乡人游水过来香江的,林风他爸没有他二叔那种胆量,就没有一起过来。
后来林风他老子也结婚生子了,就更加熄灭了过来香江的念头。
这些年,林风他老子跟二叔一直都有联系,听说香江的教育资源不错,就想将成绩一直都很不错的大儿子林风送到香江过来读书,为大儿子搏一个更好的前程。
林风二叔虽然快四张了,不过一直没有结婚,接到自己大哥的信后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下来,于是林风便在家里的安排下从内陆过来了香江。
一开始林风只是在一家普通水平的中学读,直到这个暑假,林风通过了育英中学的转学考试成绩标准,这才转进了育英中学。
在香江的这两年,虽然家里那边也有寄钱过来,但那点钱仅够林风吃饭的,大部分的钱还是林风二叔在出。
林风二叔倒是也肯给林风花钱,让林风吃穿用的都不比香江那些中产阶级的同龄孩子差。
不过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虽然是自己亲二叔,二叔也肯给他花钱,但林风也不想花二叔那么多钱,所以平日里二叔给的钱林风基本是能省则省,他不想给自己二叔太多经济负担。
50港钞对于在育英中学读书的绝大多数学生来说可能并不算什么,但对林风来说,能做很多事情了!
如果是10块钱的话,林风咬咬牙可能也就买了,但50块,实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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